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83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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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卫士: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2-26 22:14
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3-222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2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15:00—2024 年 1 月 12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 ...
康乐卫士: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22:14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二章 股东大会性质和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 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与"北交所"合称"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或"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 ...
康乐卫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22:14
持股及变动管理 - 公司制定董监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持股数据并申报[5] 交易规范 -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前通知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6] - 股份变动两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相关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0] - 年报公告前六十日等期间不得买卖[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19]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1]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监高责任[23] 其他规定 - 新增股份按比例自动锁定[18] - 按上年股份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9] - 未披露增持计划后续增持需披露计划[20] - 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25]
康乐卫士: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22:1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经验[9]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16] - 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送文件[16] 任期与罢免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7] - 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7] - 独立董事履职不达标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4]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7] - 发现特定情形应报告[27][29]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9] 公司责任 - 财务报告有非标准意见应提交独立董事意见[31] - 不得披露未经审议定期报告[31]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经费[3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36]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36] 制度说明 - “任职”“以上”“关联交易”等有明确含义[4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41]
康乐卫士: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22:14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 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与"北交所"合称"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符合根据《北交所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法人和关 联自然人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定义的关连人士。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
康乐卫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6 22:14
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3-223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 发出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永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康乐卫士: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22:14
第三条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 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 交所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交所",与"北交所"合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北京康乐 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处理涉及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
康乐卫士: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6 22:14
新策略 -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1] - 需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18个月内完成发行上市[1] - 发行上市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及多机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2] - 公司正与中介商讨相关工作,细节未确定[2] - 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3]
康乐卫士:公司章程(草案)(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22:14
章程(草案)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 ...
康乐卫士: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3-12-26 22:14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北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 与"北交所"合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 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 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公司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及以附属公司身份在公司经审计综合帐目中获计及并被 综合计算的任何实体。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