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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2025!中国汽车空调过滤器行业发展历程、产业链、市场规模、需求量及发展趋势分析: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推动行业市场规模增长至219.04亿元[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8-14 09:19
行业概述 - 汽车空调过滤器用于净化车内空气,采用静电纤维过滤技术,可有效去除有害微尘、TVOC、甲醛等污染物,提升车内空气质量和舒适度 [2] - 主要类型包括普通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HEPA过滤器和多功能过滤器 [2] - 行业规模从2020年的153.16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219.0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9.4% [1][10] 发展历程 - 20世纪50年代诞生初期仅具备基础过滤功能,采用粗纺布结构,过滤效率低 [4] - 1980年纸质滤芯成为主流,过滤效率提升至50%-70% [4] - 2000年后聚丙烯熔喷滤芯取代纸质材料,过滤效率突破85%,寿命延长至6-12个月 [4] - 2010年后集成PM2.5传感器,开发抗菌、抗病毒等定制化滤芯,满足新能源车需求 [4] 产业链 - 上游为钢材、铝材、塑料、橡胶、滤纸等原材料供应商 [6] - 中游为汽车空调过滤器生产环节 [6] - 下游包括汽车制造(OEM市场)和汽车后市场(AM市场) [6] 市场需求 - 2024年OEM市场需求量达3128万个,与新车产量直接相关 [12] - 2024年AM市场需求量达3.53亿个,同比增长5.1%,与汽车保有量相关 [14] - 2025年中国汽车产销量预计分别为1562.1万辆和1565.3万辆,同比增长12.5%和11.4% [8] 竞争格局 - 行业呈现多元化竞争,跨国企业技术领先,本土品牌通过创新和成本控制扩大份额 [16] - 主要企业包括金海高科、安徽凤凰、豹王滤芯、环球滤清器、海业实业等 [16] - 金海高科2025年Q1营收2.27亿元(+20.57%),净利润0.44亿元(+132.17%) [17] - 安徽凤凰2024年空调滤清器营收0.82亿元(+23.75%) [19] 发展趋势 - 技术创新驱动:纳米材料、碳纤维等新型材料提升过滤效率,智能化监测系统实现自动诊断和报警 [21] - 需求多样化:新能源汽车对过滤器性能要求更高,推动高性能产品研发 [22] - 供应链整合:通过数字化技术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效率并降低成本 [23]
安徽凤凰(832000) - 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01 20:33
股东减持情况 - 2025年7月4 - 31日,巫界树减持352,192股,占总股本0.384%[1] - 2025年7月24日,巫玟翰减持67,500股,占总股本0.074%[1] - 三人合计持股比例从48.446%减至47.988%[1] 权益变动详情 - 巫界树变动后持股43,463,408股,占比47.408%[2] - 巫玟翰变动后持股472,500股,占比0.515%[2] - 巫玟桦权益变动前后持股不变[2] 其他说明 - 本次变动与承诺或计划无差异[3] - 本次变动无违规情况[3] - 减持不影响公司经营[4] - 减持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书[5]
安徽凤凰(832000) - 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2025-07-17 20:01
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选举杨涛为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生效[3] 人员信息 - 杨涛出生于1985年10月,专科学历[8] - 2011年11月至今任旋装式滤清器生产计划部部长[8] - 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监事[8] 股份情况 - 杨涛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股本0%[3] 关联关系 - 杨涛与5%以上股份股东等无关联关系[8]
安徽凤凰(832000) - 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7 20:01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在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 - 应出席职工代表49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48人[3] 人事选举 - 公司职工超300人拟聘任职工董事,拟选举杨涛为职工代表董事[4][5] - 选举议案表决同意48票,无反对和弃权票,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会审议[5] 其他 - 备查文件为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6]
安徽凤凰(832000)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2025-07-17 20: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7月1日发布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3] - 2025年7月16日召开股东会,7户股东及代理人参会,代表股份57,171,161股,占总股本62.36%[3] -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为0户[5]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57,171,161股,占比100%[10][12][13][14][15][16][17] -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反对和弃权股数为0股[25][26][27][28] 决议情况 - 股东会表决结果、召集等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9][30][31]
安徽凤凰(83200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025-07-17 20:00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在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2] 参会情况 - 7位股东出席和授权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57171161股,占比62.36%[3] - 公司在任董事8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管列席[3][4]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57171161股,占比100%[5][6][8][9] 决议效力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13] 备查文件 - 会议决议及律师法律意见书作为备查文件[14]
安徽凤凰(8320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01 18:32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3] 制度核心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7] - 基本原则有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等六项[12]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15] - 管理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等多种[16] 制度执行要求 - 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提前2个交易日发通知[19] - 公司网站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授权董秘处理互动平台提问[21] 沟通规范 - 与特定对象一对一沟通前要求其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2] - 投资者现场参观时董秘陪同,禁止拍照、录像[23] 档案与职责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5]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分析研究等职责[27] 人员要求 - 各职能部门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9] - 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员工培训[29] - 从事人员需了解公司情况、具备良好知识结构等[30][31][32] 信息披露 - 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34] - 应将相关制度提交指定平台披露[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2025年7月1日生效实施[38][39]
安徽凤凰(832000)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01 18:32
会议决策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董事提名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8]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按股份数与选举董事人数乘积计算,多轮选举重新计算[10]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时,投票权按股份数与待选人数乘积计算且只能投相应候选人[11] - 选票数超最高选票数或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选票视为弃权[11]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2[12] - 当选人数不足处理方式分情况,如缺额下次选、二轮选等[12][13] - 得票超1/2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当选[13]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二轮选或下次选[13]
安徽凤凰(83200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01 18:32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议案[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5名董事,含1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特定人员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8]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 以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8] - 每年至少开1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5] - 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18]
安徽凤凰(83200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01 18:32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3] 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指定代行人员前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应在2个交易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北交所报备[10]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情况除外)应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提交[11] 报告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4]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5]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拟实施送股等所依据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15] - 预计不能在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5]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七种情形之一,应在1个月内进行预告[16]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需披露修正公告[18] - 定期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等情况需披露原因、风险及专项说明[18]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董事会专项说明等文件[2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3]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需履行首次披露义务[25]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需发通知[28]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3] 股份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应披露相关情况[4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应及时告知公司[47] 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46] 资产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总资产的30%公司应及时披露[51] 异常波动处理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无法披露则申请停牌[40] 关联交易 - 公司应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38][37] 其他披露 - 控股股东等出现质押处置风险需披露是否导致控制权变更等事项[45] - 董事会就股票发行等作出决议应及时披露相关公告[45] -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应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标准需披露[46]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等方案后应及时披露方案内容及实施公告[48]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3]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3] 责任与义务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60]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董事会秘书知悉重大信息[64]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并及时报告重大信息[65] - 董事和高管知晓重大事件当天通知董事会秘书[65] 工作流程 - 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组织年度财务报告审计[67]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提供定期报告基础资料[67]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并提交审议、签署和审核[68][6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69]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临时报告编制与披露[70] 特殊情况处理 - 符合条件的信息可申请豁免或暂缓披露[71]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交易[73] 责任追究 - 董事等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76] - 信息披露违规人员将被追究责任[76][7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于2025年7月1日生效[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