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西子眉笔
搜索文档
预售比现货贵背刺“所有女生”,李佳琦们黄金时代落幕
36氪· 2025-10-31 08:31
李佳琦直播间价格争议事件 - 2025年双十一期间,李佳琦直播间预售商品价格被指高于现货价,部分商品差价达50-60元,例如一款面膜预售实付308元,现货价格为291元,差价17元[2] - 出现“李佳琦一晚被退货8亿元”及“双十一赔了20亿”的市场传闻[2] - 品牌方在消费者付尾款时(如10月20日)突然发放限时补贴(如薇诺娜官方旗舰店发放59元、68元等额补贴),导致使用补贴后的现货总价低于直播间预售总价[3] - 与2021年双十一欧莱雅事件形成对比,当时品牌方为李佳琦用户提供补贴以平息价格争议,而本次事件中品牌方未再为其提供“全网最低价”特权[4][5] 李佳琦直播间运营风险与争议事件 - 2023年9月,李佳琦因评论花西子眉笔价格不当(“哪里贵了”)引发公关危机,导致全网掉粉超过200万,同年双十一预售首日销售额相比2022年减少一半以上[8][9] - 直播间选品与品控出现问题:2023年11月,消费者购买雅诗兰黛面霜收到空瓶;2024年双十一,耐克运动鞋被指出售瑕疵品[10] - 供应链管理失控:2025年1月,售卖的车厘子出现批量损坏,消费者收到货物时距离生产日期长达35天[11] - 商家履约能力失控:2025年5月,消费者下单的石头科技扫地机器人被商家以“价格标注错误”为由单方面关闭订单;7月,铂爵旅拍服务无法交付[12][17] 品牌方策略转变与行业趋势 - 品牌方反思与超级主播的合作模式,李佳琦与花西子合作被传利润分成高达100%-120%,高额坑位费与ROI不佳促使品牌转向发展自播[20][21] - 花西子事件后,其直播间交易额暴跌九成,不足10万元,显示主播个人争议对品牌声誉的连带风险[21] - 直播电商行业进入存量竞争阶段,市场规模增长率从2019年的227.7%持续下降至2022年的48.21%[21] - 品牌自播成为主流趋势:抖音电商数据显示,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店播动销商家占比达69%,超1000个商家靠店播销售额过亿元;2025年618大促期间,淘宝店播破千万直播间数量同比增长21%,抖音平台千万元成交额商家中店播占比达68.5%[23] - 具体案例如雅迪电动车淘宝官方旗舰店大促期间销售额同比增长2150%,毛戈平淘宝店播成交额同比增幅超三位数[23][24] - 定价权回归品牌,多个头部主播(如罗永浩、小杨哥、贾乃亮)直播间均出现价格高于品牌官方渠道的情况[24] 平台规则调整与行业格局重塑 - 抖音坚持去中心化流量分配,网红涨粉周期从2018年的1年缩短至2022年的3个月,头部网红生命周期短暂[25][26] - 抖音于2024年调整流量策略,减少对达人直播扶持,转向倾斜优质短视频内容与品牌店播,并推出“新作者出道计划”等扶持中腰部及新锐达人[27][28] - 淘宝推出激励计划与现金/流量补贴,鼓励中腰部主播与新晋达人成长,并从外部引入成熟主播(如罗永浩、刘畊宏、章小蕙、李诞),2022年新增超过50万名新主播[29][30] - 快手调整流量规则,2023年将“川流计划”流量激励提升至600亿,分配给中腰部主播和品牌自播;2025年9月启动本地生活“百万真人计划”扶持优质主播[30][35] - 小红书同样采取去中心化机制,平台明星主播经历多轮更替(从董洁、章小蕙到吴千语)[35] - 行业格局转变:品牌自播成为标配,中小主播加速崛起,超级头部主播或退场(辛巴退网、小杨哥停播)或淡出(罗永浩转型),仅剩李佳琦与董宇辉双头对垒[37]
李佳琦79元卖眉笔争议再起余波,“花西子”诉自媒体商业诋毁案二审开庭
扬子晚报网· 2025-10-17 22:33
事件背景与起源 - 2023年9月10日,头部主播李佳琦在直播销售花西子79元眉笔时,对网友关于产品价格的评论回应称“哪里贵了”及“这么多年工资涨没涨,有没有认真工作”,引发舆情并登上热搜[1][2] - 事件衍生出“哪李贵了”、“花西币”等网络热词,李佳琦于2023年9月11日直播道歉[2] - 2023年9月19日,花西子品牌方发布公关文章《一封信》,次日,由赵先生实控的自媒体发布文章《对话花西子离职公关:声明像小学生作文,无法对抗老板意志》[1][4] 诉讼案件核心信息 - 2024年12月9日,花西子以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纠纷为案由,将自媒体及其实控人赵某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8万元,共计58万元[1][6] - 2025年6月27日,一审判决赵某赔偿花西子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赵某提起上诉[1][8] - 2025年10月17日,该案二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将择期二次开庭[1][8] 一审判决关键认定 - 一审法院认定自媒体文章内容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文章表达对花西子品牌有侮辱、贬损之意,损害了品牌商誉[7] - 法院指出文章关于“高层VP离职”、“花西子只剩无经验的年轻公关”等表述与事实不符,根据花西子提交的证据,在相关时间点前集团仅1人提出离职,且非“高层VP”,至2023年11月底也仅有4人离职[7] - 法院认为赵先生虽提供受访员工信息及录音,但对方未出庭,录音证据存疑,且赵先生未尽到合理核实信息义务,不能免责[8] - 法院认定赵先生的公司提供化妆品行业有偿推广服务,利用自媒体账号进行流量变现,与花西子存在行业竞争关系[8] 二审争议焦点与新证据 - 二审中,赵先生方申请案由由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改为名誉权纠纷,并提交新证据证明其并非适格的不正当竞争主体[1][12] - 赵先生方提交新证据显示该自媒体账号从开号到最后只盈利400多元,平均每天不足1元,2023年后零提现,且账号为赵先生个人运营,背后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10] - 赵先生方提供证据证明其自媒体为综合性账号,并非化妆品行业媒体,也未与化妆品企业做生意,十几条转发内容中仅涉案稿件为原创[10] - 赵先生方申请李佳琦出庭作证,以证明花西子的商业损失和商誉损失是从李佳琦直播言论发酵后开始,但法院认为无此必要[9][10] 案件法律争议点 - 案件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商业诋毁与名誉权纠纷的区别,商业诋毁需满足“经营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的前提,而名誉权侵权仅需证明对“社会评价”的降低[13][14] - 竞争关系的认定需结合业务模式、交易机会争夺等实质因素,被告自媒体是否实际参与化妆品行业推广服务、是否与花西子形成实质性交易机会争夺,是二审法院审查重点[13][14] - 商业诋毁的核心在于“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而名誉权侵权涵盖侮辱、诽谤等行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