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钻具(836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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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钻具(8369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00:0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选举与召集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22][24]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相关人员[26]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4小时发书面变更通知[27] 表决与决议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董事一人一票表决权[29][34] - 董事会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0] 会议记录与保密 - 董事会将会议决定做成记录,相关人员签名,记录含会议多方面内容[41][42]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未签字无说明视为同意,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2][43] 档案与实施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44][45] - 董事会决议由分管董事和总经理实施,相关人员报告实施情况,董事会督促检查[47] 其他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51][52]
恒立钻具(836942)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5 00:00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 特定股份比例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 董事提名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特定主体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 投票与当选规则 - 股东表决权按规则计算[10]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12] - 按得票情况确定当选董事[14] - 不同当选人数情况处理方式[15]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恒立钻具(836942)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审议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 控股条件 - 公司控股子公司需满足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多数席位等条件[6] 管理权限 - 公司对高管任免、重大投资等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赋予分、子公司日常经营自主权[5][6] 经营管理 - 分、子公司经营活动接受公司指导、检查和监督,总经办可制定业务细则[9] - 分、子公司经理至少每半年向总经办报告经营情况[15] 薪酬与财务 - 分、子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报公司审核备案,薪酬等由公司统一管理[15] - 分、子公司实行统一会计政策,按月编报报表,按季报财务报告[17] - 分、子公司接受公司审计[19] 重大事项报告 - 分、子公司重大事项当日报告董事会,重大资产变动及时报告[23][24] - 分、子公司11类事项事先告知公司并履行决策程序[2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30]
恒立钻具(83694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承诺管理制度 - 承诺管理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承诺事项要求 - 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操作,符合法规和北交所规则[6] - 承诺应有明确履约期限,涉政策限制需在允许基础上明确[7] 承诺履行规定 - 承诺人应守信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9] - 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9] - 除特殊情况,无法履行需披露原因并提方案,经审议[9]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10] 特殊情况处理 - 承诺人状况恶化应告知公司,提供担保并披露[10] - 法定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客观原因可按规定处理[13][14]
恒立钻具(83694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00:00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5-082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以及《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 ...
恒立钻具(83694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5-077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简称《民法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 和《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 ...
恒立钻具(83694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5-078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的资产增 值保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范围及投资方式 第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当坚持如下原则: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二 ...
恒立钻具(83694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5-080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
恒立钻具(8369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5-084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投资机构委派董事及独立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事; (1)内部董事是指除外部投资机构委派的董事及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 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 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以更好地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 ...
恒立钻具(8369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00:0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 年度股东会应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应提前15日通知[25][2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5日内发通知,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出[20][21] - 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21]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2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百分之三十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2]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4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52] - 会议记录应含出席股东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保存不少于十年[55]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采取措施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55]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7][64] - 本规则与法规和章程相悖时按规定执行,股东另有约定且不抵触时按约定执行[57] - 公司因法规修改或股东会决定修改本规则时应修改规则[58][59] - 本规则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60] - 召开股东会的场地费、文件准备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61] - 股东参加股东会的个人支出自行承担[6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