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股份(87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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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能股份(871478) -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0 18:30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479,097股,占总数69.93%[7][8]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总数0.00%[9]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修订及制定议案同意票数均为53,479,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14][15][16][19][20][21][22][24][26][27][28][29]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3,375,762股,占比100.00%[22] 董事选举情况 - 非独立董事孙文靖、李志博、宋明安、杨军同意票数均为53,479,097股,占比100%[35][36][37][38] - 独立董事薛爱萍、张晓凤同意票数均为53,479,097股,占比100%[40][41] 会议有效性 -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等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42]
巨能股份(87147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0 18:30
公司人事任命 - 孙文靖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4][5] - 李志博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6] - 宋明安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7] - 孙士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8] - 党桂玲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任期三年[9] - 麻辉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10][11] - 孙洁等6人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12] 公司组织架构 - 薛爱萍等3人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三年[1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召开[3] -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6人[3]
两融余额增加41.11亿元 杠杆资金大幅加仓328股
证券时报网· 2025-07-02 09:59
市场整体表现 - 7月1日沪指上涨0.39%,市场两融余额为18545.63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41.11亿元 [1] - 沪市两融余额9358.27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17.86亿元;深市两融余额9128.67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22.69亿元;北交所两融余额58.69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0.55亿元 [1] 行业融资变化 - 融资余额增加的行业有20个,电子行业融资余额增加最多,达14.50亿元;其次是国防军工和有色金属行业,分别增加5.07亿元和4.86亿元 [1] 个股融资增幅 - 融资余额增长的股票有1844只,占比50.10%,其中328股融资余额增幅超过5% [1] - 恒宇信通融资余额增幅最大,达116.63%,最新融资余额4528.27万元;腾亚精工和巨能股份融资余额增幅分别为101.08%和73.33% [1] - 融资余额增幅前20只个股平均上涨1.88%,涨幅居前的有涛涛车业(14.71%)、吉鑫科技(9.98%)、翔宇医疗(8.11%) [2] 个股融资降幅 - 有1837股融资余额下降,其中225只降幅超过5% [4] - 华维设计融资余额降幅最大,达35.29%,最新融资余额581.90万元;民爆光电和吉贝尔融资余额分别下降32.37%和27.68% [4] - 融资余额降幅前20只个股中,现代投资当日涨幅最高,达9.93%,而云里物里跌幅最大,为6.34% [5][6] 个股数据表格 - 融资余额增幅前20只个股包括恒宇信通(国防军工)、腾亚精工(机械设备)、巨能股份(机械设备)等 [3] - 融资余额降幅前20只个股包括华维设计(建筑装饰)、民爆光电(家用电器)、吉贝尔(医药生物)等 [5][6]
巨能股份(87147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0 21:02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19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5] - 明确资金占用类型及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等规定[5][7]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部、审计部定期检查上报资金往来情况[10] 应对措施 - 因占用造成损失董事会及时采取保护措施[11] - 协助侵占资产的董高人员将受处分[13]
巨能股份(8714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0 21:02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10]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10] 信息告知 - 公司董事等应将关联方情况及时告知公司[12] 表决回避 - 关联交易决策时关联方表决权需回避,有利害关系的董事表决时回避[14] 审议流程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22]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5] 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4] - 关联交易价格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4] 披露标准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需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21]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违反制度,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责任董事赔偿损失[28]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责任人员赔偿损失[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巨能股份(8714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20 21:02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8] 制度执行与管理 - 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0] -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0] - 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2]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3] - 违反制度擅自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14] - 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施行并由董事会解释[17] - 制度发布主体为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8]
巨能股份(87147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20 21:02
证券代码:871478 证券简称:巨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5: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确保控股子公司合规、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
巨能股份(8714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0 21:02
审计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9]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决议[20] 文档保存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内部审计部保存10年[21] 细则实施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亦同[24]
巨能股份(8714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20 21:02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过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者由亏损变为盈利时需进行业绩预告[12]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需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2]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69] - 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10] - 公司审计应执行财政部关于关键审计事项准则规定,签字注册会计师参照执行定期轮换规定[11]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同时需披露董事会专项说明等文件[13] -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差错等情况,被要求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后应及时更正[1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5000万元,北交所对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15]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做出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17]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司应以临时报告方式发出股东会通知[20]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2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26] - 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本年度预计总金额,公司应就超金额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披露[26] 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28] 股份相关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相关情况[3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需披露[3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3个月内卖出超公司股份总数1%,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32] - 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披露进展,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公告具体减持情况[32] 权益变动披露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涉及收购等情形需按规定报告、公告并通知公司[33] 其他披露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承诺事项,未履行需披露原因及责任[33] - 北交所对公司实行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应及时披露[34] - 公司停产、重大债务违约等情形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披露[34] - 公司变更名称、经营方针等自事实发生或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及时披露[34]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关注[35] - 公司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资产被占用,应披露整改进度[36]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应自实施发生或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及时披露[3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8]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应在三个月内确定人选[38] 内部报告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书面报告董事会[4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41] - 公司建立内部信息反馈制度,事件发生当日上报董事长、总经理[68] 信息发布与保密 - 公司信息应在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51] - 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为分管业务保密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保密第一责任人[54] 信息更正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和澄清公告[49] 信息披露操作 - 办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双人操作,董事会秘书为复核人员[47] 相关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58]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之一为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58]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之一为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58]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59]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8] 信息披露禁止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用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48]
巨能股份(8714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0 21:02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公告规定 -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2个交易日内公告[6] -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主要内容[8]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资金支取与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协议与账户处理 - 商业银行三次未按规定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时,需重新论证[12]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6] 资金使用审议 - 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时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情形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1][12]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21] - 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21]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1] 资金置换与检查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2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