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836871)
搜索文档
派特尔(83687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72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4:《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 ...
派特尔(8368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71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3:《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派特尔(83687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需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14][15][17]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5]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账户管理 - 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注销并公告[8]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协议相关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内容[8][9]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0] 资金置换与节余 -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20]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超200万或5%董事会审议,高于500万且高于10%股东会审议[18]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23] - 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报告[25]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4] 违规处理 - 相关责任人违反制度给予处分,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28] 制度修订 - 制度依据法规修改时参照新法规,必要时修订[30]
派特尔(8368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66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8:《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设立的内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 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
派特尔(8368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49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1:《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派特尔(83687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提名[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交北交所审核[7] 股东会召集 - 10%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对董事会决定有异议可召集临时股东会[7] 累积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0] - 投票股份数之和不可超拥有总数[11] - 集中投票超总数全无效,少则有效,差额视为弃权[12] 选举当选规则 - 等额选举,候选人获超1/3表决权股份当选[16] - 差额选举,获超1/2表决权股份按票数排序当选[16] 缺额处理 - 当选不足应选但超规定,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16] - 不足法定要求,对未当选者二轮选举[16] - 二轮未达要求,会后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6] 其他规定 - 多轮选举按应选人数重算投票表决权总数[17]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通知中说明[19] - 会前发放或公布实施细则[19] - 召集人制备选票并说明[19]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日生效[26]
派特尔(836871)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可实现、具体明确、有履约时限,符合法规[5] - 需审批的承诺应披露审批及补救措施[5] 履行规则 - 承诺人应诚信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6] - 无法履行应及时通知并披露,提出替代或豁免方案[6]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等变更,原承诺义务应履行或承接[7]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进展,未履行应披露责任[7]
派特尔(8368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1:《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69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派特尔(8368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62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4:《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 信息知情 ...
派特尔(8368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59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1:《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 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