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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83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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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832735) - 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5-25 00:00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0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徐维钰 | 持股 5%以上股 东、控股股东、 | 5,041,200 | 6.44% | 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 二级市场竞价取得 | | | 实际控制人 | | | (含权益分派转增 | | | | | | 股) | | 孙玉声 | 控股股东、实际 | 2,016,000 | 2.58% |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 | | 控制人 | | | 分派转增股)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 | 计划减持 | 计划 减持 | 减持 | 减持 | | | 减持价格 | 拟减持股 | 拟减 持 | | --- | --- ...
德源药业(832735) - 关于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增加规格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2023-05-11 00:00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9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增加规格 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在已批准盐 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0.5g(国药准字 H20080252)的基础上增加 0.75g 规格,且视 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剂型:片剂 规格:0.75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37050 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药品其他情况 二甲双胍于 1922 年首次合成成功,于 1957 年在法国首次上市并临床使用。 二甲双胍拥有长达 60 年的临床应用经验和循证医学证据,一直以来被作为基石 1 / 3 药物广泛应用于 2 型糖尿病患者中,包括《国家基 ...
德源药业(832735)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5-08 00:00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19,804,324.7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5,538,270.84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407,851,790.20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395,617,759.07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12,234,031.13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13,048,10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834,175.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24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 ...
德源药业(832735) - 董事长辞职公告
2023-04-27 00:00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7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董事长李永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761,216 股,占公 司股本的 10.363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董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继续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第一大股东的责任。 (二)辞职原因 李永安先生因年龄原因,经审慎考虑,现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一职。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 / 2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超过公司董 ...
德源药业(832735) - 关于阿卡波糖片增加规格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2023-04-26 00:00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片剂 规格:0.1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37040 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卡波糖片增加规格 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核准签发的阿卡波糖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同意在阿卡波糖片 50mg 规格(国药准字 H20223062)的基础上增加 0.1g 规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阿卡波糖片 2.药品其他情况 阿卡波糖片原研企业为德国拜耳,为α-糖苷酶抑制剂,其作用机制是通过 同小肠黏膜上皮细胞结合,竞争性的抑制α-糖苷酶活性水平,延缓或者抑制淀 粉酶转化分解成葡萄糖,达到有效降低血糖的目的。流行病学数据表明,我国 2 1 / 2 型糖尿病患者有如下几个特点:(1)中国人群以碳水化 ...
德源药业(832735)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21 00:00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3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29 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永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德源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4,186,7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291%。 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
德源药业(832735) - 公司章程
2023-04-21 00:00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p限|ø章程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p限|ø 章程 ÿ2023 4 oĀ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Ð章 | 经营ßí和范围 2 | | 第O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Ì 2 | | 第Ð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O节 | 股份转¬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Ð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O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P通知 18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第}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Ï会 27 | | 第一节 | 董Ï 27 | | 第Ð节 | 董Ï会 30 | | 第O节 | 董Ï会秘书 35 | | 第}章 | 总经理及w他高ÿ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Ï会 38 | | 第一节 | ÷Ï 38 | | 第Ð节 | ÷Ï会 38 | | 第{章 | ¯ó会«制度1利润V配和审« 40 | | 第一节 | ¯ó会«制度 40 | | 第Ð节 | 内部 ...
德源药业(832735)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04-21 00:00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th Floor,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210036, China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 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4 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 | --- | | 二、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 | |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 | 四、 结论意见 . | | 签署页 | l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致: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德源药业(832735)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04-21 00:0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在 2022 年利润分配完成后,以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 8.42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调整后持有的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960 股限制性股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分别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注销 ...
