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贤能集团(01730)
icon
搜索文档
LHN(01730) -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特别股息 - 以股代息计划 - 选择表格
2025-04-22 07:42
业绩相关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年度有特别股息,每股5.78港仙[4][5] 股息安排 - 选新股份代现金收股息,2025年5月9日下午4:30前送达表格[4] - 记录日期为2025年4月10日[5] - 股票及股息单于2025年5月29日及30日左右邮寄[6]
LHN(01730) - 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特别股息之以股代息计划
2025-04-22 07:37
本通函由賢能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發出。 閣下如對本通函內容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 應立即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銀行經理、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已將所有透過The Central Depository (Pte) Limited in Singapore(「CDP」)持有的本 公司股本中的股份售出或轉讓,則由於CDP會安排一份獨立通函寄發予買主或承讓人, 閣下無須 將本通函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閣下如已將名下以實物股票或其它方式代表的本公司股本中全部股份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 轉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包括本通函中所作出的任何聲明或意見或其中所載報告 的準確性)概不負責。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任何香港股東如在香港以外任何地區收到本通函及╱或選擇表格,均不應視之為獲提供一項就股份 作出選擇的邀請,除非 ...
LHN(0173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年度之特别股息
2025-04-22 07:33
| 記錄日期 | 2025年4月14日 | | --- | --- | | 股息派發日 | 2025年5月30日 | | 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其地址 |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 | | 香 港 夏 慤 道 16 號 | | | 遠 東 金 融 中 心 17 樓 | | 香港 | | | 代扣所得稅信息 | | | 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稅 | 不適用 | |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的相關信息 | | |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 | 不適用 | | 其他信息 | | | 特此澄清,根據公司與2024年11月25日發佈的公告,股權登記日為2025年4月10日。由於填寫該表格的限制,股權登記日標注的 | 日期(2025年4月14日)僅供參考。截至記錄日期(16時30分 2025年4月10日)的香港股東名冊記錄將與截止過戶期間(即2025 | | 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4日)的記錄相同。 | | | 發行人董事 | | | 於本公告日期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林隆田先生及林美珠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嘉樑先生 、洪寶祥先生 | | | 及林建通先生 。 | | EF003 | ...
LHN(01730) - 将贤能集团有限公司以股代息计划应用於二零二四财政年度特别股息 - 寄发选择...
2025-04-22 07:26
寄發選擇通知書及選擇表格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茲提述(a)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東週年大 會通告及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發佈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將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以股代息計劃(「以股代 息計劃」)應用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財政年度的免稅特別股息每股普通股0.01新加坡元(相當於0.0578港元) (「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特別股息」)及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特別股息記錄日期通告,(b)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公佈的於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的投票結果,尤其是股東已批准宣派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特別股息,及 (c)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及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的進一步公告,內容有關將以股代息計劃應用於二零二四財 政年度特別股息。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LHN LIMITED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 ...
LHN(01730) - 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潜在主要交易 - 建议分拆COLIWOO GROUP并於...
2025-04-16 16:31
LHN LIMITED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號:1730) (新加坡股份代號:41O) 香港上市規則項下的潛在主要交易 建議分拆COLIWOO GROUP 並於新交所主板獨立上市 本公告乃由賢能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根據( 其中 包括 )證券及期貨條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第XIVA部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聯交所 上市規則」)第13.09(2)條作出 。 建議分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 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且不構成也不擬作為在香港、新加坡、美國或其他地區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股份或證券的要約或誘使任 何人士提出有關要約的邀請,亦不擬藉此提請注意可能作出的證券要約。 本公告不會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包括美國的領土及屬地、任何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發表 、發行、分派。本公 ...
LHN(01730)建议分拆Coliwoo Group并于新交所主板独立上市
智通财经· 2025-04-15 22:2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建议分拆Coliwoo Group并于新交所主板独立上市,分拆申请已提交给香港联交所和新交所,但分拆能否落实存在不确定性 [1][2] 分组1:分拆申请情况 - 公司已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就建议分拆Coliwoo Group股份及于新交所主板独立上市向香港联交所提交分拆申请 [1] - 公司亦已就建议分拆向新交所提出申请,新交所同意建议分拆将不会构成连锁上市,但须遵守新交所上市规定及指引,且新交所保留修改及/或变更同意的权利,有关决定受新交所政策变动影响 [1] 分组2:Coliwoo Group情况 - Coliwoo Group为公司的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根据新加坡共和国法律新注册成立,将于内部重组行动完成后持有集团的共居业务 [1] 分组3:集团业务情况 - 集团业务分为空间优化、物业发展、设施管理、能源四个独立且不同的业务分部,共居业务属空间优化业务旗下,且空间优化业务独立于其他三项业务 [2] 分组4:分拆预期及进展 - 假设建议分拆成功进行,预期公司将继续持有Coliwoo Group大部分股权,Coliwoo Group将继续并入集团 [2] - 于公告日期,香港联交所仍在考虑公司的第15项应用指引申请,Coliwoo Group未有向任何相关监管当局提交任何正式上市申请 [2] - 建议分拆取决于准备工作结果、相关监管当局及第三方必要批准以及现行市况等,不保证建议分拆将会落实 [2]
LHN(01730) - 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潜在主要交易 - 建议分拆COLIWOO GROUP并於...
