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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83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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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20:37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1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派特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0-29 20:37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4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 2024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 (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以及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 ...
派特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10-29 20:37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3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11 点。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15:00—2024 年 11 月 1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
派特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20:37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2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志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 ...
派特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0-14 20:34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70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一)审议情况 二、 本次现金管理情况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项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短期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 风险较小,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 累计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珠海交通银行体育中心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 的调查。受托方的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履约能力。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
派特尔: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2024-09-25 19:14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69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 | 实际控制人控 | 5,184,000 | 7.03%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 |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制的持股平台 | | | 权益分派取得 | | 黄续峰 | 董事 | 401,760 | 0.54%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 | | | | | 权益分派取得 | | 黄王成 | 监事 | 246,240 | 0.33%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 | | | | | 权益分派取得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 ...
派特尔: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2024-09-24 18:21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 的法律意见 致: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协议,就《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以下 简称"首次授予")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及北京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派特尔: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2024-09-24 18:21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 --- | --- | --- | | 9 | 陈威 | 核心员工 | | 10 | 徐神军 | 核心员工 | | 11 | 余显赚 | 核心员工 | | 12 | 蒋国怀 | 核心员工 | | 13 | 吴盛志 | 核心员工 | | 14 | 吴盛凯 | 核心员工 | | 15 | 罗嘉俊 | 核心员工 | | 16 | 陈曾阳 | 核心员工 | | 17 | 钟敏 | 核心员工 | | 18 | 陈晓虹 | 核心员工 | | 19 | 王林英 | 核心员工 | | 20 | 陈荔 | 核心员工 | | 21 | 黄宁 | 核心员工 | | 22 | 张智龙 | 核心员工 | | 23 | 黄王建 | 核心员工 | | 24 | 黄昭娜 | 核心员工 | | ...
派特尔: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9-24 18:21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
派特尔: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9-24 18:21
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大象投资顾 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录 | 第一章 释 义 | | --- | | 第二章 声 明 | | 第三章 基本假设 … | | 第四章 本次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 |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6 | |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6 | | 四、本次权益的授予情况 …………………………………………………………………………………………………………………………………………………………………………………………………………………………………………… 6 | | 五、实施本次授予对相关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