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83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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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834639) -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5-07-07 21:16
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满足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分别在杭州银行嘉兴平湖支行、宁波银行嘉兴平湖支行、华夏银 行嘉兴平湖支行、中信证券平湖建国北路证券营业部、华福证券嘉兴常秀街证 券营业部(后转入华福证券杭州天城东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 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于2022年9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于2024年11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本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杭州银行嘉兴平湖支行、华福证券杭州天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开户在华福证券嘉兴常秀街证券营业部, ...
晨光电缆中标10.15亿元国家电网项目,领航电力电缆行业新征程
全景网· 2025-06-26 17:15
中标情况 - 公司累计中标国家电网及其产业公司相关项目金额约达10.15亿元(含税) [1] - 具体中标项目包括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东北区域低压电力电缆协议库存第一次联合采购项目(1121.37万元)和10kV电力电缆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1168.53万元) [1] - 中标项目分布于不同电压等级与应用场景,体现产品在国家电网项目中的广泛适用性和高可靠性 [1]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1984年,专注电力电缆领域,注册资金1.2亿元,占地面积20多万平方米,拥有近600名员工 [2] - 公司实施滚动式技改,引进美国、德国、英国和芬兰的先进交联电缆生产和局放试验设备,构建现代化生产体系 [2] - 公司专业生产500kV及以下交联电缆、低压电缆、特种电缆和布电线等系列产品 [2] 技术研发 - 公司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端平台 [2] - 截至2024年,公司共获得47项专利(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18项),被认定为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和省专利示范企业 [2] - 通过与科研院校合作,每年都有新品通过省级鉴定 [2] 市场表现 - 在2024年度国家电网总部及27省电力公司线缆物资招标采购项目中,公司以约12.1917亿元中标金额,占据总份额1.14%,位列中标企业前20强 [3] - 产品受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青睐,被众多重点建设项目选用 [3] 中标影响 - 充足订单将提升产能利用率,优化生产排期、调配资源,摊薄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3] - 有助于增强原材料采购话语权,巩固与供应商合作,保障供应稳定、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3] - 中标国家电网重大项目是对品牌形象的有力宣传,有助于提升知名度与影响力,开拓其他市场领域 [3] 行业前景 - 我国大力推进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电力电缆行业迎来广阔市场空间 [4] - 公司此次中标为其在新环境下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4]
晨光电缆(834639)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6-25 21:02
内部控制制度修订 - 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于2025年6月25日由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39] 内部控制目标与要素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等[4][5] - 内部控制基本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八项[7] 内部控制活动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及收款等所有营运环节[9]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涵盖关联交易等活动[10]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5] 担保、资金与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等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0]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规范等原则,注重使用效益[23] - 公司重大投资应遵循合法等原则,控制投资风险[27]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9] - 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信息泄漏需及时报告和披露[29] 制度检查与评估 - 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控制度落实情况[32] - 董事会依据内审报告审议评估形成自评报告[32] 其他规定 - 内控执行情况是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并建立追责机制[3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其批准生效施行[37]
晨光电缆(834639)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5-06-25 21:02
制度修订与审议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34]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负责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是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5] - 独立董事应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6] - 独立董事应制作工作记录,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1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承担其聘请机构等费用[23]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4] 独立董事监督与罢免 - 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7]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3]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0]
晨光电缆(83463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5 21:02
对外担保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批规定 - 董事会审核多项担保申请,每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7] - 单笔超净资产10%、总额超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7] 豁免规定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同等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改,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5]
晨光电缆(83463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5 21:02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 人员配置 - 应配置不少于一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5] 定期检查 - 每个会计年度对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定期检查[6] - 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2] 工作汇报 - 至少每个会计年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意见[8] 审计范围与重点 - 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8] - 重点检查对外投资等事项内部控制制度[9] 及时审计事项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9][10][11] 其他审计工作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3]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13] 制度发布信息 - 发布主体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5] - 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5]
晨光电缆(83463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06-25 21:02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管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6] - 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履行审批手续[6] - 财务部把关资金流出,审计部定期检查报告[7]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7] 担保规定 - 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8] 检查安排 - 计划财务部会同审计部每季度检查[8] 违规处理 - 发生占用资金,董事会应追回并报告[9] - 被占用资金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9] - 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责任人担责[11]
晨光电缆(83463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6-25 21:02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 利润分配限制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0]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审计委员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会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12] 现金分配比例 - 未来12个月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7]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22] -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监督与执行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24] 股利派发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6] - 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和计划[27] 违规处理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27]
晨光电缆(8346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5 21:0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专户支取与协议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2]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资金使用审批 -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经主管经理等签字付款;超授权范围报董事会审批[10] 三方监管协议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应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主要内容[8]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12] - 使用超募资金由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15] 现金管理产品要求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须为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变更后原则投资主营业务[18]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节余募集资金超200万元或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和保荐机构意见[19]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9] 自筹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19]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2] 制度生效与授权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及修订[27]
晨光电缆(83463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25 21:02
制度概况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5]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6]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6] 操作要求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7]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7]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7] 职责与审核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 - 申请未通过审核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