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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83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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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8346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6-25 20:47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履职异常时两名以上可自行推举主持[5] - 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5] - 表决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同理[7] 其他规定 - 会议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事项[7] - 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8]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9]
晨光电缆(8346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5 20:4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2] - 包括充分披露等六项管理原则[4] - 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4] - 工作对象含投资者、研究人员等[6] - 核心是充分、有效等信息披露[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8] 信息披露要求 - 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防泄密和内幕交易[9]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说明会[10] 责任与人员要求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10] - 开展重大活动应举行专门培训[13] - 员工需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素质技能[13] 档案与制度相关 - 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含参与人员等内容[13] - 未列明事项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15] - 指定北交所网站刊登公告和信息[15]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7]
晨光电缆(8346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25 20:47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4] - 改聘新所最近3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7] - 选聘评价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及原因[11] - 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7]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13]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9] - 每年按要求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9] - 发现选聘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有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 保存选聘等文件资料至少10年[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发布于2025年6月25日[26]
晨光电缆(8346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25 20:47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股权以及专利权、商 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
晨光电缆(8346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5 20:47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7][8]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间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含购买出售资产等[10] 资金往来规定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往来应限制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垫支费用等[13]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5][16]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所持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6] - 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16]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关联股东未自行回避,其他股东可请求,争议由有权部门裁定[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普通决议)或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25] 审议批准金额标准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须股东会审议批准[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批准[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批准[23] 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元(除担保外)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外)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除担保外)应及时披露并审计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披露[3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超出预计金额重新提请审议并披露[21][24][29][30] 特定关联交易 - 涉及特定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3] 关联交易价格 -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应遵循国家价格、政府指导价、可比市场价格等原则[30] - 关联交易依据协议约定价格和数量计算价款,按约定支付[32] - 关联交易协议基准价格有效期届满可重新调整价格[32] - 国家价格或政府指导价取消、调整等情况交易价格应调整[32]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价格变动有疑义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32] 违规处理 - 公司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赔偿[34]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34] - 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源,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34] - 关联交易管理失职或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责任人[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9]
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6-25 20:47
制度修订 - 提名委员会相关制度修订于2025年6月2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6] - 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8]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8] 主要职责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审查董事、高管选任[10][11]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召开,决议需过半通过[16][17]
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5 20:47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5-074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 ...
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25 20:47
董事会秘书制度修订 - 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任职要求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有特定情形公司应终止聘任[7][8] - 八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不得在控股股东企业兼职领薪[5][6] 聘任与解聘 - 辞职送达生效,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8][9] - 解聘需理由并报告,聘任应签保密协议[8][9] 考核与履职 - 报酬奖惩等由董事会决定,履职违规有相应处罚[18][19] - 应提交履职报告书,内容需客观公正[19]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拟定修改并解释[21]
晨光电缆(834639) -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25 20:47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 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等提名[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5]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2[7] - 选举出现不同情况有相应处理方式,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8][9]
晨光电缆(83463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25 20:47
子公司制度 - 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3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4] 管理规定 - 公司通过股东会对子公司行使权利,提名选举董监[6] - 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信息、报送报表资料[6]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规范管理募资[6][7]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制度执行,接受审计监督[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