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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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3 17:54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3-06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明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向参股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利 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 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13 17:54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是基于东阳利维能未来业务开展的需要, 有利于促进东阳利维能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向参股公司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在董事会表 决中回避,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武 鑫 ___________________ 刘俐君 ___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10 月 13 日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参股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高才 ___________________ ...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08 15:42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3-059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拍卖的股份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共计 56,5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6.70%。 若本次股权司法拍卖成功实施,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减少至 47,065,909 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58%,公司将密切关 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该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 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获悉,公司股东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共计 56,550, 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6.70%)拟进行司法拍卖,具体如下: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3 年 1 ...
关于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3-09-22 16:51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 人; 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楼江跃,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楼忠福,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楼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02 号 关于对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经查明,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或公司)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08,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公 司股份 41,161,1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8%;浙江广厦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867,22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8%;楼江跃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另经查明,广厦控股的一致行动人、相关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之一楼江跃未在上述两份 ...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9-11 16:47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09 月 14 日(星期四)至 09 月 20 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09 月 21 日下午 15:00-16:00 举行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3-057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09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 ...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3-09-11 16:44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3-056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许原告甘肃银行撤回对被告东望时代、楼江跃、徐英阳以及第三人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 公司和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债权本金金额为 100,000 万元(不含利息、违约金,其他 合同约定需支付的款项、诉讼费用等) 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 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望时代、公司、上市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2、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 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3、公司将继续密 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 事项不及预期,公 ...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3-09-01 16:26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3-055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债权本金金额为 22,000 万元(不含利息、违约金,其他合 同约定需支付的款项、诉讼费用等) 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 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望时代、公司、上市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2、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 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3、公司将继续密 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 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 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
东望时代(600052)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8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 - 公司股票自1997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23] 财务表现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766875793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21.90%[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2736778万人民币,不适用同比增减[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7,668.76万元,同比增长121.90%[2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310,907.53万元,同比增长21.84%[2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8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35亿元[11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6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66亿元[11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86亿元[114] 行业发展 - 公司下属子公司正蓝节能及汇贤优策所在行业属于节能服务行业,细分领域为提供高效节能的园区热水供应服务[15] - 2022年节能服务行业总产值达到5110亿元,预计到2025年末总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行业有望以年均10%-15%的速度实现稳步增长[15] - 公司在校园热水服务行业具有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服务高校280多所,年累计受益学生超过200多万,是全国规模较大的校园空气能热水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17]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95.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4亿元[11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53.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9亿元[115]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利润分配净额为-1.62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2亿元[11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44,194,741.00元,股份总数为844,194,741股[117] 公司承诺与担保 - 公司承诺保障公司独立性,包括保证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等方面[57][58][59][60][61] - 公司承诺保障浙江广厦的独立性,包括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等[62][63][64][65] - 公司承诺规范和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尽量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并遵循公平原则[64] - 公司承诺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如有商业机会将优先通知上市公司并赔偿损失[65] - 公司承诺不将金融属性的资产置入挂牌公司,不从事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或房地产开发业务[66] 风险提示 - 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事项涉及诉讼,公司与东阳金投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并收到债权转让价款[74] - 公司为广厦建设在绍兴银行的债务提供了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因未及时偿还而被绍兴银行起诉[75] - 公司为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提供了6,400万元的担保,因未及时偿还而被贵阳农商行起诉[76] - 公司为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北银金租的20,000万元债务提供担保,该担保已进入执行阶段[77] - 公司为广厦建设山西分公司提供了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未及时偿还而被晋商银行起诉[78]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3-08-25 22:50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3-054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相关 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存 续分立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812 号)(以下简称"工 作函")。公司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前期公告及公开信息显示,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科数字")系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国投") 与东阳小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小咖")分别出资 60%、40%于 2021 年 6 月设立,于 2021年 6 月至 7月通过大宗交易及司法拍卖合计取得公司 28.98% 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2021 年 12 月,东阳国投将所持东科数字股权转让给东 阳市畅文国有资产发展 ...
东望时代: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东阳市新岭科技有限公司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25 22:50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金证法意[2023]字 0713 第 0550 号 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A座1501室 电话:0571-8513 1580 传真:0571-8513 2130 0 与东阳市新岭科技有限公司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之 法律意见书 | 一、 | 相关情况说明 2 | | --- | --- | | 二、 | 交易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3 | | 三、 | 关于东科数字与新岭科技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核查及法律意见 5 | | 四、 | 结论意见 9 |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与东阳市新岭科技有限公司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之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0713 第 0550 号 致: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受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或"上市公司")委托,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