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02727)
搜索文档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郑建华被判死缓

中国能源报· 2026-01-13 16:00
案件判决结果 -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法院决定对郑建华所犯数罪进行并罚,最终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3]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03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3] - 2007年至2008年间,郑建华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3] -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至案发时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3] - 2015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 量刑考量因素 - 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3] - 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3] - 鉴于郑建华部分受贿系未遂,且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4]
受贿1.56亿余元,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死缓(附简历)
新浪财经· 2026-01-13 15:26
案件判决与涉案金额 - 原上海电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经审理查明,郑建华在2003年至202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3][8] - 郑建华在2007年至2008年间,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3] - 郑建华在2018年上半年,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3][8] - 郑建华在2015年至2021年间,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9] 公司人事与调查时间线 - 郑建华自2017年8月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以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6][11] - 2021年7月,郑建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9] 涉案人员职业履历 - 郑建华职业生涯长期服务于上海电气体系,自2001年起历任上海电机厂、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电站集团、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核心子公司及集团总部的高级管理职务 [5][6][10][11]
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死缓

券商中国· 2026-01-13 15:19
案件判决结果 -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判决罪名包括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法院决定数罪并罚 [1] 涉案犯罪事实与金额 - 2003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1] - 2007年至2008年间,郑建华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1] -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1] - 2015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 法院量刑考量 - 法院认定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2] - 法院认定郑建华贪污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大部分未退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 [2] - 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但其在受贿罪中具有索贿从重处罚情节 [2] - 鉴于郑建华部分受贿系未遂,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
挪用公款至案发尚有7亿未归还,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6-01-13 14:52
案件判决结果 -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法院判决其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 [1] 涉案犯罪事实与金额 - 2003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3] - 2007年至2008年间,郑建华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3] -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3] - 2015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 法院量刑考量 - 法院认定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3] - 贪污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大部分未退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 [3] - 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部分受贿系未遂,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故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3] - 郑建华在受贿罪中具有索贿从重处罚情节 [3]
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至案发超7亿元未归还,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死缓


中国基金报· 2026-01-13 14:51
案件判决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郑建华所涉罪名包括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1] 具体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03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1] - 2007年至2008年间,郑建华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1] -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1] - 2015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 法院量刑考量因素 - 法院认定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2] - 法院认定郑建华贪污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大部分未退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 - 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2] - 郑建华在受贿罪中具有索贿从重处罚情节 [2] - 鉴于郑建华部分受贿系未遂,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
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至案发超7亿元未归还,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死缓

中国基金报· 2026-01-13 14:47
案件判决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 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 [2] 经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 - 2003年至2021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4] - 2007年至2008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5] -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5] - 2015年至2021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5] 法院判决依据 - 法院认为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5] - 贪污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大部分未退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 [5] - 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量刑时予以考虑,但在受贿罪中具有索贿从重处罚情节 [5] - 鉴于郑建华部分受贿系未遂,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5]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长郑建华被判死缓


上海证券报· 2026-01-13 14:44
案件判决结果 -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法院对郑建华所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进行数罪并罚,作出上述最终判决 [1] 具体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03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亿余元 [1] - 2007年至2008年间,郑建华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 [1] - 2018年上半年,郑建华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未归还 [1] - 2015年至2021年间,郑建华为营造个人政绩与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 法院量刑考量 - 法院认定郑建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2] - 法院认定郑建华贪污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大部分未退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 [2] - 量刑时考虑到郑建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在受贿罪中具有索贿从重处罚情节 [2] - 鉴于郑建华部分受贿系未遂,受贿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被判死缓


新浪财经· 2026-01-13 14:26
案件判决结果 -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同时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 - 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 - 因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1]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涉案公司及追缴事项 - 案件涉及公司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 - 法院判决对郑建华的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 [1]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1-10 07:07
2025年度业绩预告核心观点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出现重大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人民币-89,000万元至-109,0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预计为人民币-93,000万元至-113,000万元 [1] 本期业绩预告详情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 -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9,000万元至-109,000万元 [1] -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3,000万元至-113,000万元 [1] -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 上年同期业绩对比 -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478.54万元 [2] - 202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1,120.21万元 [2] - 2024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59元/股 [2] 2025年度预计亏损的主要原因 - 海上风电市场竞争加剧,导致2025年度海上风机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 [3] - 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延期,导致海上风机销售订单交付放缓,未能按计划转化为销售收入 [3] - 受年内市场装机高峰影响,部分零部件价格上涨,供应链降本不及预期 [3] - 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2025年度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营业利润相应减少 [3] - 部分销售订单项目成本下降幅度不及销售价格下降幅度,仍存在亏损 [3] - 根据会计准则,对预估成本大于未来可实现收入的部分风机销售订单计提了亏损合同损失准备,进一步减少了营业利润 [3]
上海电气投资成立综合能源新公司
证券时报网· 2026-01-09 13:40
公司动态 - 上海电气旗下子公司上海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众联睿源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 - 新成立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以及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1] 业务布局 - 上海电气通过其新能源发展平台,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进行了新的业务拓展 [1] - 新公司的业务范围覆盖了电力产业链的多个关键环节,包括发电、输电和配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