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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6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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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决议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23日在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出席会议股东包括普通股股东及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全员出席 [2][3]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6] 公司治理修订 - 通过9项内部制度修订议案,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5] - 修订涉及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资金占用防范及募集资金管理等关键制度,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5][6] -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程序及结果出具合法有效的见证意见 [6] 董事会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审议通过4项议案 [7][8] - 选举张国昀、徐锡荣、孙家红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董事会届满 [9][10] - 聘任王可华为总法律顾问,负责公司法律及合规事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 [19][20][22] 高管任命 - 王可华现任浙江新能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持有公司10,000股股份 [22] - 董事长张坚群当选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14][15]
浙江新能: 浙江新能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公司人事变动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可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法律顾问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为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工作 [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确认王可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或受到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1] 新任高管背景 - 王可华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主任 [4] - 现任浙江新能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同时担任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 - 持有公司10,000股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4] - 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等关于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 [4][5]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5-07-23 18:15
人事变动 - 2025年7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王可华任总法律顾问[1] - 王可华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人员信息 - 王可华1966年生,本科,高级经济师[4] - 王可华历任浙能电力计划发展部要职,现任浙能新能多职[4] - 王可华持股10,000股,无关联关系、处罚及失信记录[4]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5年7月24日发布[3]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7-23 18:15
会议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8日公告2025年7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6]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在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召开[7]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9:15 - 15:00[7] 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代表1名,代表股份14.4亿股,占比59.8833%[9]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571名,代表股份5.67052754亿股,占比23.5813%[9]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表共572名,代表股份20.07052754亿股,占比83.4646%[9]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9.5712%[13]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股份占比99.5787%[14] - 《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同意股份占比99.5793%[15]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股份占比99.5788%[16]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股份占比99.5782%[17]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23 18:1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23日在杭州召开[3] - 572人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2,007,052,754股,占比83.4646%[3] 议案表决 - 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同意票1,998,447,266,比例99.5712%[5]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票1,998,598,366,比例99.5787%[5] - 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同意票1,998,610,066,比例99.5793%[7]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票1,998,600,266,比例99.5788%[8]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票1,998,587,966,比例99.5782%[8] -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意票1,998,592,166,比例99.5784%[9] -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同意票1,998,806,466,比例99.5891%[10]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票1,998,499,066,比例99.5738%[10]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3 18: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下午通讯召开[2] 审议事项 - 选举张国昀、徐锡荣、孙家红为审计委员会委员[3] - 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4] - 选举董事长张坚群为执行事务董事及法定代表人[5][6] - 制定公司债券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7]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7-14 19:4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23日14:00召开[3] - 会议地点为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3] - 会议方式为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3] 审议议案 - 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4] - 修订公司内部制度[4] 制度修订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6]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6][8] - 修订内容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8] 人员变动 -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刘柏辉、余功贤不再任职[6]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2025年半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2025-07-14 19:47
发电量数据 - 2025年半年度直属及控股发电企业累计发电量53.41亿千瓦时,降0.45%[1] - 2025年半年度水电发电量12.05亿千瓦时,降19.97%[1] - 2025年半年度光伏发电量19.43亿千瓦时,增21.42%[1] - 2025年半年度风电发电量21.93亿千瓦时,降2.94%[1] - 2025年第二季度发电量28.80亿千瓦时[2] 装机容量 - 期末装机容量合计662.99万千瓦[2]
浙江新能: 浙江新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8:1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 [1] -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 [1] - 监事会主席刘柏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1] - 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的议案 [1] - 取消监事会后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1] - 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 [1]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刘柏辉先生 余功贤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07 17:45
投资范围与原则 - 公司投资含股权投资、产业性和财务性投资,不含部分固定资产投资[3] - 投资需符合法规、战略,有回报,原则上集中进行,子公司投资需获批[4] 决策机构与权限 - 股东会、董事会为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有部分决策权,委员会提供建议[7][8][9][11] - 不同资产占比交易分别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或批准[11][13][15]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未达标准且与主业相关对外投资[15] 交易相关规定 - 关联交易按决策权限执行[15] - 交易标的为股权可聘机构审计评估,有时间要求[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投资[19]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须合法[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内容执行[23][24] - 制度自批准生效,修改亦同,“以上”含本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