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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添燃气(831010)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09 20:16
舆情制度 - 2025年7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舆情管理制度》[2]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等[6]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7] 舆情工作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9] 舆情处理 - 一般舆情由组长、副组长灵活处置[15] - 重大舆情需决策部署并控制传播范围[15]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给予处分和处罚[18]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18]
凯添燃气(8310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9 20: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1]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个交易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相关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普通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须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1] 选举相关规定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31]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提名推荐[33]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0]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34] - 股东会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3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需列明出席情况、表决结果等[3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8]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9]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等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40] - 对召集人资格等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42] - 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46]
凯添燃气(8310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9 20:16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6]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从股东会决议通过起算[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定期提前十日、临时提前两日通知[11][14]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7]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委托,一人不超两份委托[19][20][24] - 以现场为主,可非现场或结合方式召开[26]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关联董事回避[30] - 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0][3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应暂缓[32][33]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等事项另有要求[33] - 矛盾决议以时间在后为准,未通过提案一个月内不重审[34] 其他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资料保存十年以上[37][40]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43][44] - “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足”不含[44]
凯添燃气(8310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09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解释[30][31] 管理对象与沟通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2]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13] 工作内容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4] - 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23] 信息披露与会议举办 - 公司应在指定网站http://www.bse.cn/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14]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15]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6] 人员要求与管理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20]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须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21] 现场接待管理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事前预约并签署《承诺书》制度[26]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2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核对身份、保存文件并陪同接待[26] - 接待特定对象形成的相关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26] 沟通规范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27]
凯添燃气(83101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09 20:16
制度通过 - 2025年7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或10%且绝对超500万元[9]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担保等[12]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13] 责任与追究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6] - 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7] - 董事会按情节对责任人经济、行政处罚[19] 处理流程 - 内部审计调查提交审议,董事会作决议[21] - 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处理决定临时公告披露[21]
凯添燃气(83101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09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3] 披露适用范围及要求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适用本制度,不得滥用权利[5][7]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8][9] 后续操作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事项,涉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11]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注册地证监局和北交所[11] 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事务,相关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2]
凯添燃气(83101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09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选两名及以上董事,股东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 - 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进行差额选举[10] - 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数[12] - 投票总数超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14] - 当选人数不超章程规定[16] - 选举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8]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数按对应规则计算[19]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确定当选人,最低得票需过半数通过[23]
凯添燃气(8310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09 20:16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48]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比照公司章程规定,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9]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按预计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就超出部分依据制度提交审议并披露[20] 审议程序 - 关联交易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决议[31] 定价与协议 - 关联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参考独立第三方价格等原则[34]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33] 财务跟踪与监督 - 新会计年度首月财务部将拟执行关联交易上报董事会备案并报上一年度执行情况[36] - 财务部跟踪关联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并报董事会备案[36]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价格变动有疑义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36] 实施与变更 - 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实施[43] - 经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经理层组织实施[43]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变更或提前终止需原批准机构同意[44]
凯添燃气(831010)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9 20:16
战略委员会制度 - 2025年7月8日董事会通过《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无需股东会审议[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提名、选举方式及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7] -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多种召开及表决方式[16][17][19]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负责解释[24][23]
凯添燃气(8310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9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无需提交股东会[3]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主任委员5天内召集[19] - 定期会议提前5天、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9]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为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11]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3] 日常工作 - 下设工作组以行政人事部牵头负责日常工作[9] - 董事会秘书2个工作日内报会议结果给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