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投资(6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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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投资: 九鼎投资关于拟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9:14
框架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紫恒建设拟与中舟置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提供专项借款2000万元用于标的土地获取及项目开发,借款期限12个月(前6个月年化利率6%,后6个月年化利率12%)[2][3][4] - 紫恒建设将承接标的土地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及产值目标不低于1.5亿元,以结算报告为准[2][5] - 中舟置业需将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并完成实缴,紫恒建设借款总额不高于其实缴资本金[5] 合作方及担保措施 - 财务资助对象为中舟置业,成立于2025年4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拟增资至2000万元),主要股东为江红和丁淑岚(各持股50%)[6] - 担保措施包括:中舟置业100%股权质押、股东个人连带担保、六套房产二次抵押(涉及西安、重庆、大连等地不动产)[4][6] 工程承包条款 - 项目公司摘牌成功后需立即与紫恒建设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等条款[5] - 若实际产值未达1.5亿元目标,中舟置业需在竣工验收前补充其他项目工程以确保总额达标[5] - 合同中需明确紫恒建设的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合理水平,并保障利润计算方式[5] 公司审议及影响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3] - 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0.75%,无其他对外资助或逾期款项[8] - 协议履行有助于公司建筑业务拓展,积累中大型项目经验[3][8]
九鼎投资: 九鼎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9:07
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亮主持[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框架合作协议核心条款 - 全资子公司紫恒建设拟向中舟置业提供专项借款2000万元,期限12个月:前6个月年化利率6%,后6个月年化利率12%,按单利计息[2][3] - 借款用途限定于标的土地获取及开发建设,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金额×年化利率×实际天数÷365[2][3] - 中舟置业需将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并完成实缴,紫恒建设累计出借金额不超过其实缴资本总额[3] 担保措施 - 中舟置业提供多重担保:100%股权质押、股东江红和丁淑岚个人连带担保、6处房产二次抵押(含西安、重庆、大连等地不动产权)[3] - 抵押物包括已取得产权证的5处房产及1处期房(西岗区迎港路117号3单元12层2号)[3] 工程合作绑定条款 - 中舟置业承诺将标的土地所有资质范围内工程承包给紫恒建设,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2][4] - 若实际产值未达标,中舟置业需在竣工验收前补充其他项目工程直至累计金额达标[4] - 合同明确保障紫恒建设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合理水平,具体计算方式写入承包合同[4] 协议生效条件 - 施工总承包合同与框架协议同步签署,但需待项目公司成功摘牌标的土地后生效[4] - 合同需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4] 董事会授权 - 董事会全票通过议案(9票赞成),授权董事长或其委派人员签署相关法律文件[5]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关于拟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5-05-27 19:01
财务资助 - 紫恒建设拟向中舟置业提供2000万元专项借款,期限12个月[3][4][7] - 前6个月年化利率6%单利,后6个月年化12%单利[3][4][7] - 提供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2000万元,占净资产0.75%[16] 业务合作 - 紫恒建设承接标的土地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额不低于1.5亿元[3][4][9] 担保与增资 - 中舟置业提供股权质押、连带担保、房产抵押担保借款[5][7][12][13] - 中舟置业需将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并实缴[8] 会议与风险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4] - 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影响正常经营[12][13]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7 19:00
借款信息 - 紫恒建设拟向中舟置业提供2000万元专项借款,期限12个月[3][4] - 前6个月年化利率6%单利计息,后6个月年化利率12%单利计息[3][4] 担保与条件 - 中舟置业提供股权质押、个人连带担保、房产二次抵押等担保[4] - 中舟置业需将注册资本金提高至2000万元并实缴[5] 合同相关 - 项目公司需与紫恒建设签订不低于150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合同[3][6] - 若未达目标,中舟置业需提供其他项目确保达标[6] - 中舟置业需确保紫恒建设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合理水平[6] 会议表决 - 《关于拟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3票赞成通过[6]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7 19:0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9名董事全出席[2] 合作借款 - 子公司紫恒建设拟借2000万元给中舟置业用于项目开发,期限12个月[3][4] - 前6个月年化利率6%单利,后6个月年化利率12%单利[3][4] - 中舟置业以股权质押等为借款担保,需实缴资本至2000万元[4][5] 施工承包 - 紫恒建设与项目公司签施工总承包合同,土地摘牌生效[5] - 合同金额及产值目标不低于15000万元,未达标需补项目[3][6] - 中舟置业确保紫恒建设承包工程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合理水平[6] 议案结果 - 《关于拟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9票赞成通过[3][6]
九鼎投资: 九鼎投资关于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18:48
