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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咨国际:国投证券关于广咨国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报告
2024-10-11 18:07
业绩总结 - 公司两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8908.69万元,净额7895.62万元[3][4][5] 项目进展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累计投入4004.73万元,进度50.72%[7] - “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各费用有不同累计投资比例[7][8] 项目调整 - 调整“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结构,设备购置费减270万,软件费增270万[9][10] - 调整该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6年10月12日[10][11] 调整原因 - 投资结构调整因行业信息化及开发模式转变[11] - 项目延期因行业演进及数字化研发影响进度[12] 审议情况 - 2024年10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项目调整议案[16] - 监事会、保荐机构认为调整无不利影响,保荐机构无异议[16][17]
广咨国际(836892) - 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
2024-10-11 00:00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及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从主承销账户划转到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及 2021 年 11 月 26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0000080151 号"及"华兴验字〔2021〕20000080166 号"《验资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广咨国际(83689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1 00:00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56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 方式发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咨国际 11 楼多功能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主浮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张健民、纪委副书记谢哲斌、财务负责人何迅 培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 ...
广咨国际(836892) - 国投证券关于广咨国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报告
2024-10-11 00:0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广咨 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咨国际"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对广咨 国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 报告。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向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人 民币普通股 711,34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00 元,共计 募集资金人民币 9,958,858.00 元,扣除其他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71.13 元,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58,786.87 元。 上述两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 89,086,858.00 元,扣除主承销商的含增值税保 荐承销费和其他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广咨国际(83689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1 00:00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57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咨国际 11 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23 日 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健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1 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 ...
广咨国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0 17:0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9日在广州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2]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16人,持股103,954,252股,占比67.1258%[3]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5人,持股2,643,317股,占比1.7069%[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103,954,252股,占比100%[5]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调整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103,954,252股,占比100%[5] - 中小股东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数2,800,493股,占比100%[9]
广咨国际: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20 17:0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9月19日14:30在广州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8 - 19日[8][9]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2日[8] 参会股东情况 - 16人出席,代表103,954,252股,占比67.1258%[10] - 中小股东6人,代表2,800,493股,占比1.8083%[10] 议案审议结果 - 两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103,954,252股,占比100%[13][16] 法律意见 - 律师认为大会程序、人员资格等合法有效[20]
广咨国际: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9-20 17:0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636.3347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486.4867万元[9]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2,100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35.00万股,比例35.000%[19] - 蒋主浮持股210.67万股,比例10.032%[19] - 广州慧咨投资发展合伙企业等三家企业各持股168.18万股,比例8.0087%[19] - 冯亮源持股84.38万股,比例4.018%[19] - 张朝阳持股84.06万股,比例4.003%[1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6] - 发起人第二年、第三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29] - 控股股东等特定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29] - 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计划取得的股票12个月内不得转让[29] - 其他投资者战略配售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30] - 董事等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4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0]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40] 重大事项审议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48]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48]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49]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审议[49]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审议[49] - 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9]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49]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6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3]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3]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或罢免[12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1] - 原则上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5%[16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5][187][18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2] - 公司因特定规定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4]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披露事宜[199] - 公司应按充分、合规、诚实、高效、互动原则进行信息披露[199]
广咨国际(836892)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20 00:00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 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15 层 Finance Centre iang East Road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编号: 01-042024000344-1 号 致: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大成 (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吕晖律师和徐玮盼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就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 明是真实、准确的,并已经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广咨国际(836892) -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9-20 00:00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4-055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四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的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 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董 事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0 | | 第三节 | 董事会秘书 3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0 | | 第一节 | 监 事 4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1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