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工科技(83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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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工科技(83115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7 12:01
人员管理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4]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届满经董事会通过可连聘连任[12] - 有8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8]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指定1名副总经理代行职权[12] 任职要求 - 财务总监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11] - 总经理候选人最近3年内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等情形,公司应披露情况并提示风险[12] 职责权限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5] - 总经理可划分管理范围授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副总经理协助工作[17] - 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工作,需编制公司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等[19] - 总经理依据董事会授权行使资金、资产运用等权限[28] 会议制度 - 发生特定情况5日内总经理应召集临时办公会议[25]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参会人员表决权一人一票,日常生产经营事项总经理意见优先,对外投资等事项集体决策实行简单多数制[25]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6]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应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经营管理工作,并在董事会召开前十日提交书面汇报材料[28]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等情况并保证报告真实性[28] - 公司经营发生特定重大事项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9] 其他规定 - 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计划减持,需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6]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36] -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改由董事会决定并审议批准,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9][40]
昆工科技(83115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12:01
规则修订 - 2025年7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3] 委员会构成 - 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8]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8]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前3日通知委员[16]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回避表决[18]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8] - 规则自通过日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0]
昆工科技(83115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7 12: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5]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2%且超300万需报告[11] - 诉讼涉案超1000万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上报[11] - 预计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报告[11] - 订立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需上报[13]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50万需报告[14]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10%且超1000万需报告[15]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当日等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7] - 报告义务人报告事项进展[17] - 董秘收到报告分析后向董事长报告并提预案[1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咨询回答等[14] - 未经授权各部门不得对外披露信息[19] 责任与制度说明 - 未及时或未上报重大信息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自通过日生效[22]
昆工科技(83115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17 1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议案[2] 舆情分类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舆情,重大指负面广影响大舆情[7] 处理机制 - 成立舆情工作组,总经理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8]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办,各部门配合通报情况[8][10]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一般舆情董秘和董办处置[11][12] - 重大舆情工作组开会决策,降低负面影响[13] 保密与施行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保密,违规受处分或担责[15] - 制度自通过日施行,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7]
昆工科技(83115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7 12: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形成双向沟通机制、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6] - 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6]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8]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8] 沟通方式与说明会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9]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应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并提前通知[10] 信息披露与网站管理 - 信息应在规定平台发布[10] - 应丰富更新公司网站内容[11] 决策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是事务负责人[13] - 员工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13] 部门职责与接待管理 - 部门职责包括信息沟通、分析研究等[14] - 设置专线咨询电话并专人接听[15] - 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并建档案[15] 媒体管理与关系维护 - 业务媒体宣传与推介需经审核[16] - 主动采访媒体计划和资料需审核[16] - 与监管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6] 活动档案与时间限制 - 开展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尽量避免活动[17]
昆工科技(8311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7 12: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3]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决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报备要求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5]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6] - 投资者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后公司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6][17]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22]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0] - 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可给予处分[25] - 重大项目中介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追责[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报送结果并公告[27]
昆工科技(8311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12:01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交易及担保审议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10] 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11]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7] 提案及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20日前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2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2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0] 决议及实施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6]
昆工科技(83115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17 12:01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表决9票同意[2]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3] - 立项后实施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13] - 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3] - 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21]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2]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22] - 至少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审计部职责权限 - 评估内部控制、审计会计资料、协助反舞弊等[8] - 审计中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检查文件和系统等[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12] 审计相关制度 - 实行审计回避制度,牵连人员不参与审计[8] - 审计结束30日内出具报告,被审计单位15日内反馈意见[14] - 审计工作底稿等保管期限10年[15] 内部控制 - 董事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3] -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报告或意见[23]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3][24] 激励与处分 - 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奖励突出人员,处理违规人员[39] - 对违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处分,包括责令改正等[40] - 对特定违规审计人员和机构,经董事长批准处分、追究经济责任[41] 责任承担 - 被审计单位故意隐瞒致审计问题,经办人和负责人担责[2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等不一致,以其规定为准[30] - 董事会修订、解释制度,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 制度发布于2025年7月17日[31]
昆工科技(831152)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12:01
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8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5: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
昆工科技(83115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7 12: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决策权限 - 控股超50%企业对外投资决策视同公司事项[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情形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交易计算 - 成交金额含支付交易金额等,交易安排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1] - 股权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财务指标计算[11] 决策机构与流程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5] - 投资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15] - 对外投资需业务部门评估、中介出报告、董股东会审议[16] 项目管理 - 项目实施小组监督投资项目,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7] 投资规范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0]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派出董监高[22] 财务监督 - 被投资公司至少季报财务报表[24] - 年末全面检查投资,必要时审计计提减值[25] 投资处置 - 七种情况可处置对外投资,处置需报批[27] 制度管理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决定,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