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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83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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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834639)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5-06-25 21:02
制度修订与审议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34]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负责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是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5] - 独立董事应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6] - 独立董事应制作工作记录,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1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承担其聘请机构等费用[23]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4] 独立董事监督与罢免 - 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7]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3]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0]
晨光电缆(83463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5 21:02
对外担保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批规定 - 董事会审核多项担保申请,每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7] - 单笔超净资产10%、总额超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7] 豁免规定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同等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改,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5]
晨光电缆(83463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5 21:02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 人员配置 - 应配置不少于一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5] 定期检查 - 每个会计年度对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定期检查[6] - 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2] 工作汇报 - 至少每个会计年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意见[8] 审计范围与重点 - 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8] - 重点检查对外投资等事项内部控制制度[9] 及时审计事项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9][10][11] 其他审计工作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3]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13] 制度发布信息 - 发布主体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5] - 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5]
晨光电缆(83463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06-25 21:02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管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6] - 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履行审批手续[6] - 财务部把关资金流出,审计部定期检查报告[7]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7] 担保规定 - 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8] 检查安排 - 计划财务部会同审计部每季度检查[8] 违规处理 - 发生占用资金,董事会应追回并报告[9] - 被占用资金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9] - 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责任人担责[11]
晨光电缆(83463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6-25 21:02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 利润分配限制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0]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审计委员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会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12] 现金分配比例 - 未来12个月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7]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22] -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监督与执行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24] 股利派发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6] - 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和计划[27] 违规处理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27]
晨光电缆(8346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5 21:0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专户支取与协议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2]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资金使用审批 -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经主管经理等签字付款;超授权范围报董事会审批[10] 三方监管协议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应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主要内容[8]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12] - 使用超募资金由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15] 现金管理产品要求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须为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变更后原则投资主营业务[18]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节余募集资金超200万元或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和保荐机构意见[19]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9] 自筹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19]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2] 制度生效与授权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及修订[27]
晨光电缆(83463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25 21:02
制度概况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5]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6]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6] 操作要求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7]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7]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7] 职责与审核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 - 申请未通过审核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8]
晨光电缆(83463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25 21:01
公司治理结构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2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3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为1/3[51]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数为201,600,000股,每股面值1元[4]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多种情形及限制和处理时间要求[5][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与董事权益及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特定情况除外)[7] - 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收回[7] -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期限为60日[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10] 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方特定关联交易超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1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和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9]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4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4] - 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盈利等条件[56][57] - 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59] 其他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尚需股东大会审议[68]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61]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60]
晨光电缆(834639)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6-25 21:01
人事变动 - 2025年6月23日公司聘任杨益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2] - 杨益持有公司33,000股,占股本0.0164%[2] 履历情况 - 杨益曾担任人事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多职[6]
晨光电缆(834639) -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6-25 21:00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4] -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6][7] 时间地点 - 现场会议7月11日13:30,网络投票7月10 - 11日15:00[8] - 地点在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和远会”大楼三楼[11] 审议议案 - 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等议案[12][13] - 议案1、3经董事会,议案2经监事会审议通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