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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CHJ INDUSTRY CO LTD [4] - 公司住所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12层 邮政编码515073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4]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6] - 已发行股份数为【】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包括A股普通股【】万股和H股普通股【】万股 [6] - A股股份在深交所上市 H股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6] - 公司发起人包括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 [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存在六种例外情形包括异议股东要求收购等 [8] - 收购股份需通过集中交易方式或其他认可方式进行 [8]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 [12]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1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 股份转让 查阅文件 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 [14]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7][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利益 履行承诺 保证公司独立性等 [19]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 批准利润分配 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 [20]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在董事不足 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召开 [22][23]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 电子通信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3][2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 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54] - 董事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 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50] - 董事需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谋取商业机会等 [51][52] 经营与投资 - 公司经营范围为珠宝 钻石 黄金饰品生产销售 化妆品批发零售等 [5] - 经营宗旨为实施科技创新 组织科技攻关 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实力 [4] - 董事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 [54] 重大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策权限包括交易金额占净资产10%至50%且绝对额超1000万元的投资等 [55] - 资产处置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审计总资产30% [56]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56]
潮宏基: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20: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CHJ INDUSTRY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12层 邮政编码515073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8,512,707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0,000,000股 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5] - 当前已发行股份数为888,512,707股 全部为普通股 [5] -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时间为2010年1月28日 [1]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珠宝、钻石、铂及铂镶嵌饰品、黄金及黄金镶嵌饰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 [4] - 经营范围包括钟表、眼镜、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皮革制品、箱包等日用品的生产销售 [4] - 公司可从事进出口业务 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并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决议等 [19]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包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 [51]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需符合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任职条件 [6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建议质询权、股份转让权等基本权利 [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行使派生诉讼权 [15]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抽回股本、不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6]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等七种情况 [2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批准 [2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21]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8] - 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禁止进行六个月内反向交易 [9]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等情形下召开 [24]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30]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会议与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