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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工科技(83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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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工科技(83115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7 20: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2]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独资、持股50%以上等多种类型企业[5]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提交年度述职报告,不符要求可更换[7]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人员定期述职并接受考核[18] 财务与担保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相关制度[9]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10] 经营与发展 - 子公司规划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2] - 子公司交易事项需逐级审批[12] 信息披露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子公司[15]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5] 审计监督 - 公司不定期向子公司派驻审计人员[18] 制度说明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1] - 制度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22]
昆工科技(83115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17 20:01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法定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 利润分配频率与条件 - 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11] - 发放现金股利需满足4个条件[11] 现金分红比例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3]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的30%属重大资金支出[12] 政策调整表决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需相应表决同意[16] 股利派发与披露 - 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1]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2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21] - 权益分派方案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有效期内召开股东会审议[21] 其他规定 - 分配金额不超最新一期定期报告可供分配利润[21] - 调整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在年度或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2] - 未能按期实施权益分派,董事会期限届满前披露致歉公告并说明后续安排[22] - 继续实施权益分派以有效期内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为依据,重新审议并在股东会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23]
昆工科技(83115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7 20:01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2] 信息披露原则 - 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5] - 基于客观事实,用明确语言,无虚假误导性陈述和不实内容[5] - 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并披露风险因素[5] 披露时间与报告要求 - 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0]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报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期限[21]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送股等特定情况中期或季度报告也需审计[21] 业绩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需披露业绩快报[25] - 预计不能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披露业绩快报[25]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或扭亏为盈应1个月内预告[25] 责任主体 - 董事和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不同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6] 交易披露 - 交易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29][30][35] 股份相关披露 - 5%以上股份质押、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达50%以上等情况需披露[43] -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增减5%需披露变动情况[48]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需披露[4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49] 异常情况披露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39] - 核实并披露可能影响股价的传闻[40] 工作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信息披露,董事长首要负责,董秘组织协调[54] 信息保密与保存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66][69]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受处分,董事会检查处分责任人[74][75] 制度修改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决定并审议通过生效[77]
昆工科技(83115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7-17 20:00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2] - 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4] 时间地点 - 现场会议2025年8月1日14:30召开[6] - 网络投票2025年7月31日15:00 - 2025年8月1日15:00[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8] - 会议地点在昆明市五华区昌源北路12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9] 审议事项 - 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等多项议案[10] 登记信息 - 登记方式分个人、委托、法人等情况[13] - 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00 - 15:00[17] - 登记地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17] 其他 - 会议联系人朱承亮,电话0871 - 63838203[15]
昆工科技(831152)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7 20:00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5] - 《关于废止<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6] - 《关于调整为晋宁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8] 子公司调整 - 原晋宁子公司授信期限变更为不超过3年(含3年)[7] - 原晋宁子公司担保方式变更,取消相关连带责任保证担保[8]
昆工科技(83115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7 20:00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9人[3] - 计划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会[13] 议案情况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会审议[5] - 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子议案2.01 - 2.15待股东会审议[10] - 调整晋宁子公司担保议案待股东会审议[13] 子公司调整 - 晋宁子公司授信期限变更为不超3年[11] - 担保方式变更为公司和实控人连带责任保证[12]
昆工科技(831152)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5-07-17 19:4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昆明理 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工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昆工科技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晋宁子公司、郭忠诚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行尚未签署 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具体条款以相关方正式签 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已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3 日、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晋宁子公司拟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 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结合实际情况,对该议案相关内容作如下变 更: 1、授信期限调整 原授信期限"1 年"变更为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2、担保方式调 ...
昆工科技(831152)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19:46
规则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2]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14]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规则实施 - 本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8]
昆工科技(83115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7 19: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6][7] 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11] - 为关联方担保需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1][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以上且超300万元,提交董事会[12]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有关联关系则提交董事会[12] 其他规定 - 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12][13]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3] -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12个月内累计计算[14] - 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7] - 关联交易有9种免审议和披露情形[17][18] - 关联交易协议签字盖章成立,通过内部决策程序生效[20] - 防止关联方干预经营,交易价格应公允[20] - 限制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提供资金[22]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无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25]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决定,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8]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8]
昆工科技(83115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7 19:46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2] 董事会秘书 - 任期3年,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7]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辞职提前1个月通知并说明原因[8][10] - 被解聘或辞职需接受离任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10] - 董事或高管可兼任,特定行为不能以双重身份作出[11]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3][15]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提示董高人员履行义务[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