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83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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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839719)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00:00
上市情况 - 2023年5月26日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23,273,400股,价格14.68元/股,募资341,653,512.00元,净额303,281,154.50元[2][3] 募集资金余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80,020.28元[4] 募集资金使用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费用38,249,245.27元,支付募投项目款253,696,586.13元,临时补流50,000,000.00元,利息与手续费净额1,072,339.68元[4] - 2023年6月7日,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525.58万元,其中项目12,110.04万元,发行费用415.55万元[8] - 2023年7月26日,将不超5,000万元闲置资金补流,2024年7月17日归还[9] - 2024年7月18日,再将不超5,000万元闲置资金补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待还5,000万元[9][10] 募投项目情况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21,778,245.17元,累计投入253,696,586.13元,变更用途比例0%[18] - 江西宁昱鸿项目调整后投资260,000,000.00元,本报告期投入19,771,098.79元,累计投入210,608,739.63元,进度81.00%,预计2025年6月30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8] - 募投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19] 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13] - 补充流动资金43,281,154.50元,实际使用2,007,146.38元,使用率99.55%[1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完成[20] - 使用闲置资金补流审议额度5000万元,报告期末补流金额5000万元[20]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5-04-28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利益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资金使用和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在 2025 年度拟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短期低风险的其他理 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短期低风险的其他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 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此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 ...
宁新新材(839719)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00:0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4、经营范围:石墨制品、电极、碳化硅、增碳剂、金刚石材料、炉料(不 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 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 构")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新新材"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宁新新材 2025 年度预计对外 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2025 年度公司拟与其全资子公司江西宁 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和达")、江西宁易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易邦")、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昱鸿")或全 资子公司宁和达、宁易邦及宁昱鸿之间申请信贷业务时互相担保,担保额度 ...
宁新新材(839719) -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8 00:0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6 号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宁新新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
宁新新材(8397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明瑜)
2025-04-28 00:00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2次董事会、0次股东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2次[4]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等[5] 独立董事任期与工作 - 2024年独立董事任期为11月21日至12月31日,现场工作4天[8]
宁新新材(83971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00:00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宁新新材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3] - 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4] 报告披露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2] -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8] 业绩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13] 议案表决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5][6][8][9][10][12][13][15][16][18] -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20]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22]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24][25] - 《公司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27] - 《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30] - 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全年总额不超过12亿元,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31] - 《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32] -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34] - 《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34] -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36] 其他事项 -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多项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政策规定[19]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余额总计不超过50000万元[32] - 2025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3] -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35]
宁新新材(839719)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00:00
业绩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9] - 2024年度因净利润亏损不进行权益分派[9] 决策事项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7][8][9][11][13][15][16][18][19][21][24] - 《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考核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财务安排 - 会计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多项财政部规定[16] - 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8] - 2025年拟用不超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21]
宁新新材(8397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景)
2025-04-28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景)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4年度,本人孟凡景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本人孟凡景,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 拥有厦门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具有董事会秘书、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 曾任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务部经理,七匹狼投资控 ...
宁新新材(839719) -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8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上市做好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5,333.6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
宁新新材(839719) -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00:0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录 | 页 | 次 | | --- | --- | --- | --- | | 一、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1-2 | | | 二、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 1-2 | |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7号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新 新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 [2025]0011009621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 后附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 明细表已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