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海电气(02727)
icon
搜索文档
上海电气多项成果亮相“工赋上海”创新大会,引领AI+制造新实践
中国新闻网· 2026-01-13 21:44
事件概述 - 2026“工赋上海”创新大会在沪召开 主题为“AI之‘智’ 铸制造之‘质’” 上海市相关委办局、行业企业代表等齐聚探讨“AI+制造”融合发展新路径 [1] 公司战略与行业定位 - 公司始终坚持“高端、绿色、智能”发展战略 敢于深入智能制造“无人区” 勇于探索创新 [7] - 公司未来将坚持以生态构建者、难题破解者、价值示范者等多维身份 深度参与构建AI创新生态 推动“AI+制造”从概念走向落地、从单点突破走向生态共荣 [7] - 公司积极发挥产业链主导作用 联合生态合作伙伴共建应用中试基地 以应对高端装备行业研发设计智能化不足、高精度复杂制造水平待提升等共性挑战 [3] - 依托应用中试基地 公司将以开放姿态打造工业人工智能前沿应用高地、高端产品创新与制造高地、公共服务高地 [3] - 公司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AI解决方案 为科技公司搭建场景打磨平台 探索可持续、可复制、可感知的共建新路径 [3] 具体举措与成果 - 公司联合生态合作伙伴在大会上举行了应用中试基地共建仪式 [3] - 基于在核电领域深厚的产业积淀 公司精准贡献了6项高价值AI应用场景 涵盖核电设计文件智能转化、零件模型库智能检索、3D转2D图纸自动生成、核岛主设备零件检测、铸锻浇注智能预警、精密磨床智能调度等 [5] - 公司为整个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智能化转型提供了可信、可行的“电气样板” 展现了将复杂产业知识转化为可解构、可优化课题的独特能力 [5] - 公司多项“AI+制造”实践成果被系统收录于大会同步发布的《2025上海市“AI+制造”发展白皮书》 [6] 技术应用与成本效益 - 公司旗下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上海联通打造的“风电垂类大模型”解决方案 已实现单台高端风电机组设计制造成本降低10% [6] 企业认定与产品推广 - 公司入选上海市“AI+制造”产业联盟企业名单 [6] - 公司旗下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入选上海市“工赋链主”企业名单 [6] - 公司旗下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上海市“AI+制造”专业服务商 可为行业提供模型平台、智能体和应用服务 [6] - 公司旗下上海科致电气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AI+QMS数智檩云质量管理系统”入选上海市“AI+工业软件工具”智能产品推广目录 [6] - 公司旗下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AI视觉智检终端”入选上海市“AI+工业产品与装备”智能产品推广目录 [6] 行业活动与示范 - 大会发布了“场景50”需求清单 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及人形机器人应用四大环节 [5] - 首批10家样板培育企业将根据“场景50”需求清单打造全国性示范标杆 [5]
上海电气三企荣膺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 彰显制造硬实力
中国新闻网· 2026-01-13 21:31
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评选结果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2025年“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旨在推进关键国产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 [1] - 参评企业认定标准包括:在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全国前列、核心技术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属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或拥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1] - 上海电气集团旗下有三家企业成功上榜,分别是上海电气凯士比核电泵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和上海大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1][4] 上海电气凯士比核电泵阀有限公司 - 公司深耕核电泵阀领域近二十年,产品可覆盖国内所有反应堆型,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5] - 公司设计和生产核电站主泵等关键设备,产品已服务于国内近百台核电机组 [5] - 其国和系列湿绕组电机反应堆冷却剂泵已完成100%国产化研制工作 [5] - 公司持续深化数字孪生技术应用,依托全流量试验台等先进设施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全球竞争力 [7]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公司产品为风电变桨及主控系统,是风力发电机组的核心部分,承担功率和并网控制、状态检测与故障预警等重要功能 [8] - 通过多年主导研发,打破了国外品牌对该核心控制设备的垄断,以“全栈自研、全场景覆盖”的技术优势成为国内风电产业链关键设备供应的头部企业 [8] - 通过智能化和独立变桨控制算法,产品在驱动能力和可靠性方面处于国际优势地位 [10] - 同期,制造成本下降65%、交付周期缩短60%,产品能适应极端温度与气压变化,保障风电机组在复杂环境下正常运转 [10] 上海大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公司产品为智能环保气体成套柜,是配电网络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其性能直接影响地区电网系统的稳定运行 [11] - 产品具有体积小、占地面积少、安全环保、绝缘性能强、免维护等特点,采用环保气体(氮气)为绝缘介质,彻底告别传统强效温室气体 [13] - 单台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气箱年漏气率控制在0.05%以内,优于国网标准 [13] - 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网基建、地方省网配电等国家重大工程和地方特色项目 [13] 上榜企业名单中的其他行业亮点 -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智能手机ODM/IDH产品上榜 [4] - 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Wi-Fi7射频前端芯片产品上榜 [4] - 上海采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用户侧储能系统产品上榜 [4] -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载电动卡车换电系统产品上榜 [4] - 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的6英寸SiC功率器件晶圆代工产品上榜 [4] - 上海中车艾森迪海洋装备有限公司的深海挖沟铺缆机器人产品上榜 [4]
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被判死缓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3 18:54
案件判决结果 -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法院对郑建华所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上述刑罚 [1] 经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 - 2003年至2021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3] - 2007年至2008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人民币215万元 [3] -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至案发时尚有人民币7亿余元未归还 [3] - 2015年至2021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 法院量刑考量 - 法院认定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3] - 法院认定郑建华贪污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大部分未退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 [3] - 鉴于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部分受贿系未遂,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3][4] - 郑建华在受贿罪中具有索贿从重处罚情节 [4]
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至案发超7亿元未归还,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死缓
新浪财经· 2026-01-13 18:24
案件判决结果 -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 同时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因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涉案犯罪事实与金额 - 2003年至202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4] - 2007年至2008年间,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4] - 2018年上半年,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5] - 2015年至2021年间,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5] 法院量刑考量 - 法院认定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5] - 贪污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大部分未退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 [5] - 鉴于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部分受贿系未遂,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5] - 在受贿罪中具有索贿从重处罚情节,量刑时已予考虑 [5]
