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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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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治“抢票神器”“哄抬价格”等问题 一批典型案件被查办
新浪财经· 2026-02-18 13:56
市场监管总局春节价格监管行动总结 -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加强春节市场价格监管 重点覆盖住宿、餐饮、景区、食品及生活服务等领域 旨在维护价格秩序稳定和保障消费者权益 [1] 住宿与旅游行业监管措施 - 广东汕头市场监管部门建立392家住宿经营主体监管清单 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 立案查处涉嫌价格违法案件10件 [2] - 广西北海市场监管部门对酒店住宿、景区门票、旅游设施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并组织签署收费合规经营承诺书 [2] - 四川市场监管部门对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酒店进行提醒告诫 要求其履行社会责任并规范价格行为 [2] - 云南普洱市场监管部门对有关酒店进行立案调查 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 交通出行行业监管措施 - 山东临沂市场监管部门对节日租车市场价格问题开展全面检查 重点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2] - 各地重点监测租车平台及租赁企业价格行为 督促航空公司、火车票销售平台全面公示票价及各项收费 严禁虚假折扣和误导性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2] 生活服务行业监管措施 - 湖北武汉市场监管部门对宠物店春节涨价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3] - 各地聚焦美发美甲、洗车家政、宠物保洁等服务 加强价格动态监测预警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3] 票务销售与年货市场监管措施 -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组织12家涉及火车票网络销售业务的主流平台召开行政约谈会 要求平台下架涉嫌误导性宣传的产品并做好明码标价 [3] - 各地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抢票、诱导交易等违法行为 [3] - 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对有关企业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核查处置 [3] - 广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涉事企业65家门店下架相关产品 各地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合规指导以规范品牌运营与广告宣传 [3]
可调价不可欺诈,汕头查处酒店价格违法明示边界
南方都市报· 2026-02-14 09:13
核心观点 - 汕头市监管部门在春节假期潮汕文旅需求激增的背景下,对酒店住宿行业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查处,同时明确尊重市场调节价,执法重点在于打击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而非干预由供需关系决定的正常市场价格波动 [1][2][3] 市场与行业表现 - 今年春节假期,潮汕地区(汕头、揭阳、潮州)成为国内旅游黑马目的地,旅游订单增速分别飙升至186%、162%、135% [1] - 酒店住宿需求因外地游客爆发式增长及在外潮汕人集中返乡而激增,价格上涨被视为市场供需关系的常规作用 [1] - 酒店业是一个充分市场化的行业,随行就市是一种趋于理性的务实消费心态 [2] 监管执法重点与案例 - 汕头市监局专项检查并查处了一批涉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并予以公开曝光 [1] - 执法部门明确表示,将针对节日文旅市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酒店住宿行业未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恶意毁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1] - 具体执法检查领域涵盖经营者“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1] - 列举了清晰的价格违法案例,包括:酒店前台显著位置未对房型价格进行任何形式的明码标价;以停水停电的谎言诱导已预约成功的消费者取消预订,再将房源以更高价格出售;虚构从未交易过的所谓划线价诱骗消费者交易 [2] - 执法部门坚守执法边界,重点放在法律明文禁止的价格违法行为上,并通过以案说法给予经营者明确行为指引 [2] 监管原则与市场共识 - 监管部门与舆论立场存在共识,明确“酒店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尊重市场调节机制 [1][2] - 执法理性体现在谨守边界,秉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态度,对现有酒店住宿业者的价格干预甚至执法必须尊重市场规则,审慎行使权力 [3] - 只要经营者做到明码标价并遵循诚实守信的市场规则,而非通过欺诈手段诱导消费者,价格就应当交给市场决定 [2] - 这种对市场规律的尊重和权力边界的谨守,被视为对营商环境优化的一种实践和示范 [3]
汕头多家酒店民宿,被查处
南方都市报· 2026-02-13 14:38
行业监管动态 -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针对住宿领域价格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并依法查处了一批涉及价格欺诈 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1] - 监管部门通过订房平台密切关注酒店民宿价格信息 全面摸排重点区域住宿经营主体 形成共392家的监管清单 重点检查未明码标价 价格欺诈等行为[7] - 截至目前 共出动执法人员744人次 检查经营主体387家次 立案查处涉嫌价格违法案件10宗 其中6宗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4宗涉嫌虚构划线价格[7]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加大执法力度 严肃查处未明码标价 价外加价 恶意毁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7] 价格违法案例 - 案例一:汕头市金平区某住宿店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未对房型价格进行任何形式的明码标价 被依法行政处罚[4] - 案例二:汕头市龙湖区某酒店管理服务中心在房源已预约成功的情况下 以较高价转租给其他消费者 并谎称酒店停电停水误导原消费者取消预订 被依法行政处罚[4] - 案例三:特维纳酒店在平台上公布各房源划线价分别为2830元到5500元不等 而春节期间实际预订价为1414元至2183元不等 经核查该酒店从未按划线价交易过 涉嫌虚构划线价进行价格欺诈 已被立案调查[5] 市场供需与价格表现 - 今年春节假期 汕头 揭阳 潮州领跑国内黑马目的地前十榜单 旅游订单增速分别高达186% 162% 135%[6] - 春节期间 汕头多家连锁酒店品牌的基础房型间夜价普遍超千元 相当于平日3-4倍甚至更高[1] - 潮汕三地多家酒店民宿在春节假期的间夜价较平日翻数倍[6] - 大量游客叠加在外潮汕人集中返乡团聚 导致潮汕地区住宿需求激增 而本地酒店和民宿接待能力有限 供需矛盾突出[6] - 节日期间各类物资采购价格上升 需支付员工更高的加班工资 这部分成本会转嫁到房价上[6] 行业定价机制与问题 - 住宿业设置的“划线价”通常为“门市价”“指导价”或“平台挂牌价” 常被用作锚点价格 是一种促销手段[5] - 部分商家在节假日临时突击涨价再划线 例如平时卖158元 临时标1407元再划线“立省1000+” 但实际1407元从未成交过 以此造成优惠假象 刺激游客下单 构成价格欺诈[5] - 酒店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 但若出现过于数倍的涨幅 消费者可进行投诉[6]
车圈快醒醒!国家出指南让汽车行业“明码标价”,请价值战代替价格战
中国经济网· 2026-02-12 17:14
