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人eVTOL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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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金扶持低空产业 单项单次奖励最高1500万元
第一财经· 2025-10-10 19:17
政策核心与目标 - 深圳推出《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旨在打造低空经济第一城 [1] - 政策于10月9日起正式施行 提供真金白银资助 单项单次奖励金额从20万元到1500万元不等 [1] - 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得奖励合计最高可达3000万元 [1] 载人航空器与无人机适航取证资助 - 企业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或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可获奖励 [1] - 载人eVTOL航空器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 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500万元 中型奖励300万元 [1] - 同一型号仅奖励一次 每家企业每年此项奖励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2] 低空物流市场规模资助 - 资助对象为开展低空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的企业 要求航线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深圳市内 [2] - 使用小型无人机 新开航线年度飞行架次达5000架次以上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 - 使用大、中型无人机 新开航线年度飞行架次达1000架次以上一次性奖励35万元 [2] - 奖励金额按飞行架次阶梯提高 每家企业每年此项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2] 通航短途运输航线资助 - 资助对象为开展通航短途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 航线需连接深圳 [2] - 境内航线距离不低于25公里且年度执行不少于100架次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 - 深港跨境航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每家企业每年此项奖励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2][3] 创新研究机构资助 - 对建设低空经济领域创新型研究机构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予以资助 [3] - 获国家民航主管部门认定的民航重点实验室 按实际总投资的3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3] 深圳低空经济发展基础 - 深圳拥有低空经济产业园区10个 特色产业园区2个 产业链企业超1900家 [3] - 2024年低空经济与空天产业集群规上企业增加值达21377亿元 增速达264% [3]
深圳重金扶持低空产业,单项单次奖励最高1500万元
第一财经· 2025-10-10 19:10
政策核心内容 - 深圳市发布《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旨在打造低空经济第一城 政策于10月9日起正式施行 [1] - 政策包含四个低空产业资助项目 单项单次奖励金额从20万元到1500万元不等 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得奖励合计最高达3000万元 [1] 载人航空器与无人机适航取证资助 - 企业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载人eVTOL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并在深圳市经营的 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 [1] - 企业获得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证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获得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证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同一型号仅奖励一次 [1][2] 低空物流市场规模资助 - 资助开展低空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的企业 要求航线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深圳市内 [2] - 使用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每条新开航线年度飞行架次达到5000架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 - 使用大 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每条新开航线年度飞行架次达到1000架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5万元 奖励金额按飞行架次阶梯提高 [2] - 每条航线仅奖励一次 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新开航线奖励与总飞行架次奖励之和不超过2000万元 [2] 通航短途运输航线资助 - 资助开展通航短途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 航线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深圳市内 [2] - 境内航线批复航线距离不低于25公里且年度执行不少于100架次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 - 深港跨境航线航线起降点在深圳与香港口岸且常态化运营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 - 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航线奖励与总飞行架次奖励之和不超过600万元 [3] 低空经济研究机构资助 - 对在深圳建设低空经济领域创新型研究机构的各类企业 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予以资助 [3] - 获国家民航主管部门认定授牌的民航重点实验室 按实际发生总投资的3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3] 深圳低空经济发展基础 - 深圳是世界无人机之都 拥有雄厚的低空经济发展基础 [3] - 深圳已建成10个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和2个特色产业园区 低空经济链上企业超1900家 [3] - 2024年深圳低空经济与空天产业集群规上企业增加值达21377亿元 增速达264% [3]
深圳“加码”低空经济,单项单次最高奖励1500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0 16:22
政策概述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将于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1] - 实施细则明确四类低空资助项目以及资助条件和标准 单项单次奖励最高可达1500万元 [1] 资助标准 - 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 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并在深圳经营的企业给予奖励 [1] - 载人eVTOL航空器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 [1] - 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500万元 [1] - 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300万元 [1]
载人eVTOL,一次性奖励1500万
搜狐财经· 2025-10-10 07:35
政策核心内容 - 深圳市印发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 - 实施细则明确四类低空资助项目,单项单次奖励最高可达1500万元 [2] 航空器适航取证资助 - 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给予奖励 [2] - 载人eVTOL航空器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300万元 [2] 低空物流市场规模资助 - 按航空器类型制定差异化奖励标准,兼顾新开航线与总飞行架次双重维度 [3] - 小型无人机每条新开航线年度飞行架次达5000架次以上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年总飞行架次达2万架次奖励40万元,之后每增2万架次追加40万元 [3] - 大、中型无人机每条新开航线年度飞行架次达1000架次以上一次性奖励35万元,首年总飞行架次达2万架次奖励80万元,之后每增2万架次追加80万元 [3] 通航短途运输航线资助 - 开通境内航线要求批复距离不低于25公里,每条年度执行100架次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年总飞行架次达100架次奖励30万元,之后每增100架次追加30万元 [3] - 深港跨境航线每条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度总飞行架次达100架次奖励50万元,之后每增100架次追加50万元 [3] - 两类航线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得资助上限均为600万元 [3] 技术创新载体资助 - 对落地深圳并获国家民航主管部门认定授牌的民航重点实验室给予资助 [4] - 按专业审计确认的实际总投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对象涵盖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4] 深圳低空经济产业基础 - 深圳2023年率先将低空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4] - 目前已建成10个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和2个特色产业园区,链上企业超1900家 [4] - 2024年低空经济与空天产业集群规上企业增加值达213.77亿元,增速26.4% [4]
最高奖励3000万元!深圳“加码”低空经济
上海证券报· 2025-09-30 21:40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提出四项资助项目以支持低空经济发展 [1] - 资助措施旨在精准资助企业及研究机构 推动技术发展 完善产业生态 加速市场应用落地 [3] - 随着细则落地 深圳预期将进一步集聚优质企业、核心技术与高端人才 为低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3] 载人eVTOL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资助 - 对获准在深圳经营的企业给予年度奖励 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1] - 载人eVTOL航空器适航取证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 [1] - 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300万元 [1] 低空物流市场规模资助 - 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新开航线与总飞行架次奖励之和不超过2000万元 [2] - 小型无人机每条新开航线年度飞行架次达5000架次以上可获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首年总飞行架次达2万架次奖励40万元 之后每增加2万架次奖励40万元 [2] - 大中型无人机每条新开航线年度飞行架次达1000架次以上可获一次性奖励35万元 首年总飞行架次达2万架次奖励80万元 之后每增加2万架次奖励80万元 [2] 通航短途运输航线资助 - 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境内及跨境航线奖励综合不超过600万元 [2] - 境内航线要求批复航线距离不低于25公里 每条航线年度执行不少于100架次可获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首年总飞行架次达100架次奖励30万元 之后每增加100架次奖励30万元 [2] - 深港跨境航线要求起降点在深港口岸 每条航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每年总飞行架次达100架次奖励50万元 之后每增加100架次奖励50万元 [2] 高端创新载体资助 - 对获国家民航主管部门认定授牌并落地深圳的民航重点实验室 按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 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