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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83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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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832735)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09-10 19:17
细则审议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征集规定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征集投票权,部分情形不得公开征集[8] - 董事会名义征集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征集需1/2以上同意[9] 时间要求 - 股东征集人提前十日、其他征集人提前十五日发布报告书[13] - 被征集人委托书及其附件不迟于股东会前24小时送达[17] 参会要求 - 征集人出席股东会按身份出示文件,行使投票权需提供相关资料并登记[17][18] 其他规定 - 细则与规定相悖或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0]
德源药业(8327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2025-09-10 19:1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3]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留存档案,其他部门配合[7] - 活动结束两日内完成档案工作并呈报、发布[7] - 归档范围含活动参与人员等内容[8] 借阅规定 - 公司人员借阅需审批登记,不超一周[7] - 借阅人负安全保密责任[9] 其他要求 - 承办人员变动应交接档案[9] - 档案保存十年,到期按需销毁[9]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11]
德源药业(832735)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10 19:1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承诺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承诺行为[5]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在规定平台专区单独披露[8] - 承诺内容应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有明确时限[8] 承诺履行 - 承诺人应分析可实现性,审批事项明确披露措施[8] - 作出承诺后应守信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9]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督促承诺人遵守,违规应担责[9] -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应通知并披露[10] - 其他情况应披露原因并提方案,经审议[10]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11]
德源药业(8327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0 19:1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财顾[10]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1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计划使用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4] 协议签订与披露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10] - 全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内容[11]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1]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资金使用披露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16]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9] - 节余超200万元或净额5%,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股东会审议[19]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完成置换[20] - 董事会通过置换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0] 资金归还披露 - 资金归还专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报告披露[24] - 保荐机构或财顾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5]
德源药业(8327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0 19:17
薪酬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特别奖励构成[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严重失职不予发放[13] 薪酬标准与生效 - 薪酬标准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等多方面[1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
德源药业(8327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0 19:1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提名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6]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8]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8] 职务解除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职务,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18]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18] 补选要求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19]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发现特定情形应向相关机构报告[27][28] 履职保障 - 公司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0]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会议资料 -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费用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2] - 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责任保险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2] 出席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5]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德源药业(83273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9-10 19:1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规定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5] - 禁止公司以九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6] 关联交易要求 - 关联交易按《公司章程》决策实施,经营性关联交易须签经济合同[8] 监督与措施 - 财务部、审计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0] - 若有损失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责任处罚 - 协助侵占资产人员将被处分或罢免,非经营性占用处罚责任人[13]
德源药业(8327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0 19:1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2]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应在相关时间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8]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1]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超1000股可全转[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2] 交易限制 - 不得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12] - 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2] 减持计划披露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提前15个或30个交易日披露[15] 减持结果公告 - 含已减持数量、比例及是否与计划一致等内容[16] 其他情况披露 - 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16] - 协议转让及时通知公司[16] - 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离婚致股份减少双方遵守规定[16]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8]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法规章程执行,抵触依新规修订[20]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2025年9月10日董事会发布制度[21]
德源药业(8327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0 19:17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 2025年9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等,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评估独立性和专业性[10] - 指导监督审计部,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2]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委员与审议事项有关联,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9] 其他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保密[30] - 细则“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3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32]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33]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4]
德源药业(832735)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10 19:17
制度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11获董事会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5]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8]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0]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0] - 当选人数不足时有不同处理方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