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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投资(6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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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投资(600053)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5-04-24 22:15
报告信息 - 报告时间为2024年年度,确认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1][3] 责任声明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确认《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等[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保证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2]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关于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4-24 22:15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 2025-021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K u n w u J i u d i n g I n v e s t m e n t H o l d i n g s C O . , L t d 关 于 2025 年 度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额 度 预 计 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紫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恒"),为昆吾 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为江西紫恒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0 万元。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紫恒的 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 ...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4 22:15
业绩总结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无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4][5][16]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7]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将完善内控建设、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标准化程度[17] 数据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8] - 财务报告内控经营收入等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财产损失重大、重要缺陷定量标准[15]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4 22:15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1 月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 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上海、广东、深圳等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所。 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北京兴华于 1995 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 等各类资质。 截至 2024 年末,北京兴华拥有合伙人 95 名,注册会计师 453 名,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4 22:15
现金管理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并可滚动使用[2][4][8] - 现金管理方式含银行理财产品等中短期产品[2][4] -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9] 授权与有效期 - 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4月24日起12个月[5]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额度内决策并签协议[5][9] 风险与管理 - 公司面临市场、流动性、信用等潜在投资风险[6] - 按法规对现金管理决策、管理、监督[7] 监督与披露 - 财务部门建台账管理并核算资金使用情况[7] -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资金使用[7] - 公司将在报告披露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7]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4 22:15
人员数据 -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95名,注册会计师453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85人[4] 业绩数据 - 最近一年年收入83,747.1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9,855.1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467.70万元[5]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收费2,645.00万元[5] - 2024年度审计收费90万元,年报65万元,内控25万元,与上期无变化[11][12] 风险情况 - 北京兴华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6] - 近三年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等,19名从业人员情况相同[8] 人员业务量 - 刘会林近三年签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刘志坚11份,郭波1份[9]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13][14]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04-24 22:14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前言 本报告由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或"公司") 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文件的披露要求进行编 制,初步阐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观,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及下属企业在 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有关信息。本报告总结了公司 2024 年 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工作情况,旨在加强公司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 进一步促进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坚持科学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 调发展。 二、公司简介 九鼎投资前身为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纸业")。江西纸业 经证监发字(1997)109 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2006 年,公司实 施了重大资产收购和股权分置改革,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中集团")增发 1.4 亿股普通股,增发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01 亿 元,控股股东变更为江中集团。2007 年 2 月公司更名为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2011 年 3 月,江中集团实施存续式分立,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江集团")成为公司的 ...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5-04-24 22: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 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4年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各 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 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类款项进行了 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8.57万元,因计提与 转回坏账准备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98.5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 2025-016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控 股 股 份 有 ...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4 22:14
人员与资质 - 截至2024年末,北京兴华有合伙人95名,注册会计师453名,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85名[1] - 拟签字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报告数量不等,且无违规情形[4] 业绩数据 - 2024年收入总额83747.1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9855.1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467.70万元[2] - 2024年为2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2645万元[2] 审计工作 - 2024年审计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无分歧[5] - 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控部门负责监督整改[5] - 2024年制定合理可操作的审计工作方案[8] 风险保障 - 截至2024年末,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11]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4-24 22:14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1] - 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5]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80%[6]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最低占40%[6]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占20%[6] 规划调整 - 董事会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法规变化应调整,经营变化可调整[8][9] 其他 - 规划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发布于2025年4月25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