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里物里(87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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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里物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08 18:02
[2024]0011003915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2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云 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里物里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7 日签发了大华 审字[2024] 0011000764 号无保留意见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证监会公告〔2021〕33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
云里物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08 18:02
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里物里"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 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云里物里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余额(元) | | --- | ---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748476377498 | 49,045,639.3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44250100004000007169 | 433,928.6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 ...
云里物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4-04-08 18:02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7,401,676.5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8,924,956.5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1,518,000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 金红利 9,782,16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 ...
云里物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8:0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里物里"、"发行人" 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 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深圳云里物 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58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 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0 元/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150.0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本 ...
云里物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08 18:02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深圳云里物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年 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 计师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
云里物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宁宁)
2024-04-08 18:02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王宁宁,男,1983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国执业律 师。2008年至2014年任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2014年至2015年任 北京大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6年任花样年集团法务 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双开颜金融控股集团法务总监,2017年至2022年 任佰融集团法务总监,2022年至今任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深圳云里物 ...
云里物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08 18:02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章 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 ...
云里物里: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08 18: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文锋、庄严、曾明三名成员组 成,其中黄文锋、曾明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 的2/3。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黄文锋担任,审计 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
云里物里(87237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08 00:00
公司慈善与分红 - 2023年12月,公司向龙华区慈善会·龙华街道商会慈善基金捐款5万元[5][116] - 2023年6月,公司以总股本8151.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元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96.70万元[5][163] 公司股份回购 - 2023年8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82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6]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少于82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82万股 - 1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1% - 1.84%[13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回购股份1020345股,占公司总股本1.2517%,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68.023%,已支付总金额8142673.01元,占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54.2845%[137]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8.12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该价格,不高于其200%[136] 公司荣誉与资质 - 2023年公司获得专利授权33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6件,美国发明专利2件)、软件著作权登记27件,参与编制并已发布团体标准2项、产业白皮书1份[8][48][121][200] - 2023年2月,公司再次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7] - 2023年4月,公司董事长庄严荣获2022年深圳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7] - 2023年9月,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MSR01毫米波雷达传感器荣获2023创新产品IOTE金奖[7] - 2023年10月,云里物里&准时达项目荣登2023年《财富》最具影响力物联创新榜[9] - 2023年11月,公司V型智能电子桌牌获得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优秀产品奖证书[9] -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也是“高新技术企业”[47] 公司上市与股本变更 -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北交所上市,普通股总股本81,518,000股,2023年1月6日注册资本由70,018,000元增至81,518,000元[22][2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营业收入188,602,670.68元,较2022年增长21.09%,毛利率43.91% [29]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12,615.41元,较2022年增长2.23% [29] - 2023年末资产总计310,647,899.89元,较2022年末增长10.35%,负债总计61,969,832.47元,较2022年末增长43.08% [31]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859,754.43元,较2022年增长59.48% [31] - 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31.19,存货周转率3.73 [31] - 2023年年度报告审定数与业绩快报数相比,营业收入差异幅度为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差异幅度为 -0.66% [33] - 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8,025,218.45元、45,844,052.72元、54,649,340.98元、50,084,058.53元 [35] - 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818,147.63元、6,336,445.45元、8,624,248.30元、5,333,774.03元 [35] - 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491,897.60元、5,775,111.20元、8,297,640.11元、4,986,583.73元 [35]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6,526,437.48元,2022年为7,754,862.21元,2021年为2,365,255.15元[38]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561,382.77元,2022年为6,600,754.00元,2021年为2,010,492.71元[38] - 2022年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重述后为2,168,342.70元,上上年调整重述后为2,155,360.78元[40] - 2022年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重述后为1,255,791.36元,上上年调整重述后为1,337,594.31元[40] - 2023年末货币资金193,373,871元,占总资产62.25%,较2022年末减少7.52%[56]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50,489,315.06元,占总资产16.25%,较2022年末增加319.56%[56] - 2023年末预付款项3,758,061.26元,占总资产1.21%,较2022年末增加98.95%[56] - 2023年末存货25,650,225.13元,占总资产8.26%,较2022年末增加4.32%[56] - 2023年末无形资产1,650,174.50元,占总资产0.53%,较2022年末增加39.01%[56] - 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197,619.76元,占总资产0.06%,较2022年末减少75.81%[56] - 2023年末合同负债20,527,678.60元,占总资产6.61%,较2022年末增加69.95%[56] - 2023年末应付职工薪酬10,500,052.41元,占总资产3.38%,较2022年末增加78.78%[56] - 2023年末应交税费532,240.58元,占总资产0.17%,较2022年末减少73.56%[56] - 租赁负债比期初增加208万元,增幅48.50%[65] - 2023年营业收入188,602,670.68元,同比增加3,284万元,增幅21.09%[67][69] - 2023年营业成本105,781,271.86元,同比增加1,748万元,增幅19.80%[67][70] -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601万元,增幅37.17%[67][70] - 研发费用同比增加462万元,增幅26.38%[67][71] -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29万元,变动幅度67.01%[67][72] - 2023年净利润27,112,615.41元,同比增加59万元,增幅2.23%[67][76] -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34,282,382.28元,增幅22.39%;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减少1,438,232.28元,降幅53.94%[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7,850,351.86元,增幅59.48%[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785万元,增幅59.48%[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合计3.12亿元,报告期投资收益42.79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4.70万元[92] - 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3亿元,未到期余额5000万元[94] - 深圳创新微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1943万元,同比增长77.48%,净利润 - 38万元,同比下滑166.58%[97] - 2023年研发支出2213.4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1.74%[10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29,790,609.39元,存货跌价准备为4,140,384.26元[111]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8,860.27万元,较上期增长21.09%[109] 公司业务与市场情况 - 公司是基于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的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遍及全球百余个国家和地区[42][46]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蓝牙传感器、物联网模组、物联网网关、电子标签等[42][43][44] -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46] -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战略布局,聚焦主营、增强创新能力、拓展新客户[48][49] - 2019年我国物联网设备连接量达36亿台,预计2025年达80亿台,2021 - 202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62%[54][119] - 公司专注短距离无线通信应用技术,推动物联网模组及电子标签产品全方位物联网解决方案协同发展[122] - 公司将持续构建和提升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服务能力[121][123][124]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技术研发、人才流失、公司治理、汇率波动、国际政治经济变化等持续风险[125][126] - 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使用进展不及预期风险,可能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或效益不及预期[127][128] - 应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完善营销体系[125] - 应对技术研发风险,公司重视新技术研发,加强人才培养和吸纳[125] - 应对人才流失风险,公司增强竞争优势,采取股权激励等措施稳定人才队伍[126] - 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培养汇率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身竞争力[126] - 公司是基于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的产业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所处领域是物联网行业重要组成部分[184] - 公司主营产品在智慧仓储、智慧楼宇、智慧医疗、智慧零售、智慧场馆等下游市场广泛应用[187] - 公司处于产业物联网行业,细分子行业包含工业物联网和商业物联网等领域[187] - 公司主要采用以蓝牙为代表的短距离中速率无线通信技术进行产品研发,应用于音频传输、数据传输、位置服务和设备网络四大领域[186] - 工业物联网具备智能感知、泛在连通、精准控制、数字建模、实时分析和迭代优化等六大特征,已应用于多个制造环节[188] - 近年来全球物联网行业整体呈快速增长态势,我国物联网产业将在未来保持高速成长[186] - 产业物联网兴起使制造、农业等传统领域将被改变和重构,提高跨行业协同效率[187] - 2021 - 2023年是我国工业互联网快速成长期,有创新发展目标[184] - 我国政府将物联网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系列政策支持其发展[184] - 物联网智能硬件产量为476.05万,产能利用率为87.28%[193] - 多模融合的室内高精度定位研究物联网设备采购(蓝牙网关)主要订单金额为120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比重为1.34%[194] - 蓝牙传感器专注智能建筑、智慧运输场景下智能设备开发及数据通信等研究,未发生产品迭代[190] - 物联网模组完善产品线,研发高端芯片应用,未发生产品迭代[190] - 物联网网关能检测移动设备状态和位置等信息,未发生产品迭代[190] - 电子标签及云平台基于电子墨水屏和低功耗蓝牙技术开发产品,未发生产品迭代[193] 公司税务情况 - 公司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4日[98] - 云里科技有限公司应评税利润未超200万港币,适用8.25%税率[98] - 深圳创新微等三家子公司2023年实际税率为5%[98] - 2023 - 2027年公司享受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优惠[99] 公司研发情况 - 研发人员从82人增至109人,占员工总量比例从23.6%升至25.3%[103] - 智能蓝牙传感器、数智物联设备管理平台、物联移动定位器、智能穿戴中继器、非蜂窝combo模块项目已完成[106][107] - 数智物流及电子标牌系列产品、物联网通信网关、环境检测传感器处于开发中,部分型号已试产[106][107] - 数智物联电子标牌系列产品处于项目计划阶段[107] - 研发支出前五名项目报告期合计支出17297527.38元,总研发支出金额为20816511.55元[198] - 本期研发支出金额为22134816.04元,上期为17515160.94元;本期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1.74%,上期为11.25%;研发支出中资本化比例均为0%[199] 公司审计情况 - 审计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执行多项程序后认为管理层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109][110] - 审计将存货跌价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执行多项程序后认为管理层存货减值判断及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111][112] - 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独立性和资格,能履行职责[113] 公司会计处理调整 - 2023年公司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会计处理,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等项目[114][115] 公司诉讼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诉讼累计金额为68,191.93元,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为0.03%[133] - 公司因《展位合同》对深圳市麦瑞展览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定金61,000元及支付资金占用费[133] 公司重大事件说明 - 公司存在诉讼、股份回购、已披露承诺事项等重大事件[131]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131] 公司股权结构与股东情况 - 公司无限售股份期初数量为27994202股,占比34.34%,期末数量为30294202股,占比3
云里物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01 19:12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 划》《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为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 公司推出本员工持股计划。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