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83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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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泰(8364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5 20:4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等六项[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等[11] 信息披露要求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平台公布[12] 管理职责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5]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了解公司经营等素质[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信息沟通等[18]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应在网站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8] - 公司应建立内部信息采集报告机制[19]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19] 会议相关安排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9] - 公司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20] 活动管理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1][22]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活动记录并及时披露[22] 培训与致歉 -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培训[22]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23] 制度规定 - 本制度未规定但现行法律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27]
欧普泰(836414)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15 20:4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制度适用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特定控股比例或选举多名董事情况[6] 候选人提名 - 董事(非独董)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8] - 独董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8] 投票计算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按规则计算[12] - 多轮选举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12]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半数[17] 后续安排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22] - 细则经审议和批准后生效[22]
欧普泰(83641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15 20:48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9] 现金分红条件 - 当年合并报表后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净利润弥补亏损后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3] 方案审议与通过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方案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其他规定 - 盈利且符合条件而董事会未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8] - 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比例[13] - 上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应披露转增金额是否超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13] -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满足条件、论证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1] - 在年报或半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2] - 筹划方案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保密[23]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资金[22][23] - 制度“以上”含本数,“不满”不含本数[25] - 制度未规定但法律等有规定从其规定,抵触时服从法律等[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并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7]
欧普泰(836414)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8-15 20:48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4]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7] - 选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符合要求续聘可不公开选聘[13][14] - 一般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等多环节[14]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年度审计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1] 费用调整 - 聘任期内公司和事务所可根据多种因素调整审计费用[16][17][2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含)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21] 资料保存 - 选聘、评审和相关决策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7] 续聘与更换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肯定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否定则改聘[18]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得变更事务所,特定情形除外[18] - 更换应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通知前任,披露情况及原因[19]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违规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有7种严重行为时公司不再选聘[22]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应报告董事会,公司处理责任人[22]
欧普泰(83641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5 20:4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2] 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支取超3000万元且达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10] - 银行3次违规,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50%,公司重新论证[14]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5]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7] - 募集资金存于专户,不得作他用[8] - 补流到期前归还资金,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超募资金补流或还贷需审议,12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及资助[18]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8] - 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8] 监督检查 - 财务部门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台账[27] - 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并报告[27] - 董事会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28] - 保荐或财务顾问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9]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9] - 独立董事可聘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承担费用[30] 其他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制度经审议和批准后生效[35]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36]
欧普泰(836414)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15 20:48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8: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5-047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欧普泰(83641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15 20:48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0: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5-059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 ...
欧普泰(83641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5 20:48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5-043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 披露》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
欧普泰(836414) - 股东会制度
2025-08-15 20:48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1:修订《股东会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议事效率,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
欧普泰(83641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5 20:48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9: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