德源药业(832735) - 2023 Q1 - 季度财报
2023-04-19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报告期末资产总计10.54亿元,较上年期末增长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52亿元,增长4.14%[10] - 年初至报告期末(2023年1 - 3月)营业收入1.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10万元,增长52.83%[10] - 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毛利率为81.93%,较上年同期增长1.40个百分点[13] - 预付款项报告期末金额272.9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767.25%[11] -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金额为7038.8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47.43%[11] -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金额为1647.2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61.33%[12] - 合同负债报告期末金额为211.57元,较上年末减少62.78%;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金额为27.5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2.78%[13] -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9.46%[10] -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741.90万元,较上年同期多流出4865.67万元[15]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5.75万元,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1.35万元[17]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13,520.37元,净额为1,864,843.81元,所得税影响数148,676.56元[18] - 2023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765,870,392.9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728,991,274.33元有所增长[88] - 2023年3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288,151,535.04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69,812,275.93元有所增长[89] - 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1,054,021,928.02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998,803,550.26元有所增长[89] - 2023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合计181,896,358.29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60,287,010.67元有所增长[89] - 2023年3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20,475,565.66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0,707,593.28元有所下降[90] - 2023年3月31日公司负债合计202,371,923.9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80,994,603.95元有所增长[90] - 2023年3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51,650,004.07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817,808,946.31元有所增长[90] - 2023年3月31日母公司货币资金为227,381,550.54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55,240,348.69元有所下降[92] - 2023年3月31日母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66,042,033.7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31,515,737.48元有所增长[92] - 2023年3月31日母公司应收账款为120,233,667.90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88,023,083.62元有所增长[92] - 2023年流动资产合计725,093,736.17元,较2022年的678,503,421.16元增长6.86%[93] - 2023年非流动资产合计296,100,580.69元,较2022年的276,855,210.16元增长6.95%[93] - 2023年资产总计1,021,194,316.86元,较2022年的955,358,631.32元增长6.89%[93] - 2023年流动负债合计173,382,577.28元,较2022年的141,246,925.62元增长22.75%[94] - 2023年非流动负债合计20,475,565.66元,较2022年的20,707,593.28元下降1.12%[94] - 2023年负债合计193,858,142.94元,较2022年的161,954,518.90元增长19.70%[94] - 2023年1 - 3月营业总收入183,580,539.38元,较2022年1 - 3月的146,385,175.70元增长25.40%[96] - 2023年1 - 3月营业总成本146,196,754.68元,较2022年1 - 3月的124,787,231.74元增长17.16%[96] - 2023年1 - 3月净利润32,098,671.81元,较2022年1 - 3月的21,002,890.48元增长52.83%[97]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50元/股,较2022年的0.32元/股增长56.25%[98] - 公司2023年营业利润为37,818,033.10元,2022年为27,662,405.50元,同比增长约36.71%[101]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32,189,675.55元,2022年为23,349,022.29元,同比增长约37.86%[101] - 2023年1 - 3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61,593,392.06元,2022年同期为143,681,440.18元,同比增长约12.46%[104] - 2023年1 - 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91,051.11元,2022年同期为41,667,684.10元,同比下降约59.46%[104] - 2023年1 - 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7,419,011.15元,2022年同期为1,237,726.73元,同比下降约3994.77%[104] - 2023年1 - 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02,375.00元,2022年同期为 - 318,419.56元,同比下降约26.37%[105] - 2023年1 - 3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30,930,335.04元,2022年同期为42,586,991.27元,同比下降约172.63%[105] - 母公司2023年1 - 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69,866.32元,2022年同期为42,551,809.95元,同比下降约64.11%[107] - 母公司2023年1 - 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0,957,982.57元,2022年同期为 - 696,073.27元,同比下降约5784.11%[108] - 母公司2023年1 - 3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26,090,491.25元,2022年同期为41,537,317.12元,同比下降约162.79%[108] 股权结构相关 - 无限售股份总数44,895,944股,占比68.82%;有限售股份总数20,344,556股,占比31.18%,总股本65,240,500股[20] - 核心员工无限售股份本期减少972,079股至1,156,007股,占比降至1.77%;有限售股份本期减少4,800股至1,484,700股,占比2.28%[20] - 普通股股东人数为3,938人[20] - 李永安期末持股6,761,216股,占比10.36%;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期末持股6,300,000股,占比9.66%等,前12名股东合计持股41,601,216股,占比63.78%[21][22] - 11名自然人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54.11%的股份并承诺一致表决权[22] 关联交易相关 -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500,000.00元,发生金额826,643.29元[27] -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中金玛泰采购药品生产用包装铝箔[27]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经营效益和效率最大化为基础,对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28] 重大事项及合规相关 - 诉讼、仲裁等多项重大事项报告期内不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等事项存在且已履行内部审议和披露义务[26]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已事前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披露[26] 理财与激励计划相关 - 2022年3月30日公司以3.315亿美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2] - 2021年公司向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128名核心员工授予282.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75元/股,募集资金3040.1万元[33] - 2022年公司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3.55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28人,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79.25万股[33][34] - 2022年7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12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7万股;不符合条件的3人,回购注销其1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其持有未解除限售股票的40%)[3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齐兵、杨汉跃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数量各6万股,本次各解除限售1.5万股,其余4.5万股变更为高管锁定股[36] - 2023年公司拟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8.42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1.296万股限制性股票[37] - 2022年3月公司审议通过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期限均为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30][31]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报告期内继续实施,相关调整不影响计划实施及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32][34]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38] 承诺事项相关 - 第一大股东李永安承诺解决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转让问题,正在履行中[39] - 公司董事长李永安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承诺解决2013 - 2014年部分产品未取得环评备案手续问题,正在履行中[3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董监高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18日承诺稳定股价,正在履行中[3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董监高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自2021年2月19日开始,正在履行中[39] - 公司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18日承诺利润分配政策,正在履行中[39] - 2021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18日,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董监高、其他股东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作出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42] -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董监高、其他股东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作出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42] - 2021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董监高、其他股东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作出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42] - 2020年9月15日,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作出同业竞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43] - 2020年9月15日,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董监高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作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43] - 2020年9月15日,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作出为德源药业及德源医药补缴住房公积金或承担罚款损失的承诺[43] - 公司挂牌时,第一大股东李永安承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不规范票据行为行政处罚给予等额经济补偿[44] - 公司挂牌时,李永安、陈学民、范世忠、郑家通承诺对公司2013 - 2014年部分产品未取得环评备案手续行政处罚给予等额经济补偿[44]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45] -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公司应3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方案,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46] - 若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股价,公司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46] -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股份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增持价格不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