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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怡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0271) - 申请版本(第一次呈交)
2026-01-01 00:00
的申請版本 警 告 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 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 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 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 閣下知悉、 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聯席整體協調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本公司招股章程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 司(清 盤 及 雜 項 條 文)條 例》與 香 港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登 記 前,本 公 司 不 會 向 香 港 公 眾 人 士 提 出 要 約 或 邀 請。倘 於 適 當 時 候 向 香 港 公 眾 人 士 提 出 要 約 或 邀 請,準 投 資 者 務 請 僅 依 據 呈 交 香 港 公 司 註 冊 處 登 記 的 本 公 司 招 股 章 程 作 出 投 資 決 定;有 關 文 本 將 於 發 售 期 內 向 公 眾 刊 發。 (a) 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 作出任何投資決定; (b) 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其任何保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