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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税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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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完成信息采集!可以进行税收减免→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8 21:34
电子税务局功能优化 - 陕西省税务局推出“电税小课堂”栏目,旨在通过解读电子税务局功能模块,帮助纳税人解决日常办税痛点难点,推动“多跑网路、少走马路” [1] - 栏目聚焦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最新功能,逐项拆解高频涉税业务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以助力企业规避涉税风险并支持长远稳定发展 [1] 重点群体与退役士兵信息采集流程 - 办理“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信息采集”的路径为:【我要办税】—【税收减免】—【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信息采集】 [4] - 系统登录后会自动显示已采集信息,若无记录则可进行新增操作,新增完成后需点击“确认”并通过校验 [4] - 已采集信息支持编辑修改与删除,修改后需确认并通过校验,删除操作需勾选人员信息并经二次确认 [4] 增值税发票不抵扣勾选操作 -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需登录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下的【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模块 [10][13][16] - 操作时需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并选择发票来源、发票状态等必录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 [19] - 根据查询结果选择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提交前需选择具体不抵扣原因(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示例显示本次操作提交勾选发票3份,税额合计2949.06元 [21][22]
电税小课堂 | 财务、会计必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4 21:16
电子税务局功能更新 - 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推出"电税小课堂"栏目 聚焦纳税人日常办税痛点难点 围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最新功能模块进行逐项拆解[1] - 栏目通过讲解高频涉税业务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帮助纳税人实现"多跑网路 少走马路" 有效规避涉税风险[1]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操作流程 - 电子税务局提供三种功能路径进入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功能 包括我要办税菜单 提示提醒入口和首页搜索栏[4] - 系统自动判别纳税人首次或非首次办理 首次办理时系统预填信息 纳税人需确认并补充完善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会计核算软件相关信息[4] - 非首次办理时系统显示当前备案信息 纳税人可进行修改 历史备案信息即将到期时可新增备案 新增信息必须与历史信息连续且不得有重叠间隔[5] - 操作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办理 该业务为即时办结 无需报送资料[4][5][6] 税务合规要求 -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改变后需在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6] - 平台企业需按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公告要求 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收入信息 包括收入总额 退款金额 收入净额等[13] - 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需报送平台内境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向境内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的收入信息 但对单个境内购买方季度累计交易净额不超过5000元的情况可暂不报送[14] 税收优惠政策 -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包括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医疗待遇等[17][18]
电税小课堂 | 税务局要求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线上即可搞定!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3 20:14
智慧税务建设 - "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推出"电税小课堂"栏目,聚焦纳税人日常办税痛点难点,围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最新功能模块进行解读[1] - 栏目逐项拆解高频涉税业务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助力纳税人实现"多跑网路、少走马路"[1] - 智慧税务建设旨在为企业长远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有效规避涉税风险[1]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操作流程 - 办理路径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或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4] - 功能界面显示已采集的存款账户信息,可进行新增、变更、注销、签协议操作[4] - 新增账户包括新增普通账户和新增境外收款银行账户,填写信息后提交并确认[4][5] - 变更操作区分是否签订三方协议,已签订协议账户需先终止协议才能变更部分信息[6] - 注销操作会删除账户备案信息,系统提示可能影响退税账户[7][8] 跨省经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跨省经营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由上一年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并享受优惠政策[14] - 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由总机构负责统一归集并留存备查资料[16] - 相关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3号公告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17]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附加税处理 -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中可以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18][20] -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需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19] -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28号公告[19]
电税小课堂 | 我想跨省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何操作?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4 08:58
电子税务局功能升级 - “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推出“电税小课堂”栏目,旨在通过讲解电子税务局功能模块,帮助纳税人解决日常办税痛点难点,实现“多跑网路、少走马路” [2] - 栏目聚焦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最新功能,逐项拆解高频涉税业务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以助力企业规避涉税风险,保障长远稳定发展 [2]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操作流程 - 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功能路径为: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进入,或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5] - 操作步骤包括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进入功能界面,可对已采集的报告进行条件查询、新增、延期、修改、作废等操作 [5] - 新增报告需录入跨地区经营基本信息和合同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需及时到经营地进行报验,并遵守当地税收政策 [5][6] - 对于已报告未报验和已报验未反馈的报告可办理延期,操作时需选择合同的最新有效期止并提交 [6] - 对于已报告未报验和已报验未反馈的报告可进行修改,允许修改的字段包括“经营方式”、“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 [7] - 仅已报告未报验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作废,操作时需在确认提示框点击确定 [7] 个人所得税计算热点问题 - 单位支付给实习生的薪酬,若该实习生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累计预扣法计算 [13] - 累计预扣法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收入额 - 累计减除费用)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13] 不动产出租增值税优惠政策 -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15][17] -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为10万元,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分摊后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