国家政策动向 - 国家层面出台汽车行业价格合规指南 旨在规范市场定价行为 [1] - 政策核心导向是推动行业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 [1] - 政策要求汽车销售实现“明码标价” 以整治销售乱象 [1] 行业影响与趋势 - 政策旨在引导汽车行业竞争焦点从单纯价格比拼转向产品与服务价值提升 [1] - 行业销售环节的乱象成为国家整治的重点对象 [1] - “明码标价”要求将直接影响汽车销售终端的定价与促销策略 [1] 消费者相关影响 - 政策为消费者提供了“买车防坑指南” 有助于保护购车者权益 [1] - “明码标价”措施旨在帮助消费者在购车时“避坑” [1]
稳价护民生 监管守新春
新浪财经· 2026-02-12 14:08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智慧监测、规范明码标价和深化京津冀区域协同等一系列措施 全力保障春节消费市场物价平稳与秩序规范 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1] 加强预警监测保障民生商品价格平稳 - 构建“智慧监测+精准预警”机制 对米面粮油、肉蛋菜奶等40余种重要民生商品实施每日价格监测 [2] - 依托大数据平台 在全市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及便民药店等重要场所设置400多个价格监测点 实现价格动态实时追踪与异常波动智能识别 [2] - 春节期间将持续强化监测 增加监测频次 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力度 目前市场供应充足 价格总体保持平稳 [2] 规范明码标价优化节日消费环境 - 将商超年货、景区门票、餐饮年夜饭套餐等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全面加强明码标价规范检查 [3] - 严查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并重点监督景区及游园活动的门票、餐饮、住宿、零售等环节价格公示 [3] - 针对年夜饭预订 要求餐饮经营者规范标价 确保店内菜单与点菜工具标价一致 禁止“两套菜单” 销售套餐或提供外卖打包服务均需明确标示价格与计价单位 [3] 深化区域协同共筑节日市场防线 -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提醒告诫书 对文娱演出、体育赛事、露营场所、节日特色商品等重点行业的价格行为作出细化规定 [4] - 以密云区冶仙塔庙会为例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明码标价落实情况 要求经营者在醒目位置公示商品及服务的品名、计价单位和具体价格 并向主办方及商户开展价格普法宣传 [4] - 庙会期间将加强值守与巡查 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哄抬物价、虚假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4]
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明码标价 追踪40余种民生商品价格动态
北京商报· 2026-02-10 10:57
春节假期市场价格监管措施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节期间于全市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及便民药店等关键流通环节设置超过400个价格监测点,对米面粮油、肉蛋菜奶等40余种重要民生商品实施每日价格监测 [1] - 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大数据平台构建“智慧监测+精准预警”机制,实时追踪价格动态,若系统触发预警将及时进行综合研判或现场核实 [1] - 春节假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加密监测频次,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并将商超年货、景区门票、餐饮年夜饭套餐等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1] 餐饮及旅游消费价格行为规范 - 针对年夜饭预订高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餐饮经营者店内菜单、价签等标价内容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两套菜单”,销售“小份菜”“半份菜”及年夜饭套餐需明确标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及套餐内单品价格,外卖打包费也需明码标价 [2] - 在“京津冀联动过大年”活动期间,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告诫书,对文娱演出、体育赛事、露营场所、节日特色商品等重点行业的价格行为作出细化规定,要求经营者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并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
宾馆酒店线上订单生效后不得临时加价
新浪财经· 2026-02-10 06:25
文章核心观点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书 旨在规范2026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要求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价格法规 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1][2] 价格标示与明码标价规范 - 各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要求品名清晰、价格准确、计价单位明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1] - 禁止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视频标示价格信息 不得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 [1] - 价格变动需及时调整标价 不得在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1] - 线上经营需以文字、图像等方式在页面清晰明码标价 确保线上线下标价一致 [1] 禁止的价格违法行为 - 禁止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 [1] - 禁止相互串通 采用固定价格、同步调价等方式操纵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1] - 禁止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或擅自提高价格 [1] - 禁止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1] - 开展促销活动需显著标明活动期限和优惠规则 禁止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价诱骗高价结算 [1] - 严禁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变相涨价行为 [1] 特定行业价格规范 - 旅游景区经营者不得通过私自设立“园中园”或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2] - 景区景点、交通运输等行业需严格落实针对特定人群、特殊时期的减免优惠政策 [2] - 餐饮、住宿行业需依法合理制定价格 不得价外加价、捆绑消费 [2] - 宾馆酒店需在醒目位置公示房型、价格及额外付费项目 线上订单生效后不得临时加价 [2] 监管与执行措施 - 自告诫书发布之日起 各经营主体需立即开展价格行为自查自纠 [2] -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增加春节期间市场检查、巡查频次 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 [2] - 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 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置 [2] - 省市场监管局欢迎公众监督 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相关证据并通过12315、1234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2]
提醒告诫函
搜狐财经· 2026-02-03 15:11
