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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芳集团: 国芳集团: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ANSUGUOFANGINDUSTRY&TRADE(GROUP)CO,LTD,注册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 [4][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00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6][7][8] -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16,000万股普通股,并于2017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包括张国芳等6名自然人,共认购50,600万股,出资方式包括净资产、股权和货币出资 [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6,600万股,均为普通股,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7][19] - 公司规定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且累计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 [22]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合并、股权激励等,回购后需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或注销 [25][26][2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并支持股东会、董事会行使职权 [13][32][33]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增减资本等重大事项,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48][82][84] -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不少于1/3且含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113][120]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123][1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表决、查阅资料等权利,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事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36][40] - 控股股东需遵守"占用即冻结"机制,不得占用资金或损害公司独立性,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稳定 [44][45][46] - 持股5%以上股东变动需履行报告义务,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43][21] 经营与交易规范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百货零售、食品销售、资金投资管理等,需凭许可证经营部分项目 [15] - 重大交易需股东会审议标准包括:担保超总资产30%、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财务资助超5000万元等 [49] - 关联股东表决时需回避,非关联交易需披露审计报告,违规决议可被股东起诉撤销 [40][86]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应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内容,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97][120] - 董事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应就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0][120] - 违规披露或内幕交易将承担民事赔偿及监管处罚责任 [4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