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83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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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2024-01-22 19: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1月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 鸽 科 技 公告编号:2024- 03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鉴于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该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26)。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
灵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2 19:22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1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洪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黄祥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 ...
灵鸽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的公告
2024-01-22 19:22
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同意聘任杭一为公司总经理[1][2] - 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王玉琴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4][5] 任职评估 - 杭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1] - 王玉琴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4] 程序合规 - 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4]
灵鸽科技: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024-01-22 19:22
人事变动 - 2024年1月19日选举王洪良为董事长,持股21241404股,占股本20.7161%[3] - 2024年1月19日选举林航为监事会主席,持股0股,占股本0%[4] - 2024年1月19日聘任杭一为总经理,持股10143462股,占股本9.8926%[5] - 2024年1月19日聘任王玉琴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持股1288852股,占股本1.257%[6] 合规情况 - 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7] - 本次换届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7] - 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人数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7] 议案通过 - 独立董事同意聘任杭一为总经理的议案[8]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王玉琴为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10]
灵鸽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01-22 19:22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5.会议主持人:林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5 人。 监事胡志雄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1 日 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
灵鸽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22 19:22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洪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821,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00,475 股,占公司有表 ...
灵鸽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22 19:2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19日召开,召集由1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3][6]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1月12日[7] - 现场会议于1月19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月18日15:00至1月19日15:00[7]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名,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2,821,8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629%[10]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8名,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1,621,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922%[11]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00,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08%[12] - 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共2名,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4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79%[13]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换届选举、制度、授信额度及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42,821,89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17][18][19][21][22][23][24][26][28][29][31][32][34][35][37][38][40][41][60] - 中小股东对部分议案同意票数100,401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27][31][32][34][35][37][38][40][41] - 议案六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60] 法律相关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63] - 法律意见书负责人为沈国权[65] - 经办律师有吕希菁、裴振宇[66][67] - 律所地址、电话、传真、网址等信息[67]
灵鸽科技:公司章程
2024-01-22 19:22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9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 章程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无锡灵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发 起 方 式 设 立 ,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2005969643957《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十三章 | ...
灵鸽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1-18 15:37
发行情况 - 2023年12月8日按5.60元/股超额配售225.00万股,占初始发行15.00%[2] -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总股数扩至1,7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6.46%[4] - 发行人总股本由10,253.5645万股增至10,478.5645万股[4] 资金募集 -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9,660.00万元,净额8,177.29万元[4] -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增加募集资金总额1,260.00万元,净额1,259.98万元[8] 股份限售 - 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股份2,250,000股,限售期6个月[5] 股份回购 - 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17日未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3] - 增发股份总量225.00万股,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为0股[7]
灵鸽科技: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2024-01-18 15:37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发行人""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行使完毕。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 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 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机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5.60 元/股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T 日)向网上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