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6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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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7 17:4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召开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8][9]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8][9]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15]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等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6]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 股东会记名投票表决,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9] 表决流程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当场公布结果[39] - 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等方式,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39]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数等内容[4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41] 其他 - 主持人或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4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43] - 召集人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需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43]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结果向股东会报告[45]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8]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5-07-07 17: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 - 2021年4月2日经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00万股,于2021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4675324元[7] 股权结构 - 公司股改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87200万股,每股金额1元[19]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44000.00万股,持股比例76.92%[19]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认购43200.00万股,持股比例23.08%[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0467532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规定[3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7]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0]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3]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30]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为5名[135]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3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35]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139]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1] - 公司设总法律顾问1名,负责法律、合规事务工作[154]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62]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164]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5]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4] - 公司合并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5] - 公司分立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7]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7-07 17:45
资金管理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关联方占用资金长效机制[2] - 控股股东不得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公司资金[4] 关联交易 - 按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等的关联交易,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5] 资金清偿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清偿[7] 履职要求 - 董事和高管应勤勉履职,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9]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07 17:45
内部审计责任 - 内部审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 -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19] 报告与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5]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7] 审计流程 - 审计组人员不少于2人[13] - 审计组提前3天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13] - 被审计单位10个工作日内对审计报告提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4] - 被审计单位1个月内上报审计整改情况[14]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0] - 受聘审计机构出具一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2]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相关报告[22] - 实行分类整改、挂号销号机制[19] - 内部审计机构承担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19] - 对审计绩效优良者给予表彰奖励[23] - 内审建设和审计工作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07 17:45
章程修改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3] 股权结构 - 公司股改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87,2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44,000.00万股,持股比例76.92%[5]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3,200.00万股,持股比例23.08%[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04,675,32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 股份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起诉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为公司利益诉讼[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赔偿[10]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9][10]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9][10]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或本章程规定人数的2/3(6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2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30] -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法律顾问1名[3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133]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3] 其他 -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0]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40]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07 17: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23日14点在杭州召开[4] - 网络投票7月23日进行,各平台有不同投票时间[5] - 审议议案含取消监事会、修改章程等[7] 时间安排 - 议案1、2于7月8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8] - 股权登记日为7月17日[13] - 现场登记7月18日,有具体时段[16] 其他信息 -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事务部[16] - 联系电话为0571 - 86664353[16] -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17]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7 17: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通讯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日邮件通知全体监事[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3] - 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3] - 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人员变动 - 股东大会通过后,非职工监事刘柏辉、余功贤不再担任监事[3]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7 17:45
会议信息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2]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9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3] - 25项治理制度修订,9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议案获9票同意[5][7] - 《关于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更名》《补选委员》《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均获9票同意通过[8][9][10]
前5个月浙江新能源汽车出口增长86%
每日商报· 2025-06-27 06:20
新能源汽车出口增长 - 浙江省前5个月电动汽车出口163.2亿元,同比增长86% [1] - 对欧盟、中东、东盟和拉美出口分别增长1.5倍、98.2%、3.9倍和1.4倍 [1] - 吉利新能源汽车主要销往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 [1] 政策支持与关税优惠 - 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带来5%关税减免,提升产品竞争力 [1] - 吉利前5个月申领原产地证书996份,同比增长33% [1] - 海关指导企业办理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享受税收优惠 [1] 品牌认可度提升 - 温州誉泰公司新能源车出口目的国包括吉尔吉斯斯坦、阿联酋等 [2] - 国产汽车品牌在海外知名度和认可度提升 [2] - 温州企业积极抢抓国际市场机遇,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 [2] 行业挑战与海关支持 - 行业面临竞争激烈、交付时效、售后维修配件出口等挑战 [2] - 海关联合商务部门宣传一体化通关模式,提供归类意见指导 [2] - 培育新能源企业AEO高级认证,宣讲技术法规和监管要求 [2]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26 18:3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6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现场在杭州,网络投票9:15 - 15:00进行[6][7]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1名股东代表14.4亿股,占59.8833%[9] - 网络675名股东代表5.68234509亿股,占23.6304%[9] - 共676名代表20.08234509亿股,占83.5137%[9] 议案表决情况 - 《申请注册发行债券议案》,同意20.05946509亿股,占99.886%[13] - 中小投资者同意1.33946509亿股,占98.3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