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锦港(6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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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5-05-29 20:46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6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内容 "孙明涛、贾文军、张惠泉、詹炜、王建、张国峰、王祖温、宋天革、季士 凯、王君选、曹坚、杨华、李亚良、芦永奎、郎旭瑛、徐晓东、张建波、赵刚、 刘戈、王开新、关涛、常立志、曲伟、王鸿、王兴山: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五十九条第三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修订)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孙明涛、贾文军、张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05-29 20:46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6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 号)(以 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决定书》的内容 当事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住所:辽宁省锦州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 李挺,女,1974 年 4 月出生,时任锦州港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住址:辽 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尹世辉,男,1969 年 2 月出生,时任锦州港董事长,住址:辽宁省大连市 中山区。 张文博,男,1974 年 3 月出生,时任锦州港副总经理,住址:辽宁省锦州 市凌河区。 徐健,男,1965 年 8 月出生,时任锦州港董事长,住址:辽宁省大连市中 山区。 曹成,男,1977 年 9 月出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5-28 17:17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6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连续多日提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退市风险,近日公司股 价大幅波动,存在交易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事先告知书》(【2025】 1 号),查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 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 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此前,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认定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根据《事先告知书》《决定书》 所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暨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2025-05-28 12:14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6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连续多日提示将被实施重 大违法强制退市等退市风险,近日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存在交易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5】1 号,以下简称"《事 先告知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根据 其认定的事实,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 A 股、B 股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4 个交易日均低 于人民币 1 元。如 A、B 股股票的收盘价同时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事先告知书》(【2025】 1 号),查明公司 202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5-27 17:02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6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 知书》(【2025】1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 警示。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根据其认定的事实,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 A 股、B 股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4 个交易日均 低于人民币 1 元。其中,A 股股票收盘价为 0.83 元/股,B 股股票收盘价为 0.042 美元/股。如 A、B 股股票的收盘价同时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 于 1 元,公 ...
*ST锦港: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6 21:18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金沈法意2025字 0526 第 001 号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 号新地中心 1 号楼 61 层 电话:024-2334 2988 传真:024-2334 167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金沈法意2025字 0526 第 001 号 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锦州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ST锦港: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6 21: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6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管理机构的公告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变更 资产管理机构事项。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 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8,723,28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4%,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3.8774 元/股,锁定期自 2018 年 5 月 29 日至 2019 年 5 月 28 日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5-26 20:47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事先告知书》(【2025】 1 号),查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 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 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此前,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认定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根据《事先告知书》《决定书》 所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连续 4 年存在虚假记载,该情形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一)项、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 1 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续如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5-05-26 20:47
股价情况 - 2025年5月22 - 26日公司A、B股连续三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12%[1][3] - 截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A、B股收盘价已连续3日低于1元,连续20日低于1元将终止上市[1][7] 财务状况 - 2024年度累计亏损65.81亿元,年末净资产 - 0.80亿元[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净资产为 - 0.57亿元,仍资不抵债[7] 退市风险 - 2020 - 2023年年报连续4年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6] - 2024年末净资产为负,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7] 其他风险 - 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三种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8] - 部分账户被冻结,部分金融机构下调公司征信分类及评级[8] - 评级及征信分类下调或债务违约加剧,或致银行授信收缩、流动性风险加剧[9]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及相关信息[10]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公告
2025-05-26 20:45
员工持股计划买入情况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8,723,288股,占总股本0.44%,成交均价3.8774元/股[1]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锁定期为2018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28日,期满未减持[1] - 原存续期为2018年1月24日至2021年1月23日,延长至2027年1月23日[1][2]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变更 - 原资产管理人为广发证券,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3] - 变更经多部门审议通过,对公司无实质影响[4][5] - 2025年5月26日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变更议案[1]