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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兴业能源(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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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
2024-12-30 22:1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 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Shuifa Singyes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750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舉行之 股東特別大會投票結果 本公司(i)並無持有任何庫存股份(包括持有或存放於由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設立及營運 之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任何庫存股份),因此概無任何庫存股份的投票權於股東週年大 會獲行使;及(ii)並無有待註銷的購回股份,並因此不應計入股東週年大會的已發行股份 總數。 茲提述日期均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九日之中國水發興業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 通函(「該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 告所界定之詞彙與該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假座香港灣仔 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35樓(i.Link Group Limited)舉行之股東特別大 ...
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百慕达主要股份登记及过户处之变更
2024-12-23 17: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750[2] 股份登记及过户处变更 - 2024年12月31日起百慕达主要股份登记及过户处变更为Conyers Corporate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3] - 卓佳仍为香港股份登记及过户处,申请送交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3] 人员信息 - 截至2024年12月23日,执行董事为王健、周广彥、陈福山[4] - 非执行董事为王素輝、胡曉[4]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京、易永发、谭洪卫[4]
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1)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 出售附属公司权益 及 (2)须予披露交...
2024-12-16 19:32
业绩数据 - 2022 - 2024年6月30日,水发清洁能源收益分别为2.3202亿、2.0495亿、1.4658亿人民币[22] - 2022 - 2024年6月30日,水发清洁能源除税前溢利分别为9672万、5080万、3561万人民币[22] - 2022 - 2024年6月30日,水发清洁能源除税后溢利分别为8822万、4298万、3458万人民币[22] - 2023年12月31日水发清洁能源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为9.1402亿人民币[22] - 2024年6月30日水发清洁能源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为9.5075亿人民币[22] 交易事项 - 2024年12月16日中国信达与兴业控股订立投资协议[3][6] - 出售事项中国信达将间接收购水发清洁能源19.2%实际权益[3][6] - 出售事项净现金代价1.889586234亿元,集团现金净增加此金额[10] - 重组事项将转换新疆兴业99.38%股权及武威东润99.48%股权的控股公司[3][6][14] - 兴业控股和中国信达分别承诺向投资公司注入1.582545亿和6334.1903万元现金[3][6][15] 未来展望 - 出售及重组事项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3][6][10][14][15] - 完成事项预计无重大收益或亏损,款项用于业务、偿债及营运资金[25]
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更换核数师
2024-12-16 19:26
核数师变更 - 罗兵咸永道自2024年12月16日起辞任公司核数师[4] - 先机会计师行自2024年12月16日起获委任为公司核数师[6] - 先机任期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6] 评估与决策 - 审核委员会认为先机具独立性、可胜任及有能力[6] - 董事会及审核委认为更换核数师无重大影响[6] - 公司认为更换核数师符合整体利益[6] 公司人员 - 公告日执行董事为王健、周广彦及陈福山[7] - 公告日非执行董事为王素辉及胡晓[7] - 公告日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京、易永发及谭洪卫[7]
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致非登记持有人通知信函 - 刊发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4-12-09 22:0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50,于百慕达注册成立[9] 通函相关 - 2024年12月9日刊发通函,中、英文版本分别上传于公司及联交所网站[1][6] 非登记持有人 - 难接收电邮或访问网站可申请印刷本[2][6] - 欲电子收取通讯应联系中介提供邮箱[3][7] - 若继续收印刷本需书面请求[9] 其他 - 有查询可工作日9时 - 18时致电热线(852) 2980 1333[4][7] - 指示适用于公司通讯至2025年12月31日或书面更改[9]
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致登记股东通知信函 - 刊发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2024-12-09 21:59
通函发布 -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发布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中、英文版本已分别上载于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1][7] 股东接收方式 - 无法接收或阅览网站版本公司通讯,可填回条寄回或电邮获取印刷本[2][7] - 无有效邮箱地址将以印刷本发送公司通讯[3][8] - 无有效邮箱地址视为选择邮寄接收网站版通知[12] 股东责任与查询 - 登记股东需提供有效电子邮箱地址,可填回条或电邮更新[3][8] - 对通知有查询可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热线(852) 2980 1333[4][8] 指示有效期 - 甲部指示适用于所有公司通讯,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或股东书面更改[12] 其他规定 - 公司可披露或转移个人资料,保留至履行用途所需期间[12] - 填妥签署表格可寄或电邮至指定处,未选、无签名或填写错误无效[12] - 继续收取印刷本需进一步书面请求[12]
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特别股东大会通告
2024-12-09 21:37
特别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12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在香港湾仔举行[3] - 考虑通过EPC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等交易[5] - 授权董事处理协议相关事宜[6] 股份登记相关 - 委任代表文件按规定时间交回[8] - 2024年12月23 - 3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8] - 股份转让文件12月20日下午4时30分前递交[8]
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持续关连交易 - 订立EPC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及特别股东大会通告
2024-12-09 21:34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4頁至第13頁。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14頁至第15頁,當 中載有其致獨立股東之推薦建議。獨立財務顧問富域資本有限公司函件載於本通函第16頁至第 29頁,當中載有其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意見。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持牌證 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的中國水發興業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全部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 本通函及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 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Shuifa Singyes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750 持續關連交易 訂立EPC總承包服務框架協議 及 特別股東大會通告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獨立財務顧問 本公司謹訂於2024 ...
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延迟寄发通函
2024-12-06 20:1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 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Shuifa Singyes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茲提述中國水發興業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1月5日之公告,內容有 關EPC總承包服務框架協議(「該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 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EPC總承包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的進 一步詳情;(ii)獨立董事委員會就EPC總承包服務框架協議的推薦建議;(iii)獨立財務顧問 就EPC總承包服務框架協議的意見;及(iv)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通知之通函(「通函」)預期 將於2024年12月6日或之前寄發予本公司股東。 由於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落實通函及獨立財務顧問需要額外時間落實致獨立董事委員會 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件,以供載入通函,故預期通函的寄發日期將延遲至2024年12月12 日或之前。 750 延遲寄發通函 承董事會命 ...
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持续关连交易 - 订立EPC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
2024-11-05 21:47
协议信息 - 2024年11月5日公司与水发集团签订EPC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3][6][7][24] - 服务包括新能源工程EPC总承包与分包等[9] - 2024 - 2026年协议年度上限分别为10亿、12亿、15亿元人民币[14] 股东与交易 - 水发集团持有公司约74.09%已发行股份,为控股股东,协议构成持续关连交易[4][20] - 通函预期于2024年12月6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5][25] - 水发集团及其联系人将在特别股东大会就协议决议案放弃投票[23] 审批与监管 - 协议生效需公司及水发集团签署盖章,且公司遵守上市规则规定并获独立股东批准[12] - 公司财务部门监控实际合同金额,确保不超年度上限[18] - 内控审计部一年至少两次审阅协议下交易[21] - 核数师、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对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年度审阅[21] 其他 - 公司委任富域资本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27] - 将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考虑并批准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