2025-04-15 22:1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 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且不構成也不擬作為在香港、新加坡、美國或其他地區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股份或證券的要約或誘使任 何人士提出有關要約的邀請,亦不擬藉此提請注意可能作出的證券要約。 本公告不會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包括美國的領土及屬地、任何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發表 、發行、分派。本公告並不 構成或組成在美國境內購買或認購證券的任何要約或邀請的一部分。 LHN LIMITED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號:1730) (新加坡股份代號:41O) 香港上市規則項下的潛在主要交易 建議分拆COLIWOO GROUP 並於新交所主板獨立上市 本公告乃由賢能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根據( 其中 包括 )證券及期貨條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第XIVA部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 ...
LHN(0173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年度之特别股息
2025-04-11 20:08
股息信息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年度宣派特别股息,每股0.01 SGD [1] - 现金股息转换为代息股份的价格为HKD 2.131 [1] - 派息金额为每股0.0578 HKD,汇率1 SGD : 5.78 HKD [1] 时间安排 - 除净日为2025年4月9日[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0日[2] - 记录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2] - 股息派发日为2025年5月30日[2] 股份过户 - 为获股息递交股份过户文件最后时限为2025年4月10日16:30 [1]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日期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4日[1]
LHN(01730) - 将贤能集团有限公司以股代息计划应用於二零二四财政年度特别股息 - 新股份发...
2025-04-11 19:5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LHN LIMITED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號:1730) (新加坡股份代號:41O) 將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以股代息計劃 應用於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特別股息 新股份發行價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茲提述(a)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 東週年大會通告及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發佈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將賢能集團有限公司以股 代息計劃(「以股代息計劃」)應用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財政年度的免稅特別股息每股普通股0.01新 加坡元(相當於0.0578港元)(「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特別股息」)及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特別股息記錄日期通告, (b)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公佈的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的投票結果,尤 其是股東已批准宣派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特別股息,及(c)本公司日期 ...
LHN(01730) - 将贤能集团有限公司以股代息计划应用於二零二四财政年度特别股息
2025-04-09 20:29
股息相关 - 2024财年特别股息为每股普通股0.01新加坡元(相当于0.0578港元)[3] 以股代息计划时间 - 发行价价格确定期为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10日[5] - 公司将在2025年4月11日或前后确定发行价并提供资料[6] 以股代息计划规则 - 发行价折让不超10%,不超价格确定期内5个交易日新交所股票最后交易价平均值[5] - 配发和发行新股份无需支付经纪佣金等费用[13] - 所有新加坡和香港股东(海外受限)合资格参与[13][28] - 股东可选择部分或全部股份参与合资格股息[14][32] - 董事可酌情厘定计划适用于特定股息[15] - 参与股东在合资格股息支付日或前后收到通知[15] 不同地区股东操作 - 新加坡股东不选计划股息现金发放,选收新股份需交回通知书[18][19] - 香港股东不选计划股息现金发放,选获配新股份等需交回表格[20][22] 海外股东情况 - 通常不向海外股东提供计划,除非董事决定[29] - 海外新加坡股东参与需提前5个交易日通知[30] - 公司查询香港股东登记地址在港外的限制,必要时排除[31] 选择相关 - 选择表格和通知书需在指定日期前交回,否则股息全现金支付[18][21] - 股东不得就所有合资格股息永久选择,可就各项选择[33] 新股份计算 - 配发给参与股东新股份数目计算公式为N = (S×D) / V[42][46] 计划调整 - 董事可酌情取消、修改或终止计划,重大修改需交易所批准[48][49] 收购要约情况 - 股东取得公司30%或以上投票权等情况可能需提出强制收购要约[55][57][62] 授权与申请 - 以股代息计划配股和发行新股授权可经股东大会特定或一般授权获得[58] - 采用计划无需股东批准,特定批准或无一般授权需编制通函[58] - 公司将就新股上市提出申请,交易所批准不视为优劣指标[59] 税务与责任 - 公司对股东税务责任不负责,将按法律扣除所得税[60][63] - 新加坡股东股息税款不因参与计划改变或获优惠[61] - 公司不对股东亏损和新股上市批准负责[65] 声明相关 - 董事对声明信息准确性负责,确认构成重大事实完整真实披露[66] - 声明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8日[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