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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主权基金起诉蔚来,股价迎来“三国杀”
新浪财经· 2025-10-19 14:46
诉讼事件概述 - 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蔚来公司、创始人李斌及前首席财务官奉玮提起诉讼,核心指控为证券欺诈 [3] - 诉讼消息于10月16日被广泛报道,导致蔚来汽车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和美国三地市场股价同步重挫,港股盘中一度暴跌13%至47港元,新加坡股价下跌9.48%,美股盘前交易下跌超过7% [1] - 10月17日股价出现反弹,港股蔚来涨2.17%报收50.35港元,美股涨0.15%,新加坡股价涨2.7% [1] 诉讼核心指控 - 指控焦点集中于蔚来的电池即服务模式及电池资产合资公司武汉蔚能,声称蔚来通过将电池一次性出售给蔚能并立即确认全部收入,而非在用户订阅期内逐步确认,从而非法提前确认了超过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3亿元)的营收 [4] - 新加坡主权财富基金主张,蔚能是“表面上独立”的实体,但被蔚来有效控制,尽管蔚来仅持有约19.8%的股权,若“实际控制”成立,蔚来需合并蔚能财务报表,使其提前确认收入的会计操作失效 [5] - 该基金在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间累计买入5445万股蔚来ADS,根据期间13美元至66.99美元的股价波动,估算其损失可能达5亿至20亿美元 [5] 公司回应与事件背景 - 蔚来方面回应称,本案源于2022年6月做空机构灰熊报告中的不实指控,并非针对近期经营状况 [2] - 2022年蔚来董事会成立独立委员会进行调查,结论是做空报告指控“没有事实依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问询后也未采取进一步行动 [11][12] - 法官已于2025年10月3日下令暂时中止此诉讼,以等待2022年就同一事件提起的另一宗集体诉讼的判决结果 [6] 商业模式与会计争议 - 电池即服务模式下,消费者可只购买车身,电池通过向蔚能租赁获得,月付服务费,使车辆初始售价降低数万至十万元不等 [10] - 会计争议在于电池出售给蔚能的收入确认时点:蔚来认为所有权转移时即可一次性确认全部收入;反对者则认为因蔚能受蔚来重大影响,该交易属关联交易,收入应在整个服务周期内分期确认 [11] - 做空报告曾将蔚来与蔚能的关系比作瓦兰特制药与其秘密控制药房Philidor的关系,后者是华尔街知名财务丑闻案例 [9] 公司近期经营与财务状况 - 2025年第二季度总营收达19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但净亏损额高达49.95亿元人民币 [13] - 第二季度整车毛利率为10.3%,综合毛利率为10%,显示盈利空间有限 [1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总额为272亿元人民币,9月份完成了11.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2.6亿元)的股权融资 [13] - 2025年第三季度交付量创历史新高,达8.7万辆,同比增长40.8%,其中9月单月交付3.47万辆 [13] 市场观点与分析 - 截至2025年10月,分析师对蔚来的共识评级为“持有”,平均目标价为6.35美元 [14] - 投行目标价出现分歧,瑞银看涨至8.5美元,巴克莱看跌至3美元,摩根大通、美国银行等目标价介于两者之间 [14] - 看多者看重BaaS生态系统和交付增长的长期价值,看空者则关注财务风险、现金消耗及法律问题 [14]
新加坡股东起诉蔚来,“换电故事”陷入新危机
新浪财经· 2025-10-17 18:53
事件概述 - 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于2025年8月在美国新泽西联邦法院起诉蔚来汽车及其CEO李斌、前CFO奉玮,指控其通过关联公司武汉蔚能虚增收入、误导投资者[1] - 该事件导致蔚来港股在10月16日盘中暴跌超13%,创下年内最大单日跌幅,收盘下跌8.99%至49.28港元/股,总市值1219亿港元[3] - 这是全球主权财富基金首次以原告身份单独起诉中概股企业,案件特殊性远超本身[2][4] 诉讼核心指控:收入确认方式 - GIC指控蔚来在与蔚能的交易中,未按美国会计准则对BaaS服务收入进行分期确认,而是选择在电池出售时一次性将全部金额计入营收[6] - 举例而言,用户需分5年支付的BaaS服务租金,蔚来在交易当下即确认了5年的全部收入,而非随用户按月支付逐步确认[6] - 此做法导致蔚能正式运营后首个季度,蔚来营收从前一季度的不足30亿元人民币跃升至逾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超一倍,若按分期确认方式,该增长曲线将大幅削弱[6][7] - GIC认为该会计处理让公司盈利表现被人为放大,使投资者难以评估其真实经营动能[6] 诉讼核心指控:控制权争议 - GIC指控蔚来通过将蔚能持股比例设计为19.84%,刻意规避20%的合并报表门槛,但实质上对蔚能构成控制[11][12] - GIC提出三项证据:股权设计巧合;蔚来通过应收账款担保等方式在蔚能中实际享有约55%的经济利益;蔚能100%的业务依赖蔚来,包括电池采购、租金定价、维护流程等均由蔚来决定[13] - GIC认为蔚能是蔚来的财务延伸体,应被认定为可变利益实体并合并报表,这意味着过去确认的数十亿元收入可能需被冲回[14] - 美国证监会曾在2022年9月就蔚能交易向蔚来发出问询信,但未采取进一步行动[14] 起诉方背景与动机 - 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是全球第六大主权财富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接近8000亿美元,过去20年平均年化名义回报率为5.8%[17][18] - GIC是蔚来的知名机构投资方之一,在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间累计买入5445万股蔚来ADS,按股价从高点62美元跌至不足10美元(跌幅超80%)估算,其损失可能达5亿至20亿美元[23] - GIC素有诉讼先例,曾因信息披露问题起诉BP、Valeant、Celgene等公司,此次起诉被视为其等待损失规模构成重大事件后,履行受托责任的典型后发制人策略[20][22][23] 公司财务状况与影响 - 蔚来自2018年上市以来累计净亏损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是新势力车企中唯一尚未实现盈利的品牌[25] - 公司屡次获得融资支持,包括合肥注资70亿元、阿布扎比主权基金约210亿元战略投资,以及2025年9月完成的10亿美元股权增发,截至2025年上半年账面现金仍超过500亿元[25][26] - 公司长期研发开支占营收40%以上,内部目标为四季度实现盈利,CFO透露届时整车毛利率有望提升至17%[27] - 此次诉讼可能影响蔚来与资本市场的关系及未来在阿布扎比、中国香港等地的融资能力[27] 行业与市场信号意义 - 事件凸显新能源汽车商业创新(如BaaS模式)与传统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与资产转移界线上的碰撞,国际机构投资者对创新背后的会计合规容忍度正变得更低[29] - 主权基金角色发生转变,从被动长期投资者变为主动治理者,通过诉讼等方式表达不满[29][30] - 在中美监管摩擦背景下,该诉讼可能成为中概股信任体系的新信号事件,国际机构未来或要求中概股披露更详细交易信息,并让第三方会计师承担更大责任[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