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83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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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8313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2 20:17
股东会议事规则审议 - 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8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9]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10]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1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行为[11]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3]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担保除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1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17]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等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同意的5日内发通知[18][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3]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3] 股东会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确定后不得变更[25]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2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股东投票相关 - 股东人数超200人后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披露[35] - 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37]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7]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殊事项需2/3以上[38] 董事候选人与选举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9]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3] 中小股东定义 - 本议事规则所称“中小股东”指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特定股东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方等[45]
许昌智能(8313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2 20:17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 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许昌 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许昌智能(83139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2 20:17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1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
许昌智能(8313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12 20:17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9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许昌智 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利用 ...
许昌智能(8313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2 20:17
公司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1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人员设置与任免 - 公司设总经理1名,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 - 9种情况不得担任总经理[7]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8] - 解聘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出意向和理由,董事会决定;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8][9] 人员职责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多项职权[11]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可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等[15] - 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制度等[16]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副总经理主持[16] - 总经理在特定三种情形下应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17] 工作要求 - 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投资计划,重大项目进展需及时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汇报[20]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日常费用依权限审批[20]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21] - 公司经营中出现特定五种情况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2]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报告公司多项情况,可书面或口头[22] 考核与奖惩 - 考核总经理的指标有销售收入、净利润等[24] - 董事会年初确定当年指标要求,年末根据审计报表考核总经理[24] - 总经理任期内成绩显著可获奖励,失职失误要担责[24]
许昌智能(8313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2 20:17
制度情况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管理负责人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负责人[9] -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9][10] 管理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监管部门等[11] - 管理内容涵盖制度建设、内部研究、报告编制等[11][12] 与投资者沟通 - 沟通内容有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等[12]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说明会等[13][14]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3] - 应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13] 其他规定 - 接待投资者相关文件资料存档期限为10年[16] - 应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违规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发布正式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17]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8] - 应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8] - 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资料时应平等对待其他投资者[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9]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应具备多方面素质[21] - 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21]
许昌智能(8313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2 20:17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1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 第一条 为加强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 ...
许昌智能(83139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2 20:17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1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为担任独立董事的会计专业人士[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下列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信息等、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18] 内部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个会计年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督促责任部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进行后续审查[12] - 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多项内容[13] - 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多项内容[14] - 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2] - 每个会计年度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16] - 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9]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等内容[20]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是否制定制度等内容[21] 审计相关文件 - 《审计工作方案》包含编制依据、审计对象等内容[23] - 《审计通知书》包含被审单位、审计依据等内容[24] 审计档案管理 - 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责任制[29] - 当年完成的审计项目应在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的在审计终结年度立卷归档[29] - 保管时间分永久、长期(10年至50年)和短期(10年以下)三种类型[29] 人员监督考核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31] - 内部审计部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奖励建议[31] - 内部审计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会提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31] - 董事会可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处分、追究经济责任[31] 制度其他说明 - 本制度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4]
许昌智能(83139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8-12 20:1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 - 现场会议8月27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8月26 - 27日15:00[6] - 股权登记日为8月21日,登记在册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8] 议案审议 - 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等多项议案[10] - 议案1、3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2经监事会审议通过[11] 制度修订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20] 授权委托 -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等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1]
许昌智能(831396)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2 20:15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9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7 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田振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