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新能(600032)
icon
搜索文档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8 17:0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刘柏辉、余功贤为候选人[3]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9日[8]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04-08 17:07
人事变动 - 周慎学和孙永浩因工作安排辞去监事会相关职务[1] - 提名刘柏辉、余功贤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1]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1] 候选人信息 - 刘柏辉1970年出生,现任浙能集团总法律顾问[3] - 余功贤1987年出生,现任浙能集团审计风控部主管[3] - 两候选人均与大股东无关联,未持股[3][4]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04-01 16:43
人员变动 - 2024年4月1日董事林咸志、监事会主席周慎学和监事孙永浩提交辞职报告[1] - 林咸志辞职报告送达生效,周慎学和孙永浩待股东大会选新监事后生效[1][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监事补选工作[2]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3-06 15:54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陆林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陆林海先生个人履历等有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陆林海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 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附: 简历 陆林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 ...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4-02-28 16:38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 公司董事、总经理林咸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林咸志先生辞 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林咸志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决 策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林咸志先生的辞职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总经理的补 选工作。 林咸志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林咸志先 生在总经理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2 月 29 日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2023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2024-01-11 16:32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水 电、风电及光伏发电业务,根据公司初步统计,现将 2023 年第四季度发电量及 年度累计发电量完成情况披露如下: 2023 年第四季度公司直属及控股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 19.82 亿千瓦时, 较上年同期增长 10.48%。其中水电完成发电量 4.88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 3.17%;光伏完成发电量 6.63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 19.68%;风电完成发 电量 8.31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1%(陆上风电完成发电量 3.8 亿千瓦 时,较上年同期增长 16.56%;海上风电完成发电量 4.51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 增长 10%)。 2023 年度公司直属及控股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 84.32 亿千瓦时,较上 年同期下降0.58%。其中水电完成发电量 ...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6:5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9人[3]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985,895,162股,占比82.5847%[3] -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监事3人出席2人[5]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A股同意票数103,045,752,比例90.4742%[6] - 2024年度融资额度议案A股同意票数1,985,706,562,比例99.9905%[7] - 选举董事议案A股同意票数1,985,868,262,比例99.9986%[8] -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A股同意票数1,985,868,262,比例99.9986%[8] - 修改多项议事规则议案A股同意票数1,985,701,562,比例99.9902%[9]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同意票数103,045,752,比例90.4742%[10] - 选举董事议案同意票数113,868,262,比例99.9763%[11]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6:52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 3 | | --- | --- | |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 4 |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 4 | | 四、结论意见 | 5 |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A 座 22 层 邮编:310020 22/F, Block A, China Resources Building, 1366 Qianjiang Road, Shangcheng District, Hangzhou, Zhejiang 31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571 5692 1222 传真/Fax : +86 571 5692 1333 www.zhonglun.com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22 15:36
会议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2月28日下午14:00,地点在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7001会议室[3] - 会议方式为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3] - 会议议程包括主持人介绍人员、报告出席情况、宣布开始、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审议议案等[5] - 审议议案包括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24年度融资额度、选举董事等[4] 财务融资 - 2024年度拟向非关联方进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债务融资,授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9]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7] - 2024年度融资额度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9] 人事提名 - 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杜云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3] - 选举董事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13] 制度修订 -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如规定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等内容[16] -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6] - 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8] -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0] -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2] -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4] - 三项议案均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40][42][44]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1]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2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不称职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2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同意[23] - 独立董事本人保存公司提供资料至少5年,公司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公司治理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27]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7]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8]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5名[29]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31] - 特殊情况无法按既定政策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在年报披露原因,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1]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32] - 公司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32]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32]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期内清算组不得清偿[33] - 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备案事项授权董事会,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34] - 董事会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41][43][45]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6:51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慎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融资 额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