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60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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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8-16 18:46
未来展望 - 争取到“十四五”末,绿色低碳发电装机容量占比达78%[3] 业绩总结 - 连续25年现金分红,年均分红占归母净利润比例超40%[8] - 近4年分红比例年均超60%[8] - 2024 - 2026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20%[8] 新策略 - 健全完善治理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13] - 根据法规政策修订《章程》及配套制度,建立董事会评价及公司治理评估体系[13] - 落实独立董事议事机制,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履职支撑[13] - 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及配套制度体系,推进合规文化建设[13] - 加强“关键少数”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14] - 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优化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14] - 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结合核心骨干人员与企业长期业绩[14] - 强化“关键少数”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参加相关培训[14] - 推进与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提升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14] 其他说明 - 方案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实质承诺[15]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品种二)兑付公告
2024-08-09 15:34
融资信息 - 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品种二)发行金额5亿元[1] - 起息日2024年6月20日,期限60天[1] - 债项余额5亿元,主体评级AAA级[1] 利息与兑付 - 本计息期债项利率1.75%[1] - 本金利息兑付日2024年8月19日[2] - 本期应偿付本息501,438,356.16元[2] 联系信息 - 发行人联系人郭晓川,电话020 - 37850365[3] - 存续期管理机构联系人冉静,电话0571 - 87257069[3] - 登记托管机构运营部谢晨燕等,电话021 - 23198888等[3]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的公告
2024-07-31 15:35
中期票据获批 - 公司获批24个月内分期发行不超60亿元中期票据[1] 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 发行时间为2024年7月22 - 23日[1] - 期限为15年[1] - 起息日为2024年7月24日[1] - 兑付日为2039年7月24日[1] - 计划与实际发行总额均为50000万元[2] - 发行利率为2.50%[2] - 发行价格为100.00[2] - 簿记管理人及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2]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5 19:02
公司决策 - 同意广盛(罗冲围电厂)地块交储[2] - 同意与松洲街道办签征收补偿协议[2] -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新能源集团增资15.28亿和10.18亿[3] 授权事项 - 授权办理广盛地块交储相关事项[3] - 授权办理向新能源集团增资事宜[3]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07-25 19:02
业绩与数据 - 2024年1 - 6月,新能源集团营收13.3879亿元,净利润3.8199亿元[8] - 2024年6月30日,新能源集团总资产276.9948亿元,净资产58.8569亿元[8] - 2024年6月30日,新能源集团资产负债率78.75%,2023年为79.13%[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能源集团风电、光伏累计装机385万千瓦,在建超200万千瓦,储备约1400万千瓦[6] 增资事项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向新能源集团增资15.28亿元和10.18亿元[2][4] - 2024年7月25日,董事会通过增资议案[4] - 增资完成后,新能源集团由公司直接持股80%,间接持股20%[7] - 增资完成后,新能源集团股本预计增至45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7] - 本次增资尚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2][10] 股权结构 - 新能源集团注册资本30亿元,公司和企业运营管理公司分别持股90%和10%[5][6]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交储的公告
2024-07-25 19:02
土地信息 - 拟交储广盛地块140,643.84平方米,位于广州白云区,有62栋房屋,为工业用地[1][5] 补偿情况 - 土地及地上资产补偿预计15.2 - 18.3亿元,预计增净利润13 - 16亿元[3][9] 流程进展 - 交储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拟与街道签协议,生效后一年内移交场地[1][8] 评估相关 - 2024年3月委托评估,4月1日为基准日,用市场和基准地价法评估[7]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动态调整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2024-07-25 19:02
价格调整 - 2024年7月20日起,广州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最高限价从4.58元/立方米调为4.42元/立方米[1] - 2024年1月,最高限价由3.95元/立方米调为4.58元/立方米[4] 价格规则与期限 -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自行上浮销售价格,下浮幅度不限[1] - 价格调整通知执行期为2024年7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2]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21:35
董事会会议 - 2024年7月1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7名董事应参与表决,实际参会7名[1] - 《关于通过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决议》7名董事表决,7票通过[20] - 《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7名董事表决,7票通过[22]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公司相关主体可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9][1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4]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应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需补选[15][17][18] - 独立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6] - 独立董事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同意并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公开声明[11] - 特定借款或资金往来、重大关联交易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或认可[9] - 独立董事多次未出席会议将被撤换或解除职务[1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有同意比例要求[10][11]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1]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有召开要求[1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规定[14][1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披露时间[16] - 公司向独立董事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等工作要求[1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18]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 修订明确不得担任董事情形适用于总经理[20] - 修订明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20] - 修订将“财务总监”改为“财务负责人”[20] 其他 -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分定期和专题,定期每月一次[21] -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2024年上半年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22]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7月修订)
2024-07-19 21: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公司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其他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 公司给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披露[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等,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26]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19 21:31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2][3]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向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报告决议执行和经营成果等情况[5]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分定期和专题,定期会议每月一次[5] 履职要求 - 总经理需遵守法规章程,不得损害公司利益、收受贿赂等[8] 绩效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