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83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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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835640)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
2024-08-21 00:00
AVIC FORSTAR S&T Co.,Ltd.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1号) 2023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 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 | 第一节 | 发行人基本情况 6 | | --- | --- | | | 一、公司概况 6 | |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6 | | |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8 | | |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20 | | 第二节 |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33 | | | ...
富士达(835640) -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08-21 00:00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4-076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2、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 4.1 条修改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乙方通过 本次发行获得的发行人的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特此公告。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航富士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对《原协议》的变更 1、双方同意将《原协议》鉴于条款第二条修改为"甲方为融资需要,拟向 包括乙方在内的 ...
富士达: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8-16 20:24
融资进展 - 2023年11月27日报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12月4日获受理[2] - 2024年1 - 3月收到北交所三轮审核问询函[2] - 2024年5月15日中止审核,8月14日申请恢复,15日获同意[3][4] 审计变动 - 原审计机构5月被处罚,公司聘请大信完成审计消除影响[3][4] 不确定性 - 发行需通过审核并获注册,结果和时间不确定[4]
富士达(835640) -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8-16 00:00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聘任审计机构——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因承接其他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执业质量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 局给予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七条并参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并北 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4-072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为尽快消除上述影响,公司已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并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全力推动本次 发行工作。截至目前,大 ...
富士达: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024-07-15 19:21
人员聘任 - 聘任付景超等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3]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同意聘任朱克元为财务负责人[8] - 提名与法治委员会同意聘任付景超等人为高级管理人员[8] 换届信息 - 换届自2024年7月12日起生效,为正常换届不影响经营[2][6]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0]
富士达: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19:21
人事变动 - 聘任付景超等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5][6] 审计机构更换 - 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7] -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提供专项审计服务[7] 议案表决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 《关于更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8]
富士达:关于更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7-15 19:21
审计机构变动 - 原审计机构大华被暂停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1] - 董事会通过聘请大信提供专项审计服务[2] 发行审核情况 - 2024年5月15日北交所中止审核本次发行[1] 协议审议 - 签署中介机构聘用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富士达(835640) - 关于更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7-15 00:00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原聘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因为向其他公司提供年报审计业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给予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七条并参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富士达公司申请,北京 证券交易所同意富士达公司本次发行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富士达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4)。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 ...
富士达(835640) - 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2024-07-15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4-070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聘任付景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 1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5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鲁军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自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起 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43,7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027%,不是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聘任党作红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职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 ...
富士达(835640)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00:00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4-069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向文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聘任付景 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鲁军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 问,聘任党作红先生为总工程师,聘任蔡亚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克元 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