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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83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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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832735)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10 19:1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承诺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承诺行为[5]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在规定平台专区单独披露[8] - 承诺内容应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有明确时限[8] 承诺履行 - 承诺人应分析可实现性,审批事项明确披露措施[8] - 作出承诺后应守信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9]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督促承诺人遵守,违规应担责[9] -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应通知并披露[10] - 其他情况应披露原因并提方案,经审议[10]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11]
德源药业(8327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0 19:17
薪酬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特别奖励构成[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严重失职不予发放[13] 薪酬标准与生效 - 薪酬标准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等多方面[1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
德源药业(8327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0 19:1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提名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6]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8]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8] 职务解除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职务,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18]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18] 补选要求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19]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发现特定情形应向相关机构报告[27][28] 履职保障 - 公司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0]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会议资料 -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费用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2] - 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责任保险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2] 出席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5]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德源药业(8327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0 19:17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2:修 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德源药业(83273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9-10 19:1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规定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5] - 禁止公司以九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6] 关联交易要求 - 关联交易按《公司章程》决策实施,经营性关联交易须签经济合同[8] 监督与措施 - 财务部、审计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0] - 若有损失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责任处罚 - 协助侵占资产人员将被处分或罢免,非经营性占用处罚责任人[13]
德源药业(8327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0 19:17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2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1: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德源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
德源药业(832735)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10 19:17
制度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11获董事会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5]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8]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0]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0] - 当选人数不足时有不同处理方式[10]
德源药业(83273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0 19:17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3 第一章 总则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 障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0:修 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 ...
德源药业(832735)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10 19:17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同一股份选一种表决方式[6] - 公司股东会通知应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8]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8] 投票结果处理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对其他议案投票视为弃权[10] - 超选举票数或人数投票,该项选举票视为弃权[10]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0][11] - 需回避股东投票在计票时剔除[12] 中小股东权益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1]
德源药业(83273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0 19:17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8日召开会议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1名总经理,若干副总经理[10] - 兼任高管的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0]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5] - 特定情况三个工作日内召开[15] 职责与报告 - 总经理因故代职超30天,由董事会定代理人选[13]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报告经营情况[19] 其他规定 - 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并制定方案[23] - 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4] - 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