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被判死缓
财联社· 2026-01-13 17:19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建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 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贪污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大部分未退还;滥用职权致使 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量刑时予以考虑;在受贿罪中具有索贿从 重处罚情节。鉴于郑建华部分受贿系未遂,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等,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综合郑建华犯罪 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下载财联社APP获取更多资讯 准确 快速 权威 专业 "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郑建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 亿余元;2007年至2008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2015年至2021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个人私利,违 ...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郑建华被判死缓
中国能源报· 2026-01-13 16:00
案件判决结果 -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法院决定对郑建华所犯数罪进行并罚,最终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3]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03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3] - 2007年至2008年间,郑建华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3] -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至案发时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3] - 2015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 量刑考量因素 - 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3] - 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3] - 鉴于郑建华部分受贿系未遂,且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4]
受贿1.56亿余元,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死缓(附简历)
新浪财经· 2026-01-13 15:26
案件判决与涉案金额 - 原上海电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经审理查明,郑建华在2003年至202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3][8] - 郑建华在2007年至2008年间,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3] - 郑建华在2018年上半年,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3][8] - 郑建华在2015年至2021年间,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9] 公司人事与调查时间线 - 郑建华自2017年8月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以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6][11] - 2021年7月,郑建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9] 涉案人员职业履历 - 郑建华职业生涯长期服务于上海电气体系,自2001年起历任上海电机厂、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电站集团、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核心子公司及集团总部的高级管理职务 [5][6][10][11]
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死缓
券商中国· 2026-01-13 15:19
案件判决结果 -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判决罪名包括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法院决定数罪并罚 [1] 涉案犯罪事实与金额 - 2003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1] - 2007年至2008年间,郑建华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1] -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1] - 2015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 法院量刑考量 - 法院认定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2] - 法院认定郑建华贪污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大部分未退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 [2] - 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但其在受贿罪中具有索贿从重处罚情节 [2] - 鉴于郑建华部分受贿系未遂,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
挪用公款至案发尚有7亿未归还,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6-01-13 14:52
案件判决结果 -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法院判决其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 [1] 涉案犯罪事实与金额 - 2003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3] - 2007年至2008年间,郑建华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3] -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3] - 2015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 法院量刑考量 - 法院认定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3] - 贪污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大部分未退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 [3] - 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部分受贿系未遂,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故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3] - 郑建华在受贿罪中具有索贿从重处罚情节 [3]
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至案发超7亿元未归还,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死缓
中国基金报· 2026-01-13 14:51
案件判决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郑建华所涉罪名包括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1] 具体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03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1] - 2007年至2008年间,郑建华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1] -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1] - 2015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 法院量刑考量因素 - 法院认定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2] - 法院认定郑建华贪污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大部分未退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 - 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2] - 郑建华在受贿罪中具有索贿从重处罚情节 [2] - 鉴于郑建华部分受贿系未遂,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