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友科技(834475)
icon
搜索文档
三友科技(8344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06 18:47
薪酬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6日董事会通过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职责分工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7]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内部董事领岗位薪酬和年终奖金[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月度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10] 薪酬调整与补充 - 薪酬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10] - 经董事会审批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11] 薪酬发放与管理 - 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后发放[13]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在职违法违规可取消发放[13][14]
三友科技(8344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6 18:47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关联信息披露 - 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告知关联方情况[7] 关联交易审议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2%以上且超3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符合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1][12] - 未达董事会权限关联交易,报董事长批准实施[12] 关联交易预计 - 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13] - 实际超出预计金额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表决回避 - 有关联关系董事应回避董事会表决,董事会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14] - 关联股东不参与股东会投票表决,决议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4]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7]
三友科技(83447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06 18:47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6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3] 子公司设立 - 子公司设立形式含全资、控股超50%等[5][6] 管理职责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8] - 公司对子公司行使重大事项管理等义务[10] 重大事项 - 子公司人员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报审议[11]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事先报告并审批[13] 资金与审计 - 子公司规范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13]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三友科技(8344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6 18:47
证券代码:834475 证券简称:三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 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三友科技(83447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06 18:47
证券代码:834475 证券简称:三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强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 ...
三友科技(8344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06 18:47
制度审议 - 公司2025年8月6日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3] 报告义务人员 - 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董高、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等,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也在列[6]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关联交易:与自然人30万以上等;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且占比10%以上等[8][9] - 重大变更: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人员无法履职超3个月以上[11] 报告制度执行 - 实行实时报告,知悉后立即报告并两日内交书面文件[15]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汇报公开,按需向投资者披露[16] 相关责任与管理 - 报告人确保信息合规,各部门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资料需签字[17] - 报告义务人有督促责任,董办建档案,未履行义务追责[17][18] - 内幕泄露董秘补救公告,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20]
三友科技(8344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6 18:47
证券代码:834475 证券简称:三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3 号——股 份 ...
三友科技(834475)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06 18:46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议案,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网络投票要求 - 股东会通知明确投票代码、议案号、投票方式等[8] - 提供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资料电子数据,登记日和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8] 投票规则 - 多次有效投票按股份数计表决权,未投其他议案视为弃权[10] - 累积投票制超票数或人数,选举票视为弃权[10] - 对总议案投票代表除累积议案外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11] - 不同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需回避股东投票结果剔除[11] 统计披露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统计披露[11] 数据获取 - 现场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取网络投票数据[11]
三友科技(83447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6 18: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议决定聘用并提费用建议[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及监督报告[13]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13] - 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3日通知[20]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提前3日通知[20] - 紧急时可电话或口头通知,召集人会上说明[20] - 委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 会议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必要时通讯表决[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3] 细则相关 - 2025年8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三友科技(8344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06 18:46
制度审议 - 公司2025年8月6日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3] 人员要求 -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相应资格或背景及工作经验[8] 补选规定 - 董事离职致人数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离职交接 - 董事及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1]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复核 - 公司可对离职人员追责,离职人员可申请复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