公司业绩表现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亿元,同比增加20.34%,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亿元,同比减少1,848.42% [2] -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营业收入1.60亿元,同比减少40.93%,净利润-0.64亿元,同比减少124.84%,主要因存量基金进入退出期导致管理费减少及项目退出数量下降 [2] - 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1.71亿元,同比增加1,590.35%,但净利润亏损扩大至-2.01亿元,主要因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 [3] - 新增建筑施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07亿元,净利润-0.03亿元,因初始运营成本较高 [3] 业务发展战略 -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将聚焦先进制造、新消费、生命健康等领域优质龙头企业,采取"参股投资为主、协助并购为辅"策略 [3] - 房地产业务将通过灵活销售策略加速去化库存,推进"紫金城"住宅五期项目建设 [5] - 建筑施工业务将加强团队建设和资质升级,提升施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5] - 公司于2024年下半年正式开展建筑施工业务,截至2025年3月末累计签署5,319.52万元项目合同 [7] 行业环境分析 - 2024年中国GDP达134.91万亿元,同比增长5.0%,经济规模稳居全球第二 [6] - 新"国九条"政策将引导更多长期资本进入股权投资市场,拓宽项目多元化退出渠道 [6] - 在中美关税博弈背景下,公司看好智能制造、AI应用及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创新突破 [7] 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1] - 公司高管团队出席说明会并就投资者关注问题进行回答 [2]
九鼎投资(600053) - 九鼎投资关于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5-05-23 18:31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收3.38亿元,同比增20.34%;净利润-2.68亿元,同比减1848.42%[4] - 私募业务2024年营收1.60亿元,同比减40.93%;净利润-0.64亿元,同比减124.84%[4] - 房地产业务2024年营收1.71亿元,同比增1590.35%;净利润-2.01亿元,亏损扩137.24%[4] - 2024年新增建筑施工业务,营收0.07亿元,净利润-0.03亿元[5] 业务数据 - 截止2025年3月末建筑施工业务累计签5319.52万项目合同[12] 未来展望 - 私募业务从多方面提升[6] - 房地产业务加速去化库存并推进“紫金城”五期建设预售[7] - 建筑施工业务加强团队建设和资质升级推动项目拓展[7] 其他策略 - 结合业务发展寻求投资并购机会[11] - 建筑施工业务主体紫恒建设,采用“自主施工+战略合作”模式[13]
九鼎投资: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45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19日、5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 -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 生产经营情况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 - 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750.64万元,同比减少24.84%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6.92万元,同比减少737.40% [2] 重大事项及市场传闻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 - 未发现需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2] -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 行业估值情况 - 公司市盈率PE(TTM)为-24.96倍,市净率PB(LF)为2.95倍 [3] - 金融业市盈率PE(TTM)中位数为13.74倍,市净率PB(LF)中位数为1.04倍 [3] - 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市盈率PE(TTM)中位数为24.18倍,市净率PB(LF)中位数为1.29倍 [3] 主营业务及收入结构 - 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主要收入来源为管理费和管理报酬 [4] - 管理报酬在不同年度之间波动较大,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大幅波动 [4] 董事会声明 - 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4] - 董事会未获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披露信息 [4]
九鼎投资(600053) -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5-20 18:49
业绩总结 - 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3750.64万元,同比减24.84%[5][8][9]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 - 3326.92万元,同比减737.40%[5][8][9] 股价与估值 - 2025年5月19 - 20日股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2][4] - 2025年5月20日公司PE(TTM) - 24.96,PB(LF)2.95[8] 其他情况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5] - 异常波动期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无买卖股票情形[7]
2连板九鼎投资:管理报酬通常主要在投资后若干年内陆续实现 从而导致公司的业绩出现大幅波动
快讯· 2025-05-20 18:43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19日、5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1]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收入结构 - 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主要收入有两类 一是管理费 通常按照管理基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收取 二是管理报酬 在公司管理的基金所投项目实现投资收益时确认 [1] - 管理报酬是目前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最主要的盈利来源 [1] 业绩波动原因 - 管理报酬通常主要在投资后若干年内陆续实现 使得管理报酬在不同年度之间会有很大的波动 [1] - 管理报酬的波动导致公司的业绩出现大幅波动 进而会影响上市公司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