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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成电子(8378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17 22:01
证券代码:837821 证券简称:则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5 修正)》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
则成电子(8378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7 22:01
证券代码:837821 证券简称:则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 修订)》以及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
则成电子(8378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7 22: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待临时股东会审议[2] 担保规定 - 董事会审议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子公司提前申报并通知担保事项[5] - 多种高额及特定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制度说明 - 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按规定执行[18] - 抵触按新规修订,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董事会拟定修改,股东会通过生效[20] 制度信息 - 发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21]
则成电子(8378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22:01
会议审议 - 公司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4][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应5日内发通知[9] 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发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北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9] 提案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4]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0]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1名成员主持[21]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1]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1]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8]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29]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29]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9]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9] - 表决时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9]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0] - 主持人或股东可要求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3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1]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则成电子(83782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7 22:01
会议审议 - 公司2025年7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议案当日生效[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至少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7] 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8]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方案[10][11]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3]
则成电子(8378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7 22: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自审议通过日生效[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等属内幕信息[11] 知情人范围与管理 - 知情人范围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14]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17] 重大事项要求 - 披露年报等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备知情人档案材料[20] - 实施股权激励等事项做好知情人登记管理[20]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24][26] - 中介机构违规公司可解约追责[25]
则成电子(837821) - 利润分配制度
2025-07-17 22:01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利润分配制度>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7821 证券简称:则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5 (三)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四)需取得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的原则。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加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 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 ...
则成电子(8378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7 22:01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任职规定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会计专业人士需至少符合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等条件之一[7] 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独立董事[15] 补选与任期 - 独立董事不符合任职要求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6]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报告与披露 - 独立董事发现违法违规应及时向北交所报告[20]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1] 工作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知情权[26] - 应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6] 津贴与制度生效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改,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30]
则成电子(837821) - 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7 22:01
战略委员会调整 - 2025年7月15日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议案当日生效[2] - 原《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自动失效[16]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或罢免[7] 委员会运作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并报董事会备案[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二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则成电子(83782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7 22:01
证券代码:837821 证券简称:则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6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深圳市则成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三条 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