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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9-07 18:46
发行相关 - 发行股数不超过42,733,333股,超额配售不超6,409,999股[9] - 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2.92元/股[9]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超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不超27.71%(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44] 财务数据 - 2023年1 - 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32.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90%[24] - 2023年1 - 6月,公司实现净利润733.17万元,同比扭亏为盈[2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70096.29万元,较上年末降低 - 5.29%[2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7789.07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95%[24] -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83.47%、80.52%和76.78%[15] - 报告期内若原材料采购价格提高10%,公司毛利率将分别下降5.95%、5.97%和5.70%[15]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72%、25.76%和25.60%[18]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38.65万元、 - 3,246.32万元和1,902.09万元[19] - 2022年公司来自关联方营业收入为6,537.4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3.57%[21] - 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35,277.97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总额比例为60.23%[17] - 报告期末公司对房地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达8509.67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21.91%[22] - 报告期末公司对建业集团下属公司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余额合计达2123.02万元,按3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22][23] - 报告期末公司对金宸置业应收款项合计839.69万元,按5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1 - 7月回款310万元,抵账商品房预计价值502.69万元[23] 股权结构 - 张洪涛持股26,075,424股,持股比例20.34%;信丽芳持股16,829,928股,持股比例13.13%,二人合计直接持股33.47%[34] - 张瀚艺持有上海许都37.40%出资额,上海许都持股21,594,802股,持股比例16.84%,张瀚艺可支配其表决权[34] - 张洪涛、信丽芳可实际控制的发行人股份表决权比例合计为50.31%[35] 公司荣誉与技术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7项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和84项软件著作权[38] - “KED型牵引供电直流成套开关及保护设备”被认定为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54] - “地铁直流牵引供电成套设备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54] - 4项产品通过河南省电工技术学会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达国内领先水平[54] - 公司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多项荣誉称号[54] 业务情况 - 2022年光伏行业收入达4784.21万元,较2021年增长4592.63万元[185] - 2023年1 - 6月智能变配电系统及智能元件中标/签订合同项目中,新能源逆变器和储能设备等产品金额20605.20万元[185] - 2023年1 - 6月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签订合同项目中,户用光伏、低碳园区等项目金额达9976.15万元[185] - 公司2021年开始新能源领域研发拓展,产品系列丰富但报告期内收入较低[200] 其他事项 - 2022年7月5日公司因未及时披露辅导协议及备案材料被全国股转公司口头警示[90] - 2022年4 - 6月敏感期间,张洪涛、信丽芳增持46,000股,金额193,200元,变动比例0.0456%;王西洋减持4,320股,金额19,008元,变动比例0.0043%[91] - 2022年公司定向发行700万股,每股5元,募资3,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7] - 2020年公司以101,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现金红利[101] - 2022年公司以101,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派3元现金红利,转增后总股本121,200,000股[101]
许昌智能:法律意见书(上会稿)
2023-09-07 18:46
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 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 JINGHAN LAW FIRM, TAI YUAN OFFICE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天龙大厦 13 层 电话:0351-4162067 传真:0351-4162067 网址:http://www.jinghanlaw.com | 目 录 | | 1 | | --- | --- | --- | | 引 言 | | 10 | | 正 文 | | 13 | | 一、 | 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和批准 | 13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3 | | 三、 |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4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 18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9 | | 六、 | 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 21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22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 23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3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5 | ...
许昌智能: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上会稿)
2023-09-07 18:46
o : 0 o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o 二〇二〇年度 0 0 o 0 0 O 4-1-1-1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防 伪 编 码: 310000062021930090 被审计单位名称: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期 间: 2020 报 告 文 号: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945号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景欣 注 师 编 号: 130000572247 签字注册会计师: 蒋宗良 注 师 编 号: 110002400407 事 务 所 名 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 务 所 电 话: 021-23280000 事 务 所 地 址: 南京东路61号4楼 业务报告使用防伪编码仅说明该业务报告是由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是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报告防伪信息查询网址:https://zxfw. shcpa. org. cn/codeSearch 4-1-1-2 0 0 0 0 () 0 t3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目录 页次 审计 ...
许昌智能:发行保荐书(上会稿)
2023-09-07 18:4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声 明 | 1 | | --- | --- | | 目 录 | 2 | | 第一节 |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 | | |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3 | | |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说明 5 | | | 五、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 | 第二节 | 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 8 | | 第三节 |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9 | | | 一、对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9 | | |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9 | | |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0 | | | 四、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10 | | | 五、本次发行符合《北交所公开发行注册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条件 13 | | 第四节 | 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5 | | | 一、经营风险 15 | | ...
许昌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05 22:01
公告编号:2023-077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 关规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资料的基础上,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针对《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 行底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需要,调整本次发行底 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发行底价的议案》。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来小康、马靖昊、夏清 2023 年 9 月 5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许昌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5 22:01
公告编号:2023-074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5.会议主持人:张洪涛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度》第十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 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
许昌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5 22:01
公告编号:2023-075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 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 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3-075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议案》 1.议案内 ...
许昌智能: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公告
2023-09-05 22:01
公告编号:2023-076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 --- | | (5)发行底价: | (5)发行底价: | | 发行底价为 2.92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 |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 |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 | | | 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 | | | 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 | | | 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 | | | 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 | | | 底价。 | | 公告编号:2023-076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
许昌智能: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许昌智能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3-09-04 15:36
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 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 JINGHAN LAW FIRM, TAI YUAN OFFICE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王府大厦 A 座 13 层 电话:0351-4162067 传真:0351-4162067 网址:http://www.jinghanlaw.com | 目 | 录 | | 1 | | --- | --- | --- | --- | | 正 | 文 | | 4 | | 一、 | | 《问询函》问题 1:进一步论证对部分房地产客户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 4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 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接受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专项 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于 2 ...
许昌智能:许昌智能及民生证券关于第三轮问询的回复
2023-09-04 15:36
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报文件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8-7-1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报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智能"、"发行人"、"公司")与保 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问询函的有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作以下回复说明,请予以审核。 除非另有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简称或专有名词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具有相同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