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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83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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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83328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22:18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2.《关于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
灵鸽科技(8332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22:18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7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3.《关于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
灵鸽科技(83328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2 22:18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9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5.《关于修订< 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 ...
灵鸽科技(8332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22:18
规则审议与生效 - 2025年8月21日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5年8月22日生效[59][6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5]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审议[6]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审议[1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四种对外财务资助情形需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担保情形需审议[15]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8][1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备案[2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5]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3] - 股东会由不同主体按规则主持[32][33][35]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5] - 特定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审议应就11项事项逐项表决[38][3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3]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48][49]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需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54] - 关联事项普通、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54]
灵鸽科技(83328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2 22:18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 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依照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4《关于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 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
灵鸽科技(833284)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2 22:18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3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9.《关于制定<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无 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灵鸽科技(833284)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22:18
资金管理制度 - 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修订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等[6]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7]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3]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11] 整改与清偿 - 自查发现资金占用应及时整改,原则现金清偿[13] - 非现金资产清偿需满足多条件[13] 追责措施 - 关联方造成损失董事会追讨并追责[14] - 董事违规协助侵占可处分等[15]
灵鸽科技(8332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22:1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日起生效[30] 管理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渠道等五项[6]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六类[10]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九项[10] 沟通方式 - 可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及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1] - 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公示更新新媒体平台信息[13] 信息披露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义务,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13] 会议安排 - 应考虑股东会召开事宜,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3] - 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定情形必须召开并公告披露情况[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5]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2交易日发通知[25][26] 人员职责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等八项主要职责[20] 人员素质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3] 其他要求 - 与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4] - 出资委托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需注明受公司委托完成[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5]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26]
灵鸽科技(8332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2 22:18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60日内补选[7] - 非职工/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分别自股东会/职代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7]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无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8] - 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程序办法依劳动合同[8] - 董高任职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或公司解除职务[10] - 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人[10] 后续事项 - 董高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12]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 发现离职董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6]
灵鸽科技(83328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2 22:18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1.《关于修订<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 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股东会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