核心监管要求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函 旨在维护2026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2] - 监管要求各行业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 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 [3] - 监管要求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切实稳定市场价格 [3] 商品与服务明码标价规范 - 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 必须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明确标示价格对应的商品或服务 [3] - 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 必须标明交易条件及对应价格 [3] - 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3] 生活必需品价格行为规范 - 粮 油 食盐 肉 蛋 菜 奶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严禁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3] - 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3] 零售与促销活动规范 - 商家超市在春节期间进行促销活动时 不得通过虚假折价 减价 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4] 餐饮住宿行业价格规范 - 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对提供的餐饮服务价格要在显著位置公示 [4] - 酒店 宾馆 民宿经营者必须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价格变动需及时调整 不得虚标房价 [4] - 有偿提供客房用品需详细标明品名 价格和计价单位 有偿提供洗涤订票等服务需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4] 交通与旅游服务行业价格规范 - 交通运输 景区景点等服务行业经营者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 必须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和政策执行 并落实有关免费和优惠政策 [4] - 执行市场调节价的 明码标价内容需真实明确 清晰醒目 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4] 监管执行与消费者权益 - 监管机构呼吁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诚信经营 共同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 [4] - 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可保存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4]
宁夏发布提醒告诫!违反明码标价最高罚5000元
搜狐财经· 2026-01-31 17:06
核心观点 - 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春节前向全区经营者及行业协会发布价格行为告诫函,旨在强化价格自律、严格明码标价,以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 [1][2] 监管要求与原则 - 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定价 [3] - 严禁利用节日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禁止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3] - 要求相关行业协会积极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不得组织联合涨价等价格垄断行为 [3] 民生消费领域价格规范 -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需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准确、货签对位 [5] - 餐饮、住宿、家政、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需明确标注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禁止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5] - 旅游景点经营单位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落实门票优惠减免政策,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门票价格 [5] - 停车场需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投诉举报电话 [5] - 开展促销的经营者须清晰公示促销期限、原价、现价等重要信息 [5] 网络交易与价格承诺 - 网络平台经营者应严格履行价格承诺,确保页面标价与宣传一致,及时更新价格信息 [7] - 宾馆酒店、民宿等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或擅自提价毁约 [7] - 严禁使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交易 [7] 自查整改与监管执法 - 自发布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及行业协会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规范行为 [8] - 春节期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价格行为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8] - 明确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最高罚5000元,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元,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定价最高罚200万元,哄抬价格最高罚300万元,相互串通操纵价格最高罚500万元 [8] 社会监督与举报 - 市场监管部门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鼓励消费者通过12315热线、网站、APP等渠道投诉举报价格违法线索 [8]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元旦假期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新浪财经· 2025-12-29 19:02
核心观点 -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元旦假期前发布通知,对全市旅游及相关行业经营者进行价格行为规范与告诫,旨在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1][2] 监管要求与合规重点 - 要求所有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1] -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需在醒目位置如实标示价格及收费依据,价格变动需及时更新,禁止标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 [1] - 禁止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欺诈,包括虚构原价、虚假折扣、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1] - 景区门票、旅游交通等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和优惠政策,严禁价外加价或强制收费 [1] - 住宿、餐饮、娱乐等行业经营者需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 [2] - 餐饮经营者禁止收取未标明的服务费、餐具费,对时令生鲜商品必须“一货一签、价签对应”,禁止使用“时价”等模糊表述 [2] 自查与监管行动 - 要求各相关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2] -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2] - 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从重处罚 [2] 社会监督与消费者权益 - 欢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证据并通过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