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搜索文档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9:47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会成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8]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2]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公司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十年[18][22] - 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股东会与诉讼规定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4] - 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可书面请求诉讼,委员会和董事会收到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披露年报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24]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专项意见,公司均需披露[24]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025年12月3日发布实施[26]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等执行,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26]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9:47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渠道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5] 责任人员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会议安排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7] - 公司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7][8] 组织协调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10]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11] 人员培训 - 公司将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2] 档案管理 - 公司将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或创建数据库,活动记录记入档案[1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14]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9:47
战略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公司发展战略最高决策机构[3] - 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3] - 战略投资部负责规划起草等工作[4] 战略规划制定 - 以五年规划为主,每五年制订一次[7] - 由战略投资部发起,经多环节审议批准[9] 战略实施与调整 - 应根据战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11] - 战略委员会总结备案实施情况[11] - 偏离时及时报告董事会[13] - 调整时战略投资部起草方案[13]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9:47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1] 审计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5]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5] 工作计划与报告提交时间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一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6]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6] 子公司审计安排 - 对下属重要子公司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内部审计[11] 审计流程 - 审计组应在实施现场审计三个工作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11] - 单个审计组审计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二名[12] - 被审计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12] - 内部审计报告经复核、审定、签发后送达被审计对象,按需报送、抄送相关人员[13] 整改机制 - 内部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对象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执行挂号销号机制[15] - 公司明确被审计对象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被审计对象应反馈整改情况[15] -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15] - 公司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等决策依据[15] 奖惩措施 - 内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人员显著行为提奖励建议,对违规人员提出处罚[17] - 被审计对象违规由董事会责令改正并处理相关责任人员[17] 质量控制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督导审计工作,复核底稿和报告确保质量[20] - 内部审计机构按要求实施自我质量控制并定期检查评价[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聘请外部机构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考核评价[20]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9:47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 采用公开方式保障公平公正[8]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费用规定 - 当年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报送情况说明[10][16] 聘任期限 - 连续聘任同一事务所原则上不超八年,特殊情况不超十年[10] 改聘情形 - 出现七种情况且经股东会同意,应改聘事务所[11]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0]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履行多项职责[6] 信息审查 - 选聘时应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3] 监督管理 - 督促事务所遵守规则和约定,对相关情形保持谨慎[14]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4] 信息披露 - 做好选聘信息披露,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15][16] 制度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抵触法规按规定执行修订[18]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9:47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免提前通知[12] - 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12] 成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决议与资料保存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14]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审议通过实施[16]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9:4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细则 - 2025年12月修订,12月3日起实施[1][12][13]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4] - 特定事项经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5] - 提前三天通知开会,紧急情况全体一致同意不受限[7]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7]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8] - 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8][9] - 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其他方式[9]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0]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3 19:47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综合办公室做好舆情收集等,法律事务部出具法律方案[4] 舆情分类及处置 - 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7] - 一般舆情由舆情小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9] -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小组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多措施控制传播范围[9] 信息保密与追责 -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违规将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11] - 信息知情人等违规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1] -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1]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025年12月3日起实施[13]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13]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9:4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4] - 公司及义务人应及时、公平、真实披露信息[5] - 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但不得冲突误导[6] - 披露信息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7] - 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披露渠道与管理 - 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等,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9]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0]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10] 报告要求 -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按规定编制公告,董高签确认意见[16] - 定期报告包括年报、中报和季报,按规定格式和时间披露[19][20]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20]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21] 重大事件披露 - 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24]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5] - 应在特定时间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26] 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秘和财务负责人等组织编制,财务数据由财务管理部负责[28] - 临时报告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敦促董秘组织披露[28] - 未公开信息由责任人报告,董事长敦促董秘披露[29] - 公开信息文稿经审核审批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公告[30]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30] 其他 - 公司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接收登记,综合办公室承办归档[31] - 控股股东等重大事项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7]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管理保存十年[39] - 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44] - 信息披露违规需组织检查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44]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报告或报告有误造成损失给予责任人处分[45] - 非法使用内幕信息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6]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8]
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9:47
委员会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定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免提前通知[11]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4] 职责与方案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1]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12] 细则相关 - 公司细则由董事会修订与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6]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16] 其他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十年[14] - 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3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