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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0 18:11
公司基本情况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8日,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交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5488"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17号,法定代表人为夏厚君 [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与销售、塑料制品制造与销售等 [4] - 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营业期限为长期 [4]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6] - 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共计103人,包括2名新加坡籍核心技术人员 [7][8] - 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42.6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其中首次授予219万股,预留23.695万股 [10] - 激励股票来源为公司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10] 激励计划具体条款 - 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2]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5.64元,不低于规定价格的较高者 [17][18] - 限制性股票设置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三个限售期,分三期解除限售 [14] - 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14] 业绩考核要求 - 首次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026年不低于8000万元,2027年不低于10000万元 [21] - 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9月30日后授予,则考核目标为2026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2027年不低于10000万元 [22]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A-E五档,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 [22] 实施程序 -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24] - 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激励对象名单公示、股东大会审议等 [25] - 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5] 其他事项 - 激励对象需自筹资金参与计划,公司不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26] - 公司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健全激励机制,促进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