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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83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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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9 20:37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 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将于2024年11月15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 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将延期举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 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义务和职责。 2024年10月29日 ...
派特尔:内部审计制度
2024-10-29 20:37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5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 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市派特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 ...
派特尔(836871)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20:37
整体财务规模与增长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298,849,074.90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0.50%[3] - 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298,849,074.90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70,443,958.93元增长约10.5%[19] 营业收入情况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125,050,173.9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2%[3] - 2024年7 - 9月营业收入43,708,016.9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77%[3] - 2024年1-9月营业总收入125,050,173.93元,2023年同期为119,523,763.15元[24] - 2024年1-9月母公司营业收入124,690,258.29元,2023年同期为119,338,608.27元[26] 利润情况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91,142.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60%[3] - 2024年7 - 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63,661.1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78%[3] -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622,654.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5.17%,因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增加56万元[5] - 信用减值损失 - 911,305.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4.32%,因给予大客户信用账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5] - 资产减值损失 - 812,666.6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56%,因本期库龄较长的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增加[5] - 营业利润28,490,216.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96%,因新产品技术改进、市场份额增大[5] - 净利润25,191,142.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60%,因利润总额增加[5] - 2024年1-9年营业利润28,490,216.05元,2023年同期为17,699,935.35元[25] - 2024年1-9年利润总额28,248,389.82元,2023年同期为17,475,357.68元[25] - 2024年1-9年净利润25,191,142.54元,2023年同期为15,883,806.45元[25] - 2024年1-9年基本每股收益0.34元/股,2023年同期为0.22元/股[25] - 2024年1-9月母公司营业利润28,631,304.73元,2023年同期为17,425,826.22元[26] - 2024年1-9月母公司利润总额28,389,478.50元,2023年同期为17,201,248.55元[26] - 2024年1-9月母公司净利润25,344,151.57元,2023年同期为15,681,228.34元[26] - 2024年1 - 9月综合收益总额为25344151.57元,2023年为15681228.34元[27] 资产项目变动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长53.90%,因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后未购新理财产品[4] -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下降50.14%,因上年同期销售回款票据增加等[4] -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长169.64%,因本期购买原材料预付款增加[4] -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长77.09%,因供应商账期延长[4] - 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长100.00%,因本期新增银行借款1000万元[4]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53,574,205.84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4,810,216.34元增加[18] - 2024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0,000,312.98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5,300,312.98元减少[18] - 2024年9月30日应收票据为5,794,040.24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1,619,717.15元减少[18]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67,049,377.14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4,237,333.93元增加[18] - 2024年9月30日预付款项为1,092,683.2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05,231.94元增加[18] - 2024年9月30日存货为16,710,468.6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7,683,395.67元减少[18] - 2024年9月30日在建工程为45,137,480.90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5,262,303.44元增加[18] - 2024年9月30日在建工程45,137,480.90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5,262,303.44元增长约28.0%[22] - 母公司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51,772,317.81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3,652,623.45元增长约53.8%[21] - 母公司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67,883,349.20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4,192,419.16元增长约25.3%[21] 负债与权益情况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33,960,330.93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5,680,383.85元增长约32.2%[19] - 2024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9,983,421.82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91,672.03元大幅增长[19] - 2024年9月30日负债合计43,943,752.7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5,972,055.88元增长约69.2%[20] - 2024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54,905,322.1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44,471,903.05元增长约4.3%[20] - 2024年9月30日应付账款17,970,577.99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0,083,310.34元增长约78.2%[22] - 2024年9月30日未分配利润80,183,602.37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69,586,974.00元增长约15.2%[23] 现金流量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47,406.6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25.51万元,因销售收款增加、采购付款减少[5] - 2024年1 - 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6293229.40元,2023年为75133457.68元[28] - 2024年1 - 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645822.74元,2023年为58741187.92元[28] - 2024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47406.66元,2023年为16392269.76元[28] - 2024年1 - 9月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7831919.19元,2023年为208764782.52元[29] - 2024年1 - 9月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8199853.11元,2023年为262687485.82元[29] - 2024年1 - 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67933.92元,2023年为 - 53922703.30元[29] - 2024年1 - 9月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0000.00元,2023年无相关数据[29] - 2024年1 - 9月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385663.95元,2023年为11165042.40元[29] - 2024年1 - 9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763989.50元,2023年为 - 48413534.57元[29] 股份情况 - 无限售股份总数期末为39,580,060股,占比53.68%;有限售股份总数期末为34,157,556股,占比46.32%[8] - 普通股股东人数为4,307人[9]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期末合计持股52,643,089股,占比71.39%[10]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068,790.65元[7] 股权激励与项目投入 - 公司新增股权激励计划,正在办理登记中[12][13] -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已投入28%,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25%,现金补流项目及超募项目已使用完毕,本年度内预计投入达50%[14][15] - 截至期末,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投入进度28.18%,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25.42%,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100.63%,超募资金投入进度100.89%[16]
派特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20:37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1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派特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0-29 20:37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4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 2024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 (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以及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 ...
派特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10-29 20:37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3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11 点。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15:00—2024 年 11 月 1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
派特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20:37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2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志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 ...
派特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0-14 20:34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0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一)审议情况 二、 本次现金管理情况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项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短期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 风险较小,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 累计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珠海交通银行体育中心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 的调查。受托方的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履约能力。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
派特尔: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2024-09-25 19:14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69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 | 实际控制人控 | 5,184,000 | 7.03%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 |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制的持股平台 | | | 权益分派取得 | | 黄续峰 | 董事 | 401,760 | 0.54%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 | | | | | 权益分派取得 | | 黄王成 | 监事 | 246,240 | 0.33%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 | | | | | 权益分派取得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 ...
派特尔: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2024-09-24 18:21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 的法律意见 致: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协议,就《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以下 简称"首次授予")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及北京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