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83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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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8368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3]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实控人、董高人员等[6] 责任追究 - 违规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恶劣从重,有立功从轻[7][8] - 追究形式多样,涉犯罪追究刑责,可附带经济处罚[8][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9]
派特尔(83687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2]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报道等事件信息[4][5]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5]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证券部负责信息采集分析,各部门设联络人[8][9] 处理原则与措施 - 舆情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11]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实施[18]
派特尔(836871)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6 00:00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7] - 股东网络多次有效投票按股份数计,未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超选举票数或应选人数,选举票视为弃权[9] - 非累积投票逐项表决,不得对同一事项多提案同投同意票[9]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其他议案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0] - 同一股东多系统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其他规定 - 回避或放弃投票股东的票不计入表决结果[12]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事项时单独计票并披露[10] - 特定主体可征集股东表决权,应披露意向且无偿[11]
派特尔(83687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本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等[5] 信息披露内容 - 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7] - 公开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1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 3 个月、9 个月结束后的 1 个月内完成[2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1] 业绩预告要求 - 需披露净利润预计值及重大变化原因,重大变化情形包括净利润同比变动超 50%且大于 500 万元、发生亏损或由亏损变为盈利[24]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24] 信息披露差异处理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4]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拟披露商业秘密、敏感信息,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16] - 适用北交所要求有问题,可申请调整适用[17]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30]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4] 内幕信息管理 - 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知情人范围,知情人不得违规买卖股票等[19]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且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董事会发布[12] - 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等知悉时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13]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的,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并提示风险[20] - 履行首次披露义务时应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起因、状态和法律后果等[14]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可能有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参照履行披露义务[14]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实时披露,说明起因、状态和影响[26]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董事会[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信息披露[27]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分工、编制、汇总、审议、披露等程序[31] - 临时报告披露需经整理、审查、合规审查、签发、披露等程序[31] 其他人员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35]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连带责任[3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36] -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特定事件发生时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 信息披露档案管理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记录及存档保管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40][69] 监管文件处理 - 以公司名义对监管单位正式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相关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保管[70] - 应及时通报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包括规章、处分决定、监管函等[41]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给董事和高管[42] 文件保存期限 - 上述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43] 财务信息披露要求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44] 内部审计制度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制度和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45] 违规处理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涉嫌违法按《证券法》追究责任[4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7]
派特尔(8368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74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6:《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 归集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
派特尔(836871)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55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7:《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 股股东(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派特尔(83687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67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9:《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
派特尔(83687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63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5:《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母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明确职责,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派特尔(8368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51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
派特尔(83687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6 00:00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56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8:《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制定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