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836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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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维科技(836957)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6-20 00:0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 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维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为 8,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的比例为 12.65%。 为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汉维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汉维")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银行授 信,拟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本次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具体授信额度、期限等各项条件以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提供 ...
汉维科技:董事辞职公告
2024-06-11 18:52
人事变动 - 2024年6月7日董事王赞章和冯妙辞职,当日生效[2] - 二人因个人工作原因辞职,均持股0股[2] - 王赞章不再任职,冯妙留任董秘、财务总监[2] 影响说明 - 辞职未使相关人数及比例违规[3] -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4]
汉维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1 18:52
权益分派方案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5月22日获股东大会通过[2] - 以总股本107,301,3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现金[3] -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10,730,133.40元[2] 利润数据 - 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母未分配利润140,816,436.64元[2]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8,967,461.87元[2] 时间安排 - 权益登记日2024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18日[5] - 现金红利2024年6月18日划入股东账户[6] 纳税情况 - 个人股东等持股不同时长补缴税款不同[3] - 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3]
汉维科技(836957)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1 00:0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40,816,436.6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8,967,461.87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730,133.4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7,301,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 现金。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 ...
汉维科技(836957) - 董事辞职公告
2024-06-11 00:0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到董事冯妙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6 月 7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 (二)辞职原因 王赞章先生、冯妙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 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 ...
大宗交易(京)
2024-05-23 19:54
交易数据 - 2024年5月23日汉维科技成交价6.59元,成交数量150000股[1] - 2024年5月23日锦波生物成交价172.09元,成交数量50000股[1] - 2024年5月23日富恒新材成交价11.32元,成交数量100000股[1]
汉维科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5-23 16:20
会议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召集人为董事会[4][6][8] - 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14:5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5:00 - 2024年5月22日15:00[9]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0,47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1]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 出席现场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11]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同意股数均为80,476,100股,占比100%[17][19][21][24][26][27][29][32][33][34] 决议情况 -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35] -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35][36]
汉维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3 16:20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5月22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3] - 6名股东出席,持有80,476,100股,占比75%[4] - 9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5][7]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表决同意股数均为80,476,100股,占比100%[5][6][8][9][10][11][12][13] 财务相关 - 拟以107,301,3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元,共派10,730,133.40元[11] - 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6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16] 其他事项 - 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2] - 2022年12月完成北交所上市,编制相关专项报告[14]
汉维科技(836957)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3 00:0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述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审议表决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0,47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
汉维科技(836957)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5-23 00:00
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 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142-00002 号 致: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召开。北京德恒(深 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郑婕律师、郑珠玲律师 (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