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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通(92006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3-09 21:16
制度概况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草案2026年3月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6]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7]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需登记相关事项[8][9] 生效时间 - 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12]
万源通(920060) -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海燕)
2026-03-09 21:16
人事变动 - 余海燕于2025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 履职情况 - 2025年度余海燕任职7个工作日[4] -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相关会议[4] - 2025年度余海燕未提议召开董事会[4] 未来展望 - 2026年余海燕将履行独立董事义务[6]
万源通(9200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3-09 21:16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18] 召集与提案相关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相关方同意[9][10][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会议主持与记录相关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主持[28][29]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29]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31]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1] 其他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经2026年3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H股挂牌上市日起生效[2]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7]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特定情况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3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2]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4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经股东会决议或授权,董事会可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4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阻挠中小股东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4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5]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47][48] - 本规则部分术语含义与《联交所上市规则》对应术语一致,未明确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0][51]
万源通(920060) -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闵长征)
2026-03-09 21:16
公司治理 - 2025年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四次股东会[5] - 2025年3月30日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12] - 2025年3月30日、4月21日审议通过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13] 人员履职 - 闵长征2025年出席董事会7次、列席股东会4次,现场工作15个工作日[5][6] - 闵长征认为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3] - 闵长征审核日常关联交易认为正常且未损害利益[12] 报告披露 - 公司及时编制并披露2025年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13] 未来展望 - 2026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维护股东权益助力发展[17]
万源通(920060)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3-09 21:16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于2026年3月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制度自公司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60日内等不得买卖[10] - 不得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1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3]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计划并备案公告[16]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7]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2个工作日内披露[17] 其他规定 - 董事买卖证券需通知董事长并取得书面确认[19] - 董事、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6] - 因离婚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共同遵守规则[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检查披露[1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万源通(92006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3-09 21:16
证券代码:920060 证券简称:万源通 公告编号:2026-047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于香港联交所挂 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 ...
万源通(920060) -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3-09 2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920060 证券简称:万源通 公告编号:2026-066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 适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 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预防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及防范相关出口管制 和经济制裁风险(以下统称"洗钱及经济制裁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 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适用的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
万源通(920060) -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虎)
2026-03-09 21:16
证券代码:920060 证券简称:万源通 公告编号:2026-017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 ...
万源通(920060) - ESG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3-09 21:16
ESG制度 - ESG管理制度草案2026年3月6日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ESG职责与报告 - 公司按制度履行ESG职责,不定期评估,每年披露报告[5] - 总经办启动信息收集,各部门提供数据,初步核对[17] - 报告草案经管理层审阅、董事会批准后与年报同步或尽快刊发[18] ESG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最高责任机构,下设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13] - 公司设ESG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负责相关工作[14][15] 管理原则 - ESG管理遵循融入战略、协同业务、对标全球标准原则[11]
万源通(920060)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3-09 21:16
网络投票细则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草案经2026年3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H股上市后生效[2] - 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A股,H股网络投票遵守联交所规则[4][5] 投票流程 - 公司应在A股网络投票首日3个交易日前申请开通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复核[7] - 公司应在A股网络投票开始日2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资料电子数据,股权登记日和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7][8] 投票规则 - 股东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对其他议案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超选举票数或差额选举超应选人数,所投选举票视为弃权[9]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他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为准[10] - 同一股东多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10] - 需回避或承诺放弃投票的股东投票,公司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10]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单独统计并披露特定股东投票情况[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